[問題] 金融資產觀念
題目:B公司於X1年底以現金購買台北公司普通股6000股,每股$18,並支付手續費
$1200及證交稅$450為「備供出售金融資產」。X2年6月收到每股$1之現金股利,同年
7月10日以每股$23售出3000股,支付手續費$800及證交稅$350。試做分錄。
我的做法是:
X1/12/31備供出售金融資產-股票 109650
現金 109650
X2/6/N 現金 6000
股利收入 6000
X2/7/10 備供出售金融資產-股票 13350
金融資產未實現損益 13350
現金 67850
金融資產未實現損益 13350
備供出售金融資產-股票 68175
處分金融資產利益 13025
我同學說處分標的不用把市價抬高到$23,她的方法是:
X1/12/31備供出售金融資產-股票 109650
現金 109650
X2/6/N 現金 6000
股利收入 6000
現金 67850
備供出售金融資產-股票 54825
處分金融資產利益 13025
我們誰說對了呢?到底備供出售的金額要怎麼算呢?金融資產未實現損益又要怎麼算呢?
又假如是當年收到現金股利,要做成本的退回的話,分錄要怎麼做呢?
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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