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標準成本制+作業基礎成本制

看板Accounting作者 (綠茶多多)時間13年前 (2011/01/10 15:28), 編輯推噓1(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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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義公司採用作業基礎成本法,下面是X6年10月的相關資料: 靜態預算 實際金額 生產並出售單位數 30,000 22,500 批次規模(各批次單位數) 250 225 每批次整備小時數 5 5.25 每整備小時變動製造費用成本 $25 $24 固定整備成本總額 $18,000 $17,535 試求: 1.對變動整備成本,計算效率差異與用款差異。 2.對固定整備成本,計算用款差異及生產數量差異。 解答: 1.變動成本分析: 實量 = 22,500/225*5.25 = 525(小時) 標量 = 22,500/250*5 = 450(小時) ↑請問為什麼標量是用實際生產的單位數下去算, 而不是用靜態預算生產的單位數? 另一個問題是,實量、基量、標量到現在是弄不清楚這三個的定義和不同點在哪, 有沒有比較容易記憶的方法呢?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8.231.71.2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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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為標量是實際產出下所允許的產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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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10 15:53, , 2F
預算整批次所花的時間是250*5→標準就是22500/250*5
01/10 15:53, 2F

01/10 15:54, , 3F
基量就是直接的預算量,標量要考慮實際產出。
01/10 15:54, 3F
謝謝解答!一直主觀地認為標量的"標"就是全部用標準去計算。 ※ 編輯: eason666 來自: 118.231.71.242 (01/10 16:14)
文章代碼(AID): #1DAhKOVO (Accounti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