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串[問題] 審計50號公報 分析性程序一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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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噓1(1推 0噓 2→)留言3則,0人參與, 最新作者segaboy (土城勤王黨)時間12年前 (2012/08/03 21:25), 編輯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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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報提到 查核人員設計及執行證實分析性程序之要領如下:. 其中最後一點-決定可接受之差異金額,須考量:. 1.重大性標準. 2.欲達成之確信程度. 3.發生不實表達之可能性。查核人員所評估之風險愈高,愈須取得更具. 說服力之查核證據。因此,當所評估風險增加時,可接受之差異金額. 應予降低,以取得具說
(還有103個字)

推噓1(1推 0噓 0→)留言1則,0人參與, 最新作者mg (Mg)時間12年前 (2012/08/04 03:26), 編輯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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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 我認同你的想法!. 根據51號公報第2條第1款. 重大性為不實表達之個別金額或彙總數可合理預期"將影響財務報表使用者所作之經濟決策"因此將重大性標準訂的較低時,所需蒐集的查核證據要越多 (M與AE呈反向). 將此觀念套用到50號公報. >當所評估風險減少時 (重大性標準上升). >查核人員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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