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國科會研究設備費

看板AfterPhD作者 (Berkeley2013)時間10年前 (2014/06/15 21:50), 編輯推噓3(305)
留言8則, 6人參與, 最新討論串1/1
大家好 當初國科會計畫研究設備費核定清單所核定之項目為: A:5萬元 B:12萬元 現在發現實驗需要的A為加強版的A 花費變成: A:12萬 B:12萬 多出的花費為學校補助,請問這種狀況下我需要申請經費流入嗎? 另外累計流出及流入不得超過計畫全程該項目原核定金額之50%的規定應該是以研究設備 費總額(5+12=17萬)計算,而不是以單一儀器(5萬)計算吧? 謝謝各位耐心看完新手助理教授的疑問!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4.26.117.196 ※ 文章網址: http://www.ptt.cc/bbs/AfterPhD/M.1402840231.A.421.html

06/15 22:38, , 1F
可以請教是核定什麼設備嗎 因我的都只核定為6萬元以內的
06/15 22:38, 1F

06/15 23:05, , 2F
流用是指「設備費總額」沒錯,所以你的案例不需流用。
06/15 23:05, 2F

06/15 23:05, , 3F
另外就是名稱也都相同,應該不需要送校內程序變更。
06/15 23:05, 3F

06/16 05:00, , 4F
這跟其它項經費流入無關吧,一般是採購請購時,列兩個經
06/16 05:00, 4F

06/16 05:01, , 5F
費來源
06/16 05:01, 5F

06/16 07:32, , 6F
實驗設備
06/16 07:32, 6F

06/17 00:27, , 7F
A:計畫5萬+學校補助7萬 用分攤方式填經費分攤表 問會計最快
06/17 00:27, 7F

06/19 16:03, , 8F
看起來沒有流用的問題,應該是要填支出機關分攤表
06/19 16:03, 8F
文章代碼(AID): #1JdQIdGX (AfterPh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