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錄]班代大會大會公報
※ [本文轉錄自 Law-Affairs 看板]
作者: NTULAWSA (大家的系學會) 看板: Law-Affairs
因人力不足 故無法提出完整逐字稿
而是以大綱方式表現
如公報中有與發言不相符合者 請直接提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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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十三學年度第一次班代表大會大會公報
出席名單:法學一:曾柏涵
財法一:(代理)
司法一:陳婉綺
司法二:李朕嘉
法學三:陳以蓓
司法三:劉珮如
財法三:秦祥銘
一、 主席報告
(一) 通訊錄與考古題都已經在製作中,預計發放時間為12月中。至於系服,目前還在
徵稿階段,請有意願投稿者可以直接投稿。
(二) 在本學期系學會行事曆中原訂的聖誕舞會,因為到目前為止沒有公關組出現,所
以很有可能會取消。
(三) 在下週(10/25~10/29)法社學院會在言論廣場舉辦換鐘聲的民意調查,所有同學以
及教授都有投票權。所以請班代宣導一下,讓同學知道相關訊息並希望踴躍投票
(四) 在下學期的原訂的法律週,希望能夠變成與政治、經濟系合辦的一個大型活動;
而且時間上也有可能會延長到兩週。所以希望如果對於法律週活動願意提意見者
,可以告訴班代,而由班代轉呈。(註:當然也可以自己寄信或PO版提供)
(五) 十一月十五號為本學期校慶,法律系要派出八十人前去參加。參與該活動可以抵
免服務2小時。而且依照往例,會有送夾克,今年應該不例外。希望如果服務
(一)(二)沒有做可以踴躍參加。(註:其它更詳細資訊請洽各班班代。)
二、 提案討論
(一) 課堂座位決議文追認
九十二學年度課堂座位決議文
法律系課堂座位問題,於今日與各班班代討論後,達成下列三點共識:
一、座位是否有人使用,以包包為準,其餘一律視為無人使用。
二、上課鐘響5分鐘後,沒有人坐的座位,即使置有包包,仍可自由入座。
三、如上課人數超過教室所能容納數量,旁聽同學於上課前10分鐘內方可入座。
司三班代:本決議文強制力有待商榷,很有可能同學並不太願意去執行。可以嘗試使用排
位子或上課證的方式。像是大一林子儀憲法時就曾經用過此一方式。
法三班代:在大三大四佔位子的問題還蠻嚴重的,所以使用上課證的方式可以先行排除一
些沒有修課的人。
主席:建議大家針對上課證使用方式進行討論。
司三班代:如果有使用上課證的必要時,可以再推出其他機制來配套。
法三班代:此一方式可能還需要和學校請款嘗試辦理,而且若真的舉辦時,可以找人先去
去檢查。
財一班代:還是會有人一次拿很多張上課證來佔位,而且我們是否真的有權利可以請旁聽
生出去嗎?
司一班代:此訊息該如何傳達出去?
法三班代:可以在第一堂課找人宣導。既然是選到這一門課的人,當然應該比旁聽的人有
較多的權利。
司一班代:有時候還是有可能會有人沒辦法收到這訊息。
主席:可以由系學會發公告出去,這樣比較可以讓同學知道這一訊息。如果真要發上課證
,也應該是由系學會出面發放。
法三班代:如果是用上課證,對於總區可能不適用。因為還是以限定排數的方式會比較好
。
司一班代:可能要區份總區和法學院的方式。
財三班代:總區佔位問題嚴重嗎?
財一班代:但是教室會爆滿的教授還是少數,不如直接找教授溝通。
司三班代:除此之外,也可以派人檢查上課證或學生證。
財一班代:可以請老師在上課前先宣導旁聽生離坐,等到所有人都坐滿之後在讓他們離席
。執行兩三次之後,應該就會比較好。
法三班代:也可以請三個班代直接上台宣導,可能會比較有效用。
各班代:其實這些規定還是要執行,不然也都是空講。
主席:所以目前決議是,總區由老師和班代宣導。法學院由系學會發公告以及最快下學期
開始試辦上課證。目前還是執行此一決議
司二班代:此一公告可能要再加強宣導。
主席:是否還有其他意見?對於決議是否需要增訂什麼條文?
財一&司一班代:十分鐘太久,可否改成上課鐘響才能入座?
表決通過
故今年決議文如下
九十三學年度課堂座位決議文
一、座位是否有人使用,以包包為準,其餘一律視為無人使用。
二、上課鐘響5分鐘後,沒有人坐的座位,即使置有包包,仍可自由入座。
三、旁聽同學於上課鐘響內方可入座。
(二) 校車問卷發放
主席:問卷已經發放下去了,不知道同學對於目前校車至否有任何意見,可以直接提出來
。
司三班代:班次太少,希望能夠尖峰時間多加一些班次
法一班代:希望能夠多多宣傳一下校車的時刻表,很多人其實對校車時間不清楚。
三、臨時動議
(一)聯合導生會:聯合導生會並沒有達成促進同學和老師交流的目的,所以希望擬出其
他方式。但並不是說要重回以前分開導生會的情況。而是希望有其它方式可以達成
導生會目的。
(二)關於圖書館:圖書館藏書太少,希望引進新的書籍。還有相關的法律辭典等等資料
,也是過於老舊。建議將過於老舊的書籍移至他處藏放。另外,法圖的開放時間希
望延長。
(三)計帳號希望能夠在法學院使用。
(四)建議系上能夠多開一些科際整合課程,可以讓同學擁有更多非純粹法律的知識。
(五)OPA太貴,而且熱食過少,希望能夠建議OPA的價格可以比照總區。
(六)希望放學後整理清理教室之工友或是雜工班,如果撿到同學物品可以送去失物招領
,而不是直接丟掉。
怪事...他剛剛自己不見了耶
我就又轉了一次這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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