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外資吃下問題金融 准申設商銀

看板Bank_Service作者 (Celine Taking Chances)時間16年前 (2008/07/30 17:23), 編輯推噓2(2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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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f. http://udn.com/NEWS/FINANCE/FIN4/4447976.shtml 外資吃下問題金融 准申設商銀 【經濟日報╱記者李淑慧/台北報導】 2008.07.30 04:13 am 為鼓勵外國金融機構併購台灣的問題銀行,金管會昨(29)日預告修改「商業銀行設立標 準」,外國金融機構合併或概括承受問題金融機構之後,得申請設立商業銀行。依照金管 會銀行局的定義,未來外資如果併購已被接管的亞洲信託,或淨值為負數的慶豐銀行,都 可以在台設立商業銀行。 對於問題金融機構的定義,銀行局副局長林棟樑表示,必須是淨值為負數或虧損超過資本 的三分之一。去年包括萬泰銀、大眾銀、安泰銀都達到問題金融機構的標準,但外國私募 基金入主後,已不再是問題金融機構。 台灣因為有銀行家數過多(over-banking)的問題,目前金管會已經凍結商業銀行新設執 照,僅開放給外國金控或外國金融機構,且一定要併購台灣的銀行業,才能新設商業銀行 過去幾年,因為併購台灣金融機構而在台設立子行者,包括花旗和渣打兩家。這兩家都是 以金控名義,在分別併購僑銀、新竹商銀後,再設立在台子行。 不過,依據現行「商業銀行設立標準」,僅允許外國金控併購國銀之後設立子行,卻未允 許非金控的外國金融機構設立在台子行。 在此規定下,荷蘭銀行、星展銀行等背後沒有金控背景的外資金融機構,在標下台東企銀 、寶華銀行之後,並不能在台灣設立子行。 金管會認為,外國金融機構標購問題金融機構之後,不僅資產變大、分行據點也變多,必 須以子行的方式存在,才能方便監理。 金管會昨天因而預告修改「商業銀行設立標準」條文,除了外國金控,也將允許外國金融 機構併購台灣的問題金融機構後,可以新設商業銀行,且在台可以保持一家分行同時營運 。 【2008/07/30 經濟日報】@ http://udn.com/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40.123.79.1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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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什麼我看不懂?全文邏輯怪怪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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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30 17:46, , 2F
跟之前看過的新聞矛盾 之前有新聞說金管會不允許外銀在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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擁有太多的分行 造成不公平競爭 所以只允許用設立子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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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30 17:47, , 4F
還好吧,多看幾次就明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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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30 17:47, , 5F
方式合併問題銀行 所以花旗 荷蘭等 購併進來的銀行都是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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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子行 而非外商銀行在台的分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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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30 17:47, , 7F
預告修改,就是未來將改條文,讓彈性增加囉。
07/30 17:47, 7F

07/30 17:48, , 8F
這則新聞又說 荷蘭 星展等是不被允許設立子行?
07/30 17:48, 8F

07/30 23:24, , 9F
外商在台要設子行金管會也是有訂一定的標準
07/30 23:24, 9F

07/30 23:24, , 10F
像目前匯豐併中華銀後,匯豐就還沒設立在台的子行
07/30 23:24, 10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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