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閒聊] 論 中文翻譯、自製與中文出版的矛盾

看板BoardGame作者 (浪濤)時間10年前 (2014/01/31 03:33), 編輯推噓3(307)
留言10則, 5人參與, 最新討論串13/15 (看更多)
※ 引述《moneyspeak (PTT呂布)》之銘言: : 標題: Re: [閒聊] 論 中文翻譯、自製與中文出版的矛盾 : 時間: Thu Jan 30 21:18:14 2014 : : --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 From: 114.36.17.4 : → finhisky:我的邏輯不是你說的那樣這樣 01/30 23:13 : → finhisky:我的邏輯是 出版商認為玩家分享翻譯規則不是合理使用的話 01/30 23:14 : → finhisky:他可以提出告訴 由法院判定 如果法院認為我不能主張合理 01/30 23:15 : → finhisky:使用的話 我就要負擔法律責任 如果法院認為我可以主張 01/30 23:16 : → finhisky:的話 那出版商就無話可說Y 01/30 23:17 : → jimrex12025:出版商無話可說後,取消台灣代理商代理權後,換消費者 01/31 00:52 : → jimrex12025:無話可說y 01/31 00:52 : → finhisky:如果法院認證合法 出版商仍取消代理 那是出版商有問題 01/31 01:13 : 推 smoox:樓上的越講越超過了喔 01/31 01:18 : → jimrex12025:如有問題 你可以提出告訴 由法院判定 如果法院認為出 01/31 02:37 : → jimrex12025:出版商不能主張合理取消的話 出版商就要負擔法律責任 01/31 02:38 : → jimrex12025:如果法院認為出版商可以主張的話 那你就無話可說Y 01/31 02:38 我彷彿在大年初一做了場夢... 我去書店跟老闆買了本<武學常識> 我在當下把書看完,並仔細觀察老闆 我瞬間用兩指點了他的“百匯穴”與“湧泉穴” 因為我跟他買了書,點他的穴道是為他好 他打開任督二脈之後功力會大增,<武學嘗試>也就會賣得更好 我用各種角度去想都不覺得對他有冒犯(我是為他好) 雖然老闆用很嚴厲的語氣跟我說:請停止你的行為! 但我決定不理會他 因為這是為他好 大不了老闆對我提出告訴 1.老闆是男生,我也沒有摸到什麼奇怪的部位 他不太可能告我性騷擾 2.告我傷害更不可能,他去做驗傷絕對拿不出任何證據 因此,他如果真的不爽可以去提告, 如果法官判我有錯,那我當然承擔法律責任 如果法官認為老闆無權告我,那老闆就無話可說。 如果老闆因此從此不賣書給我家鄉的人民, 那是老闆有問題 夢醒,完全不覺得自己很自私, 也不覺得要顧慮到老闆&家鄉其他人的感受... 只覺得夢中的老闆兇屁啊! 完全不知感恩我其實是在幫他 -- 如果愛情是一場高燒 我想我正情竇初開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61.0.194

01/31 11:02, , 1F
為什麼那麼多人喜歡舉例
01/31 11:02, 1F

01/31 11:12, , 2F
你要不要腦補 一下 為什麼法院不判老闆勝訴? 是遇到恐龍
01/31 11:12, 2F

01/31 11:12, , 3F
法官 還是因為 老闆其實已經病入膏衁 幫他治療是行善義舉
01/31 11:12, 3F

01/31 11:38, , 4F
重點不是"行善義舉" 重點是對方在自由意志下說"不"
01/31 11:38, 4F

01/31 11:39, , 5F
而你還是繼續做 那就是侵犯對方人身自由了
01/31 11:39, 5F

01/31 11:59, , 6F
有人一直跳針,只好嘗試溝通,才會舉例,但發現有人聽不懂.無
01/31 11:59, 6F

01/31 12:01, , 7F
法溝通,才會如此
01/31 12:01, 7F

01/31 12:03, , 8F
無論法院判決如何,我個人都覺得您不夠尊重作者與出版社
01/31 12:03, 8F

01/31 12:06, , 9F
不要再理他了,出版者要告就會去告,他想合理使用就去用吧
01/31 12:06, 9F

01/31 15:26, , 10F
3讓你買不到,或是要花更多代價。
01/31 15:26, 10F
文章代碼(AID): #1IwgacdY (BoardGame)
討論串 (同標題文章)
本文引述了以下文章的的內容:
完整討論串 (本文為第 13 之 15 篇):
文章代碼(AID): #1IwgacdY (BoardGam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