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公告] 有人忘了拿雨傘嗎?
9/15星期二
有人在社團遺失雨傘嗎?
一支是藍色,一支是黑色
如果有人遺失
或知道失主是誰
請在下面推文告訴我你何時會去社團
然後我在社課時間還給你
PS.因為有新生,所以身為法律系的我再炫耀一下吧XD
我講一下沒有人認領的結果
民法第807條之1第二項:「小額遺失物於下列其間未經有受領權之人認領者,由拾得人取
得其所有權或變賣之價金:一、自通知或招領之日起逾十五日。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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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140.112.4.234
※ 編輯: ryanchen8 來自: 140.112.4.234 (09/16 21: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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