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林務局攜手佛門 宣改革放生 回歸護生真諦

看板Buddhism作者 (migrant)時間8年前 (2016/03/23 19:15), 8年前編輯推噓11(11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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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長節錄重點: 1. 根據法律定義私自放生也是違法的,未經申請任意釋放動物基本上就觸法了 2. 根據動保法, 任何人都不得任意放生,只能送交動物收容所。 3. 任意放生讓動物致死最重可判1年 4. 動保法將修法加強罰則,任意放生致死或造成生態問題,最重可罰250萬元。 5. 濕地法也有規定重要溼地不得放生, 違者可處6萬以上。 簡單說去市場買隻動物回來就不能亂放了, 版眾愛放生者請小心不要觸法。 == 林務局攜手佛門 宣示改革放生 回歸護生真諦 本報2016年3月22日台北訊,特約記者廖靜蕙報導 兼顧生態保育及動物福祉的放生契機存在嗎?農委會昨(21日)召開記者會,邀請 兩個佛教團體,說明生態放生的作法,期待能讓放生成為實踐佛陀慈悲為懷的方式, 而非承受生態殺手罵名。 放生也要有智慧 宗教放生原為實踐佛陀慈悲心懷,然而不當放生造成生態環境破壞、傳播疾病及危害 野生物種,而放生過程中,動物更可能因不適應野外環境造成死亡。另一方面,放生 的動物來源至今仍擺脫不了,背後商業買賣行為操作議題,近年來受到社會關注。 「民間舉辦放生活動藉以祈福祝願的習俗由來已久,」農委會林務局局長李桃生致詞 時表示,放生的真諦是讓野生動物回到適合牠生存的野外棲地。根據民間團體一項調 查指出,國內每年至少有750次宗教放生活動,種類以魚類及鳥類最普遍,另有青蛙、 烏龜、蚯蚓、蝦蟹、蜆、田螺、蟋蟀及蛇類。 台灣動物社會研究會將放生模式歸類為四種,其中集團商業化放生、個人棄養屬於 「不當放生」,復育放流以及野生動物急難救助則需專業協助。 「放生可以是智慧的、是生態的!」林務局表示,這幾年持續與佛教團體溝通,並透過 特有生物研究保育中心野生動物急救站救傷工作,與福智佛教基金會、僧伽醫護基金會 等宗教團體合作,推展結合保育、復育的生態放生。 特生中心野生動物急救站每年約救傷600隻野生動物,365天全年無休接受救傷動物, 每年野放的動物約200多隻。特生中心副研究員詹芳澤說,提到放生,剛開始急救站 同仁相當排斥,但是參加會議研習佛法,了解佛法對人心的幫助之後,態度逐漸改變, 行動、方法也隨著改變。另方面,宗教團體也必須學著接受老鷹是肉食性動物, 沒辦法吃素這種不完美的狀況,過程中常迸出許多有趣的事。 「並非每隻救傷後經評估可野放的動物都適合結合佛教團體生態放生,」詹芳澤強調, 必須以生態及動物福祉為考量,一些容易緊迫(膽小)的動物就不適合在公開的場合 野放,必須以動物本身考量,不能因儀式造成傷害。 生態放生強調品質 生態放生不同於一般野放之處,在於多了為野放動物祈福的儀式,但盡量縮短時間, 野放過程須保持安靜以及安全距離,並限制人數,更重要的是分享醫治動物的過程。 野放之前會有一些解說活動,讓參與者了解這隻動物是怎麼受傷的,台灣野生動物 面臨的困境,才開始野放儀式。 急救站和福智基金會合作四年之久,以前是越多越好,現在則強調品質。「我們希望 每一隻野放的動物都能健健康康。」詹芳澤說。截至去年底生態放生約有90場, 4219人次參加,放生隻數246隻,在環境教育上達到37場,6700人參與。 佛教團體也挹注充分資源協助救傷動物,詹芳澤表示,這幾年民眾保育概念抬頭, 受傷動物救治的情況越來越多,但國家經費並未跟著增加,此時來自基金會的經費 協助幫了大忙。他認為,保育與宗教團體合作正好發揮互補作用。 福智基金會護生專員陳奕成說明,基金會護生放生是與專業單位一起合作,並與時俱進 尋求合法放生,過程兼顧生態與保育雙贏,除了為放生動物祝福外,強調多元護生方式 ,尤其是參與人員的環境教育。 目前基金會合作的對象,療癒後野生動物野放與農委會特有生物保育中心;療癒後海龜 野放與海洋大學及海生館合作;依漁業署頒定的「水產動物增殖放流限制及應遵行事項 」進行魚苗放流;流浪狗收容與與中華民國保護動物協會合作。 基金會開闢的護生教育示範園區,收容經濟動物、棄養寵物,並與臺灣濕地學會合作 創造野生動物天然棲地。 僧伽醫護基金會也以「智慧放生」替代不當放生行為,去年透過計畫與林務局、澎湖縣 政府、澎湖海洋生物研究中心、林務局嘉義林區管理處、中興大學、特有生物研究保育 中心及中華護生協會等單位,於澎湖及嘉義數次示範生態放生,野放救援傷癒海龜。 農委會擬修法嚴罰 雖然部分佛教團體,已開始反省放生真諦,轉而與時俱進結合「生態放生」,然而每年 仍有數百場放生活動蔓延台灣四周環境,由於放生方式往往物種單一數量眾多,未經 評估當地能容受的物種與族群程度,即密集在某個區塊釋放,而造成動物或棲地的傷害 ,最為社會大眾詬病。 目前有些縣市政府,如南投、台中等地縣市政府,都以自治條例規範行為,農委會也 提出《野生動物保育法》第32條及第46條修正草案,未來釋放野生動物,須經行政 許可,否則將面臨最高25萬元罰款,若致動物死亡或破壞生態之虞,罰金高達250萬元。 修法重點: 未經許可釋放一般類野生動物處以5萬元以下罰鍰。 未經許可釋放保育類野生動物處以5萬元以上至25萬元以下罰鍰。 如致動物死亡或破壞生態系之虞者,處以50萬元至250萬元以下罰鍰。 但修正草案未能於上會期審議通過,能否於本會期通過仍是未知數。此外,此法能否 執行,尤其是破壞生態系如何舉證?林務局並無答案。 其實,目前在《動物保護法》已有相關規定第5條第3項,飼主飼養之動物,除非交送 動物收容處,否則不得棄養;第6條規定,如致動物死亡,最重可處1年以下有期徒刑 或拘役;第9條第1項規定,運送動物應注意其食物、飲水、排泄、環境及安全,並避免 動物遭受驚嚇、痛苦或傷害。但在稽查機制上,農委會畜牧處簡任技正江文全說: 「會同保育主管機關聯合稽查。」 《濕地保育法》則明確訂出重要濕地範圍內禁止放生(第25條第6款),違反者依第38條 規定,處6萬元以上30萬元以下的罰款,若致野生動物死亡者,處10萬元以上50萬元以下罰款。 http://e-info.org.tw/node/114032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4.25.206.141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Buddhism/M.1458731730.A.329.html

03/23 19:30, , 1F
不要再讓人漫罵放生了!
03/23 19:30, 1F
法律規定就是這樣,要不申請要不送收容中心要不就自己養... 就是這三種選擇囉...其他均觸法....

03/23 19:46, , 2F
那昆蟲目前還是無法可管狀態嗎?
03/23 19:46, 2F
動保法好像是針對脊椎動物的....野保不曉得... 台灣的這些法令跟管理單位其實還蠻亂的... (所以之前才會有一堆亂放生的爛事~) ※ 編輯: wmigrant (114.25.206.141), 03/23/2016 20:55:08

03/23 22:14, , 3F
隨喜宗教界和保育專家合作,追求放生的品質,而非數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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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23 22:15, , 4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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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24 00:47, , 5F
有利有幣,我們經常撿到受傷的鳥,照顧好後放生讓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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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由,這樣我們也觸法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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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喔. 按照法令是不能自己照顧的... 可以送鳥會或其他專門單位....

03/24 00:54, , 7F
若規定一定要送收容所,那當初就不必撿牠救牠,因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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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連送到收容所都嫌麻煩. 我看也談不上慈悲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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還要送去指定的場所,給自己添加了更多沒必要的麻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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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最常撿到的是鴿,麻雀,班鳩,綠繡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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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門常說悲智雙運,推"智慧的放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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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24 07:22, , 11F
是制度硬,想法作法不盡理想,它規範的應該是大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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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生需經許可,這是可行的,至於零星撿到的螳螂,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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雀,還要送收容所才可,否則以觸法來威脅,這就慈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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了嗎?隨手可救的生命,被制度凌架,這不是智慧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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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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屙....隨手可救的生命...請問您是獸醫嗎? 如果不是那是要跟人家就什麼傷? 撿回來亂養死掉了就算了??? 撿到了===>送到專責單位讓他們好好照顧, 對你來說有這麼痛苦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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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個方案也不錯,既個人撿到的小動物需經許可,那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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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容所及指定單位可提供服務電話,民眾一撿到麻雀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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鴿子,可致電收容所由專人來收走照顧並放生,這才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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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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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先別發怒,通常撿到的都是餓昏頭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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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幹嘛發怒?@@....另外動保機關上網查就有了... 這不是什麼難事, 舉手之勞而已..連這種小事都做不到. 看起來就像只想享受那種放出去的爽感而已.. 至於背後那些被養死的, 被弄死的, 傷沒好就被丟出去害死的...... 好像就當作沒發生過....這一點都不慈悲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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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還是先冷靜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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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很冷靜啊~你是怎麼了???

03/24 12:46, , 22F
講護生卻到處在殺,國家法律的矛盾真是讓人不懂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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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24 16:17, , 23F
所以是『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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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能殺不能救呀。憲法保障宗教自由。現在帶頭犯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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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誰告訴你不能救啊! 是告訴你要用正確的方法救... 帶回來亂搞一通生命是會比較舒服喔? 那還寧可被殺... ※ 編輯: wmigrant (140.112.77.27), 03/24/2016 18:55: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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應該沒這麼嚴重,這法令應該是針對於大型放生來規範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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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單獨個案,事前跟動保單位瞭解溝通,在地的野生動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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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地野放應該不會管太多,除非真的碰到特殊保育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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否則小型個案這麼多,政府單位應該也無法處理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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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24 19:17, , 29F
而且真的遇到受傷的動物,送到專業醫護確實比較妥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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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慈悲心溝通吧: 你若需要我救就啾一聲, 若不需要就啾兩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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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你情我願, 這樣如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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善哉 政府應該帶頭輔導 引領正確的放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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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如不適合回歸野外的動物 國內也有很多護生園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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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在那些地方會有人代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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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代碼(AID): #1MydhICf (Buddhis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