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心得] 球員工會
差個話
中職我記得在以前有成立球員工會吧?
而且會長還是個大魔頭??跟簽賭案有關!
不知道有沒有錯?
其實以台灣的職棒組成環境來看
球員工會應該不是首要的
最重要的是聯盟的決策模式
看看棒球跟籃球其實都有類似的狀況
※ 引述《sandieco (聖地)》之銘言:
: ※ 引述《cz (i might be wrong)》之銘言:
: : 推這個做法 其實聘請一個律師團隊來應該就很有看頭了
: 不過後面這種做法和前面那種做法有個差別是適用的時機可能比較不同
: 後面這種做法比較適用於球員已經把加入工會當作是理所當然的例行公事
: 只剩下是否要把工會從會員互助的性質更上一層樓發揮對外爭取權益的功能
: 就像推文的網友提到的, 外來槍手的費用要有夠大的會員基礎才能供奉得起
: 因為外來槍手最好還是雇全職的, 讓他能義無反顧的服務
: 而不僅僅只是付鐘點費的顧問而已
: 半薪顧問最大的問題是他們還必須要靠別的 case 養家活口
: 而 law firms 之類的最大客戶當然是包括球團在內的企業主
: 我聽在 law firm 工作的律師朋友說, 在企業與民眾之間發生法律糾紛時
: 即使大公司是必輸的 case, 優先順位通常也高於接升斗小民必贏的 case
: 同樣的, 為了接球員工會的 case 得罪大客戶並不值得
: 會接球員 case 若不是很有不為五斗米折腰的骨氣, 恐怕就是競爭力比較弱的
: 而前一種做法則是比較適用於加入工會還不成氣候的時期
: 也就是 abi 網友提到在球團還能棒打出頭鳥的時候
: 這種時候想出頭的球員往往得具備相當的法律知識來明哲保身
: 一方面知道有所為有所不為, 不容易被抓到把柄
: 另一方面是會玩法弄權的人要砍他就不是那麼簡單
: 例如前面提過的 Brotherhood of Professional Base Ball Players
: 最初揭竿而起的成員只有 10 個人, 但這滄海之一粟就是砍不掉
: Monte Ward 甚至誇張到號召另外成立一個短命的職棒聯盟對抗
: 最後還能讓舊聯盟簽下不封殺跳槽球員的切結書
: 所以這也是為什麼開宗明義的說「知識就是力量」
: 要讓球員獲得力量, 在從小到大養成過程中的知識教育是不可或缺的
: 然而話說回來
: 我覺得也沒有必要皇帝不急急死太監的苛責球員太逆來順受
: 一則像網友提到的球員對於結果成敗會痛會癢, 不到最後關頭絕不輕言犧牲
: 二則對球團來說控制管理的拿捏或許有其過人之處
: 雖然在球迷看來有一連串的倒行逆施, 但可能也不乏有懷柔措施在配合
: 也就是所謂一手拿 LP 一手拿雞腿, 軟硬兼施的管理策略目前能收到效果
: 其實很多東西會爆發都需要一個導火線
: 例如 Brotherhood of Professional Base Ball Players 的導火線是保存條款
: Players' Protective Association 的導火線則是聯盟盤整引發球員的危機意識
: 而 1966 年 MLBPA 轉型的導火線是接連發生的經紀人事件和津貼基金事件
: 俗話說萬事具備, 只欠東風, 相對的東風具備, 只欠萬事也是不行的
: 萬事和東風, 往往兩者缺一不可
: 即使球員積怨已深, 但缺少個一鼓作氣的引爆點
: 那股積怨通常也只能日復一日的拖下去
: 而相對的, 若積怨仍未深, 那即使發生個什麼重大事件也爆不出火花
: 而且從另一個角度來說
: 工會若只是為成立而成立, 卻無明確具體的戰鬥目標, 是很難持久的
: 被球團輕易打垮還算是比較好的下場
: 更慘的被球團上下其手, 一勞永逸的把工會變成自己可以操縱的傀儡
: 所以彭政閔選手說的話並不無道理
: 要等到有相當數目的選手都眾志成城的時候, 才是成熟的時機
: 在還沒有上下一心同仇敵愾的攻擊目標時
: 或許不如先成立球員之間聯誼互助性質的兄弟會
: 例如像保險一樣設立基金將來可以幫助晚景淒涼的退役球員等等
: 相信球團應該不會鐵石心腸的連這種組織都阻止才是?
: (抑或是其實現在已經有這種組織了呢?)
: 但這並不代表網友們鼓吹球員工會是一種徒勞無功的努力
: 與其說網友們的訴求對象是球員
: 我個人覺得對象反而是其他球迷網友
: 一點一滴在球迷之間營造對球員工會的接受度和體諒心, 甚至期待感
: 因為可想而知的球團方會動用各種資源方法想辦法削弱工會的力量
: 而導引球迷的利益去直接衝擊工會訴求幾乎可以說是必然的手段
: 美國球員工會份子早期往往被球團動用媒體把他們塑造成什麼
: 破壞者, 共產主義同路人, 反美國精神者... etc.
: 和芸芸大眾對抗是一段非常艱苦的歷程
: 所以說, 希望的是台灣球員的路可以營造得比較順遂好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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