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閒聊] 公共政策提案-國內線上遊戲相關法規建置已回收

看板C_Chat作者時間7年前 (2017/05/17 20:42), 7年前編輯推噓4(5113)
留言19則, 10人參與, 最新討論串1/1
這個是巴哈姆特 封印者:CLOSERS版有人提案的 目前已經有990個人附議了,好像要5000個才能成案。 巴哈原文連結: https://goo.gl/pFL3fZ 公共政策參與平臺的連結: https://goo.gl/JaPXKA 已經過原作者同意轉貼,這裡直接貼上他的提案內容。 提議內容或建議事項 1.防範遊戲惡性倒閉 以快樂玩遊戲平台旗下的<R2online>為例,於1/27~2/01還推出儲值禮, 但3/2立即宣布倒服。此舉明顯惡意榨玩家的錢,讓玩家成為冤大頭。 希望能立法防止相關情事發生。 (ex.遊戲停止服務需於兩個月前公告,並且以公告日起算前 兩個月在該遊戲的相關消費得無條件全額退費) 2.遊戲環境維護義務規範 以快樂玩遊戲平台旗下的<封印者Closers>為例, 僅開服約三周(4/27~5/13),各式bug及外掛就橫行遊戲, 實已影響玩家的遊玩體驗。但廠商卻不願意花心思修正遊戲問題, 而是顧著出新商品賺錢。希望能立法強制廠商維護遊戲環境, 包含抓外掛,清除重大bug(ex.無法登入)......等。 3.廣告不實規範 以快樂玩遊戲平台旗下的<封印者Closers>為例, 開服前強調"遊戲內容比照韓國原廠",但卻出現各式台灣特別版( ex.韓廠在商城不到千元台幣的時裝,到台版卻必須透過投機消費(轉蛋)才能獲得, 甚至出現破萬保底的誇張情事),實乃廣告不實, 也造成許多聽信廣告而儲值的玩家的困擾。 希望能立法規範廣告不實的問題,保障玩家權益。 4.玩家帳號安全保障及特定狀況下義務提供電磁紀錄 線上遊戲的資安問題一直是大家關注的事情。當辛苦培養的角色被盜, 遊戲公司卻不願意提供相關電磁紀錄幫助玩家與警方調查, 玩家最後常常只能當冤大頭吞下損失。 希望立法約束遊戲公司,在特定情況下(ex.玩家帳號被盜), 只要提供相關身分證明(ex.雙證件,電話驗證)便可以提取相關的電磁紀錄; 並且強制遊戲公司必須建立被盜的救濟措施,保護玩家(ex.回溯個人資料)。 5.針對破壞遊戲公平性的行為立法規範(建立實名制) 現今各大線上遊戲幾乎都有”外掛”的存在。這類程式會破壞遊戲公平性, 不僅只是使正規玩家失去玩遊戲的熱情,甚至影響遊戲內的物價,使之崩盤, 造成惡性循環(外掛刷遊戲幣牟利,一般玩家無法負擔金額,又只得跟外掛商購買遊戲幣), 減少遊戲壽命。由於現今大部分遊戲建立帳號容易,開外掛的懲處又不足為懼, 因此儘管許多遊戲公司傾力取締,依然無法完全根除。因此希望建立遊戲實名制, 只要有破壞遊戲公平性的行為(ex.使用外掛)則有一定的罰則可以處分 (以韓國為例,散佈外掛者最高可處五年監禁)。 ------------------ 這個提案很明顯就是因封印者這遊戲的「14000時裝」這件事而來的 文章作者將它稱為「511事件」,大意就是代理商「樂意傳播」吃相難看, 時裝價格韓幣直接當臺幣賣,C恰上也有幾篇討論,搜尋「封印者」就有。 在我看來這個提案如果成功的話,對線上遊戲的玩家會比較有保障, 像是惡意在關服前出儲值活動之類的,玩家很容易成為冤大頭。 不過第二點其實蠻難判定的,可能會有爭議, 第五點的完全實名制,我自己是不太想要所有玩的遊戲都留個人資料啦, 第五點可能也會有爭議吧。 不過我還是附議了,希望能成案獲得討論阿, 但真正要修法可能就很困難了... -- 殭屍興奮的打開了你的頭蓋骨,失望的離開了。 旁邊的糞金龜眼前一亮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25.227.79.112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C_Chat/M.1495024979.A.835.html

05/17 20:45, , 1F
為啥要編輯掉id?
05/17 20:45, 1F
就....習慣咩

05/17 20:48, , 2F
1跟3請找消保會
05/17 20:48, 2F

05/17 20:48, , 3F
反對遊戲實名制
05/17 20:48, 3F
恩阿,雖然是要防範工作室,但感覺完全實名制會有爭議。

05/17 20:49, , 4F
5 遊戲公司乖乖抓外掛能解決的問題 要實名幹嘛?
05/17 20:49, 4F
他的想法應該是能讓工作室的帳號減少吧

05/17 20:50, , 5F
其實實名沒意義 因為其實網路警察找的到IP
05/17 20:50, 5F

05/17 20:51, , 6F
但我支持懲處外掛 因為光靠遊戲公司抓是抓不完的
05/17 20:51, 6F

05/17 20:55, , 7F
怎麼沒有提案轉蛋保底+公佈機率?
05/17 20:55, 7F
對厚,不過這個已經在附議階段了,可能不能改了吧?

05/17 21:13, , 8F
我看到原作者有寫在32樓,他說不能改了
05/17 21:13, 8F

05/17 21:13, , 9F
先附議過再說
05/17 21:13, 9F

05/17 21:13, , 10F
可以另外再提吧?
05/17 21:13, 10F
恩啊,看有沒有人要再提吧

05/17 21:38, , 11F
1、3還有可能,其他3項只能當提爽的...
05/17 21:38, 11F
4可能也有機會啦 ※ 編輯: zhtw (125.227.79.112), 05/17/2017 21:45:40

05/17 22:38, , 12F
5別鬧了,政府早就想管網路想瘋了,現在竟然自己送頭
05/17 22:38, 12F

05/17 22:40, , 13F
推jack30732,抓外掛就能解決是,不用賠上網路匿名制
05/17 22:40, 13F

05/17 22:41, , 14F
的事
05/17 22:41, 14F

05/17 22:43, , 15F
而且1到3都是消保會可以處理的
05/17 22:43, 15F

05/17 22:45, , 16F
等等,1到4好像都是現在消保會就能做的
05/17 22:45, 16F

05/18 01:08, , 17F
實鬼名
05/18 01:08, 17F

05/18 03:59, , 18F
實名制有種為了殺蟑螂放火燒房子的感覺
05/18 03:59, 18F

05/19 13:25, , 19F
6.比照日本設立轉蛋法
05/19 13:25, 19F
文章代碼(AID): #1P74LJWr (C_Cha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