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EWS] 師帶生上摩鐵僅記過 家屬提申復

看板Chiayi作者 (超高校級の鄉民)時間10年前 (2014/01/19 20:43), 編輯推噓21(210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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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ppt.cc/08Wd 〔自由時報記者王善嬿/嘉市報導〕某高職黃姓男老師被指控,去年十一月間帶昔日指導 、目前就讀大二的女學生上汽車旅館「討論功課」涉嫌性騷擾,檢方不起訴,校方依性別 平等委員會調查決議記過,家屬不服提起申復,痛批黃某未經女生同意就上汽車旅館,轉 台到鎖碼台還稱「很好看」,認為該師已不適任;黃某坦承自己有部分道德瑕疵,但女方 指控與事實有很大出入,也提申復維護名譽。 認應調離 師也申復維護名譽 家屬指控,被害人就讀高職時參加社團與黃某認識,因親友也與黃某熟識,雙方時常互動 ,對黃很信賴,去年為了讀書規劃問題,趁返校參加社慶時相約討論,吃完飯後黃某與女 學生單獨離開,不料黃某卻將女學生載往汽車旅館,女方曾質疑開錯地點,黃某以肚子痛 為由未經女方同意仍開房。 女方察覺有異快速討論完功課,就假借上廁所打電話跟同學求救,在房內期間一起看電視 時,轉到鎖碼台黃某還說這很好看,女方表示反感才又轉回新聞台,黃某還穿四角褲走來 走去,並拍肩要她別緊張,女方趁黃某上廁所時逃出由親友陪同報警,提告性騷擾檢方不 起訴。 學校性別平等委員會經二次調查,黃某證稱因誤會女方對他有情愫,才經默可前往汽車旅 館穿四角褲是在家上廁所習慣,為了化解尷尬看電視,轉到情色頻道非預期,女方反對 後也轉換頻道。 性平會決議黃某有性騷擾事實,建議校方記過,停職社團指導職務及對學生進行輔導。 家屬不服指出黃某並未說真話,性平會因此採信懲處太輕,該師不適任校方應將他調離, 質疑黃某曾任性別會委員,調查有失公平。 黃某回應與女方之前互動良好,後來也未逾矩碰觸她,坦承道德有瑕疵曾努力溝通道歉卻 不被接受,學校也積極處理,但女方事後指控與事實有出入,還上網片面爆料,為維護名 譽提起申復,現靜待調查結果。 校長表示,學校接獲通報都依法行事,也已受理申復,會對學生進行團體輔導,加強師生 性別平等觀念。 校方:依法行事,記過了事 黃某:捍衛名譽,提起申復 家長:... 嘉職老師一覽 姓黃的男老師只有一位 我沒有說是誰喔,不要告我 http://ppt.cc/VPso 顆顆 被移除了 黃袍加身的老師 連士商妹都能把到 恆心毅力,就OK 加油捏>//< http://ppt.cc/6jPG http://ppt.cc/TJ0c (哇,怎麼沒有總務主任?做了什麼事呢??) 補版友的聯結 唉,怎麼會有這種老師呢! 在刪嘛,反正都備份下來了 做賊心虛的官僚,噁心的老師 官官相護,犧牲的只是學生, 太噁心了,太醜陋了,太可惡了!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59.115.64.145 ※ 編輯: n31035j3 來自: 59.115.64.145 (01/19 20:49) ※ 編輯: n31035j3 來自: 59.115.64.145 (01/19 20: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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總務主任也姓黃.不曉得是不是巧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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母校... 總務主任跟任教國文的老師是同一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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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19 21:41, , 3F
看到這片撰筆與原原po相左,想起督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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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現實"真如本篇,那似乎不概在窮追猛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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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原原po卻沒提到已有不起訴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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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19 21:53, , 6F
沒有相左吧 這案件不起訴原因在於性侵未遂 如果不是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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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19 21:55, , 7F
生趁機跑掉 這就變成了性侵事件了 重點不是窮追猛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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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19 21:56, , 8F
而是類似事件有可能再次發生 所以我支持原PO應該針對刑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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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19 21:57, , 9F
部份再訴才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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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19 23:47, , 10F
看了一下該校的教師資料,似乎只有一位男老師姓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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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20 00:14, , 11F
不管有沒有性侵,如果這則新聞是真的,老師帶學生上旅館對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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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20 00:37, , 12F
K大有看到處分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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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要說的是"煽動輿論壓力" 起碼這篇我看到的重點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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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然 把人拐到旅館做社會難容之事是不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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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一個男的把女的拐到汽旅的確是很有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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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要放大檢視說老師帶學生....女的都大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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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要曾經是我的學生,不管她大幾我都不會帶她上旅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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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過畢竟每個人的原則都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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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覺很弔詭,一個成年女性在沒被脅迫的狀況下(這男老師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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該沒持槍持刀?而他們的老師學生關係也不復存在了,沒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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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你當掉或不讓你畢業的權勢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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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個成年女性自願跟另一個成年男性上汽車旅館 原因是這位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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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男性肚子痛想上廁所被騙去?(真的很天真爛漫X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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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後在汽車旅館指控對方性騷擾(不是在什麼麥當勞指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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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察官既然不起訴 大家就別細究了吧 感覺問題很大...如果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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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生去汽車旅館那麼容易 世上就不會那麼多魯蛇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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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然在有未婚妻的情況下還跟其他女生上汽車旅館也是有道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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瑕疵啦,但感覺應該不像是女方單邊指控那麼簡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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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相究竟如何?讓我們繼續看下去~~我也覺得是片面之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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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過都有未婚妻了,還帶女生去汽車旅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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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覺是仙人跳標準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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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害人訴求不是在錢,而是把有威脅性的老師請出女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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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來仙人跳之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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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義的事情就追查到底,今天女生如果沒逃出怎麼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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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起訴~依舊可以提證據再告一次,畢竟說謊的黃先生說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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漏洞百出,提出一些簡單的證據就可一一搓破其謊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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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屬最終的要求就是希望狼師可以離開都是女學生的嘉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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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職。不要再有女學生因為信賴老師,反而落入狼師魔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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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個已經訂婚的男老師把女學生載去汽車旅館?還穿著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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角褲?教評會還要師師相護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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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水那一個好像也是性平會的,真平啊 身為家長的小心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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狼師一天不趕出校園,女學生家長會放心?大家河蟹吃慣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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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己女兒如果被性侵也無所謂 (我沒說誰,別來告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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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義家職移除學校網頁上的資料,也不會把狼師的事蹟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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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不如以這樣的高效率幫黃XX安排到別處,保障女學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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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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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請家屬再上訴 這種事判刑確定 自然沒辦法在教育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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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什麼性平會會這樣判定跟不起訴應該有很大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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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面推文講的很好 督割案有太多鄉民聽信片面之詞而不理性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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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覺得就再上訴吧 否則照原po所敘述會判不起訴的確很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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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中華民國的刑法對性騷擾性侵害的條文是有所以依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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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法上不會起訴的,要靠行政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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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校真的把唯一的黃姓男老師名字拿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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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 n31035j3 來自: 118.166.72.49 (01/20 20: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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唉呀!?嘉職在一天內就出缺總務主任了耶.有志者準備報考了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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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PO將姓名公布在網路上,似乎違反了個資法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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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20 21:38, , 56F
樓上看到姓名了?? 只有說黃xx先生不是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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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20 21:58, , 58F
國立嘉義高級家事職業學校101學年度 性別平等教育委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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擅自公布當事人姓名,有違法,更何況,目前狀況是不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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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20 22:37, , 60F
且已符合司法程序,如果影射人要興妨害名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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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 n31035j3 來自: 59.115.95.7 (01/21 17:41) ※ 編輯: n31035j3 來自: 59.115.95.7 (01/21 17: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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