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閒聊] 另一個字眼-親男色的

看板Christianity作者 (˙叩可)時間15年前 (2009/03/04 13:07), 編輯推噓3(3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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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brojohn (總是想改變什麼)》之銘言: : 或走在路上看到美女 : 一有了慾望 : 請記得 : "你不能承受神的國" : 這是律法的標準-不能對妻子以外的人有慾望 這邊我不太明白 聖經說姦淫是罪 可是沒說有欲望是罪 如果人對異性沒有欲望 就不會行有性生殖 也就不會生小孩 保羅也說,結婚是因為成年人有性欲 可見有欲望不是罪 而是犯姦淫才是罪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8.167.197.1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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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前7:9 倘若自己禁止不住(慾望),就可以嫁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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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前5:11 至於年輕的寡婦,就可以辭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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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為他們的情慾發動,違背基督的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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候就想要嫁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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講現代一點的詞:多情、花心、風流、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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昧、劈腿......都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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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04 23:09, , 7F
驚~ 多情 "曖昧" 都是罪 樓上認真的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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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05 18:58, , 8F
同樣是個人解讀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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