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從許可制變報備制的後果
※ 引述《lifegoeson (不見了 〒□〒)》之銘言:
: 借用這個標題
: 若修改為報備制
: 就代表 不管報備與否 集會遊行本身就是合法的
: 且將改掉限制區的規定
: 那我想問 執法人員何種情況可以強制驅離呢?
: EX1 私人糾紛
: 500萬的糾紛 請10個小弟討債合理吧?
: 10個小弟就可以將人家家門口堵的水泄不通了
: EX2 商業競爭
: 今天我請20個小弟去人家店門口靜坐抗議
: 人家還要作生意嗎?
第一例和第二例自然有法律去規範,集會遊行法雖然可以防止上述行為,但我也可以請20
個小弟直接進去店裡去消費,坐一整天,把客人嚇跑,這就非集遊法可規範的,但依然很
少聽過有這樣的事情發生,這就表示有其它的法律可以保障,所以不用擔心。
: EX3 政黨惡鬥
: A黨抗議B黨 聚集十萬人佔據台北市各橋頭進行靜坐抗議
這也不用擔心,辦遊行也是要付出代價的,包括周遭商家民眾的反感,自然會反映在選票
上,因此也不是想發動就隨便就發動的。
: EX4 選舉糾紛
: 里長選舉 動用支持者包圍投票所出入口
: 控制競爭者的選民入場投票的機率
: 當然 執法機關不可能讓以上狀況持續發生
這也有選舉罷免法等法律規範。
: 大家也不願意看到這種情況
: 但因沒有集會遊行法規範
: 勢必造成警察職權大漲 以便因應這種不合理的集會遊行
: 但是 有人願意讓台灣警察的職權擴大到這種地步嗎?
並不覺得會造成警察職權大漲。相反地集遊法賦予警察職權才是超過合理的限度。
: 在國外 交通警察臨檢不停車可以開槍
: (台灣是除非被攻擊了才能開槍)
這樣很好。這樣才能讓不守法的民眾開始遵重公權力。
: 在國外 對挑釁衝撞警方封鎖線的民眾是迎頭痛擊立刻逮捕
: (台灣還要撐很久 並公告說"不離開就要驅離" 驅離時還被罵濫權)
這樣很好。一直覺得台灣的警察太過軟弱。
: 所以國外有條件也有能力開放集會遊行報備制
: 但是 有人說台灣是警察國家
: 那就代表不相信台灣警察的素質
: 既然不相信 為何又要擴大他們的職權?
: 如果開放報備制 那當天台北美術館前警方就不只是那些動作了
: 以台灣人的素質來看 不論是藍綠哪方發起的活動
: 總是會有激進份子在亂中鬧事
: 國民黨有愛國同心會 民進黨有激進獨派份子
: 大家講只有1%鬧事 我保守點 講0.1%好了
: 10萬的0.1%是100人
: 有人願意看到每次辦活動都有上百人被逮捕嗎?
十分願意。社會的毒瘤本來就該用法律制裁。
: 當然 修法過後抓個幾次 以後鬧事的就會很少了
: 但是 你們都說台灣是警察國家了 還敢擴大警察職權嗎?
: 因此靜坐的訴求不該針對集會遊行法的存廢與否
: 而是集會遊行法和擴大警察職權的取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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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祖先在嘉慶年間登陸台灣,而我就是所謂的本省第十代,自認沒有比外省二、三代
優越到那裡去,只不過一個早來,一個晚到而已。
再過幾年打算回到福建老家和當地的鄉親團圓。13億在中華人民共和國政權及2300萬在
中華民國政權統治下的老百姓及在世界各國的僑胞都是我的朋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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