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討論FF DSLR平價化的時候,我們不妨先想一下
「為何自己需要FF的DSLR?」
小弟目前是攝影助理,偶而接點業界的案子做,我不敢說我的見識有多厲害,但有些身處
職業圈的想法和心得希望能和大家分享一下。
職業攝影師最重要的目的就是「提供客戶要的影像」,而相機只是生產影像的其中一環,
所以時常案子的許多預算是花在燈光、攝影棚、道具、背景上。只要談到做生意,那就牽
扯到投資與回收,因此「夠用」和「符合客戶需求」就是職業攝影師選擇相機的最大誘因
。
為什麼某些攝影師會投資數位機背呢?就我所見,狀況大概是:
1. 客戶真的有需求。
2. 自己未雨綢繆或是單純想爽一下。
真正會認真要求數位機背的客戶大概就是廣告公司(以器材決定攝影師高低的極少數澳客
就不討論了),這種案子大概金字塔比較上層的攝影師會碰得比較多,他們要機背的原因
是高畫素,不是因為要輸出大尺寸,而是有燈箱輸出的需求(講到大尺寸,之前王建民有
個幾層樓高的廣告我忘了是放在哪兒的,現在應該沒了,那也不過是16M的MKII拍的。大
尺寸的輸出在考慮到觀賞距離的因素後就無須擔心太多,一面牆大小的照片相信不會有太
多人會距離5公分來觀看,何況現在輸出品質又很良好)。
事實上,現在絕大多數的攝影師使用的是Canon的FF DSLR,因為「夠用」了,投資回收快
,畫質上其實5D的12M來印刷,是足可滿足雜誌跨頁需求的,其實國內某跨國內衣大廠拍
型錄廣告,用的也是MKII(之前該棚想換MKIII,但是畫質偏軟所以就算了,所以我看
MKII還會撐好一陣子吧,畢竟很夠用了)。
那FF有什麼好處?
1. 比機背成本低。
2. 雜訊比APS低。
3. 畫質比APS好。
4. 可沿用以往的鏡頭。
5. 爽。
1、4點就是Canon支配職業市場的絕對因素,許多愛用他牌的攝影師跳家也是因為這樣…
客戶打電話來問有沒有數位?沒有?那對不起我換人拍…這就是前幾年的狀況。此外很多
攝影師當時也不懂啥乘以1.5焦段的計算方式,那當然就是換Canon比較方便,何況以前DX
一類的數位專用鏡也很少(很多攝影師現在還是不了解這些,其實他們也不需要了解,換
都換了)。
大家可以看到2、3兩點我特別註明是比較級,這其實只是相對性的優點……談到雜訊和畫
質,多數客戶的要求沒有想像中高,真正心理作祟的反而是攝影師自己,畢竟能比的東西
太多了,底片好過機背,機背好過FF(像是抱怨P45+皮膚暗部表現不好,5D差P45太多…
),當然鏡頭也能比,但客戶其實都沒講話,他們要的是拍出他們要的樣子和那個feel。
撇開沒啥好討論的1、5兩點,就我個人的感想,現在這一世代的APS雜訊/畫質表現都很不
錯了,我自己用的是上一代的D80,畫質上雜誌沒問題,活動紀錄類工作ISO 800都可接受
(不要曝光不足就還好,此外雜訊在暗部會比較明顯,記得拍Raw檔轉)。在這個年代,
因為有了電腦,很多人喜歡100%、甚至200%以上來檢視……那當然會覺得雜訊顯眼或畫
質偏軟,但實際上誰會看照片用顯微鏡一小塊一小塊來看的?何況沖洗/印刷出來後絕大
多數都難以察覺差異。就我而言,可能未來上個D300也就夠了,和5D同樣是12M(其實多
半也是自己的虛榮心)。
鏡頭方面,小弟建議把APS當作是一個全新的系統看待,如果你沒有太大的鏡頭包袱(三
四隻鏡皇以上),那就不要抱著未來上平價FF的想法(我之前也這麼想),你得在這段很
久很久(XD)的期間裡屈就使用不順心的鏡頭(28-70mm*1.5 = 42-105mm?換17-55mm吧
!少帶一顆廣角鏡,讓自己的肩膀少背一點,更別忘了多換一次鏡頭就多一次入塵的機會
)。不妨全面擁抱焦段恰好、價格合理的APS專用鏡吧!而且在感光元件上,連便宜的Kit
鏡其銳利都有機會一拼底片鏡鏡皇。而且老實講,會有未來上平價FF想法的朋友多半手頭
沒有人家充裕,一般而言上了FF機身,大概也覺得要配鏡皇才順理成章,那乾脆住到泡麵
廠去算了。
總而言之,相機無非是產生影像的工具,在這個APS其實已可為半數以上的職業用戶完成
工作的年代,畫質好了那麼點,價格翻五翻的FF對小弟來說是非必要的,希望這些心得可
給大家做點參考。
--
只因為我會跳又會灌籃,我就得當你家青少年的表率?
據我所知,很多毒販也都很會跳又很會灌籃,
為什麼你們家青少年不以他們為表率?
----Charles Barkley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8.160.176.108
推
01/31 03:31, , 1F
01/31 03:31, 1F
→
01/31 03:40, , 2F
01/31 03:40, 2F
推
01/31 03:41, , 3F
01/31 03:41, 3F
→
01/31 03:41, , 4F
01/31 03:41, 4F
→
01/31 03:51, , 5F
01/31 03:51, 5F
推
01/31 03:53, , 6F
01/31 03:53, 6F
推
01/31 08:01, , 7F
01/31 08:01, 7F
→
01/31 08:05, , 8F
01/31 08:05, 8F
推
01/31 08:11, , 9F
01/31 08:11, 9F
→
01/31 08:29, , 10F
01/31 08:29, 10F
推
01/31 09:39, , 11F
01/31 09:39, 11F
推
01/31 09:55, , 12F
01/31 09:55, 12F
推
01/31 10:24, , 13F
01/31 10:24, 13F
→
01/31 11:01, , 14F
01/31 11:01, 14F
→
01/31 11:01, , 15F
01/31 11:01, 15F
→
01/31 11:02, , 16F
01/31 11:02, 16F
推
01/31 11:02, , 17F
01/31 11:02, 17F
→
01/31 11:02, , 18F
01/31 11:02, 18F
→
01/31 11:04, , 19F
01/31 11:04, 19F
推
01/31 11:04, , 20F
01/31 11:04, 20F
→
01/31 11:05, , 21F
01/31 11:05, 21F
→
01/31 11:05, , 22F
01/31 11:05, 22F
→
01/31 11:06, , 23F
01/31 11:06, 23F
→
01/31 11:06, , 24F
01/31 11:06, 24F
→
01/31 11:07, , 25F
01/31 11:07, 25F
→
01/31 11:07, , 26F
01/31 11:07, 26F
推
01/31 11:10, , 27F
01/31 11:10, 27F
→
01/31 11:10, , 28F
01/31 11:10, 28F
→
01/31 11:11, , 29F
01/31 11:11, 29F
→
01/31 11:11, , 30F
01/31 11:11, 30F
→
01/31 11:13, , 31F
01/31 11:13, 31F
推
01/31 12:44, , 32F
01/31 12:44, 32F
推
01/31 12:57, , 33F
01/31 12:57, 33F
推
01/31 13:10, , 34F
01/31 13:10, 34F
推
01/31 13:52, , 35F
01/31 13:52, 35F
推
01/31 14:14, , 36F
01/31 14:14, 36F
推
01/31 14:35, , 37F
01/31 14:35, 37F
推
01/31 15:57, , 38F
01/31 15:57, 38F
推
01/31 16:29, , 39F
01/31 16:29, 39F
推
01/31 17:26, , 40F
01/31 17:26, 40F
推
02/01 00:03, , 41F
02/01 00:03, 41F
推
02/06 01:09, , 42F
02/06 01:09, 42F
推
10/24 17:06, , 43F
10/24 17:06, 43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