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有捏]電影心得+不解之處(BUG)

看板DeathNote作者 (Apple)時間18年前 (2006/12/04 07:40), 編輯推噓2(2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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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Kusano (OLd HaBits Die HaRd)》之銘言: : 請自己回頭去翻漫畫喔~ 我翻了。 劫巴士事件 台版第一集190頁第三格 路克的詞:(前略)、「觸摸到死亡筆記本的人就會看見我。」、(後略) 而該事件的罪犯事實上只觸摸到筆記紙,但路克的詞卻說是筆記本,沒有提及fragment, 除非好死不死翻譯有誤,不然我相信原文應該也是de-su-no-—-to。 →這代表筆記紙與筆記本有相同效力,except所有權的認定必須擁有筆記本本身。 筆記本成為人間界財產後,前任持有者還是死神, 唯一沒有依附的狀況只發生在漫畫中的希多筆記本吧, 因為希多很倒楣,筆記本被路克佔用了, 才會導致希多筆記本一度沒有死神依附的狀況。XD 電影中,月原先持有的筆記本在放棄後, 前任持有者-死神-也就是路克還是在,因為那本還是人間界的財產,月沒有歸還給死神。 K君有一點我同意,就是最後看到路克可能是bug。 我原本覺得不是bug,但後來想到: 1. 在誘捕高田事件中月到底有沒有摸到手錶中的紙片呢? (記不得中,似乎是沒有。) 2. 如果沒有摸到筆記紙,使用筆記紙雖然一樣有效,但意義等同觸摸嗎? (月給Raye Penber寫名字的筆記紙都先套上紙板以免他碰到,可見使用不等於觸摸。) 3. 甚至,月用屬於自己身體一部分的血液寫上去是否就等同觸摸呢? (血液都離開身體了,只能視為一種顏料吧。) 4. 如果筆記紙不是原本的(希多)筆記紙而是傑拉斯筆記紙呢? (雖然最可能的是月會裁自己原先擁有的筆記本,但電影沒有交代,也不能篤定。) 這些才是我的疑問。 顯然1~4都導向手錶中的紙極可能不是月看得到路克的關鍵。 那我就只能回到自己原有的解釋,來說明那個也不算bug。(已有文,不贅述。) K君說月(人類)放棄原先持有的筆記本後, 死神不在,因此觸摸該筆記紙無效,這立論實在很薄弱。 F君也已有解釋了。 Ref. 觸摸和持有SGod在電影板有寫過一篇文章,足以說明兩者的分立性。 http://en.wikipedia.org/wiki/Rules_of_the_Death_Note 討論就是廣納意見,刺激思考,又不是在對決。XD 有不合理之處大家好好說咩,從別人的想法中可以看到新東西也說不定。 (我也不斷在修正自己的思路。)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61.229.199.39 ※ 編輯: nanpyn 來自: 61.229.199.39 (12/04 08:56)

12/04 10:37, , 1F
其實現在的情況是這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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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4 10:38, , 2F
我也知道 摸到那個紙片是非常薄弱的解釋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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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4 10:38, , 3F
但是除此之外沒有其他理由能夠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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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4 10:39, , 4F
所以儘管它很薄弱 要解釋也只能這樣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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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4 10:57, , 5F
認同第一段推理,筆記本=筆記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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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4 10:58, , 6F
話說回來,其實筆記本裡的紙本來就是筆記本一部分阿~
12/04 10:58, 6F

12/04 10:59, , 7F
誰說一定要拿到書皮才算是筆記本阿=..=+對吧
12/04 10:59, 7F

12/04 11:19, , 8F
其實仔細想想應該真的是編劇疏忽了
12/04 11:19, 8F

12/04 11:19, , 9F
我相信編劇絕對沒有像這樣想那麼多-_-"
12/04 11:19, 9F

12/04 11:20, , 10F
但至少還有個偶然可以解釋的東西 就勉強一用吧XD
12/04 11:20, 10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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