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題] 國共打輸是不是反而是最好結局?

看板DummyHistory作者 (女兒長得像勞勃狄尼諾!)時間8年前 (2016/05/31 00:51), 編輯推噓3(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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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lowkey9872 (lowkey9872)》之銘言: : 也不是說要宣揚什麼謠言、更不是傳教士,我自己主張台灣獨立,其他人不主張 : 我無所謂只是,若文章有不足之處,大家盡量指教就是。 法律問題由法律解決阿,讓代管派洨老師回答你 : 我的基調在於:在國共雙方僵持在大陸時,台灣人要如何爭取獨立自主之空間? : 以意識形態或是什麼,以求整合島內力量、利用台灣人在228事變的不滿以求獨立 : 既然史實是台灣方面缺乏足以與國民黨政府相抗的軍力, : 那麼在架空的世界,建構一支足以捍衛獨立政權的力量就是重點,不是嗎? : 既然在史實上,本土集團就算綁在一起也沒什麼用處, : 那在架空的世界裡,如何使他們一群人有用處,不就是討論之處嗎? 就基本上,在228的時候,由於台灣人國籍未定,甚至可能還是日本人。 為了防止讓自己揹負上破壞、攻擊盟軍設施的名義。 首先 1. 把暴亂的復員日軍全部綁好。 2. 把意圖攻擊盟軍成員的暴動學生綁好。 前者屬於日本人,後者屬於住民。 然後讓國民黨開槍射殺暴亂的復員日軍。 由於軸心國與同盟國已結好投降條約,誰違約誰背負責任。 所以 此時日本帝國有向國民黨中國宣戰的權利! 這時候就讓日本帝國對付國民黨就好了。 至於1952年的條約,還早勒~ 只是住民自己沒有把暴亂日本軍人綁好,就.............. 不過,這種論調其實可以一直使用到現在。 畢竟日軍被槍殺了~ 日本是有權利追究這問題的~ 當日本出兵台灣,掃平代管機構以後 面對著自己應發護照卻未發護照的殘餘主權居民,首先.... 1.這批住民涉嫌和代管機構一起拐賣、盜賣、與侵占日產,這部分的 刑事責任要先追究。 2.這批住民,所受的教育非屬日本文部省所認可之國內機構,甚至來說,代管 機構能否設置教育機構,其效力也有待確定。 所以學歷廢紙得先燒掉~ 接著依照外國人歸化要件 (畢竟不是於現下的日本領土與日本人所生) 該地人民要好好學到小學六年級的日文能力--差不多n1,才有資格申請歸化。 3.除此之外,由於長期的住在日本領地,卻欠納了一堆住民稅,這些稅金 除了要追繳外,還可能有惡意逃稅的嫌疑。也可能涉及刑責。 所以嘛........... 台灣人基本上要先面臨著定罪率99%以上的刑庭的追究責任後 再好好學幾年日文到n1 才能在日本政府願意接受台灣的狀況下 補繳稅金 當日本人............... 至於對代管機構的審判呢? 當然就找現任代管機構名稱下的偽總統、偽立委、偽官員上法庭承擔一切...... 他們來源不明的財產自然也是責任範圍之一了........ : 美國繼續支持國民黨,我的看法是在韓戰之後, : 那麼,在韓戰之前,美國跟國民黨之間是有一些不滿與不信任 : 例如美國常常覺得自己的錢被國民黨高層拿去自肥、沒有影響到戰局之類 : 那這一點又該如何利用,不知道其他版友有何看法? : 根本博與白團那邊,看到前面幾位多不覺得他指揮或是有其他貢獻, : 基本上我了解的也不多,這部分也就先予擱置,待有查到相關資料再行論述 : 因為本人沒當過兵,對於軍隊內氣氛不了解,但照版友的備份與梯次之說, : 我的猜測最多是:日本人提供戰術建議、中國將領運用輩分與人脈做指揮 : 不過古寧頭如何贏我是不太了解,這點就要請大家多多指教。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24.11.194.156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DummyHistory/M.1464627072.A.ECA.html

05/31 01:29, , 1F
豈不是要槍殺現任總統了
05/31 01:29, 1F

05/31 08:06, , 2F
推XD
05/31 08:06, 2F

05/31 08:57, , 3F
推安藤利吉涉嫌盜賣日產1946年畏罪自殺
05/31 08:57, 3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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