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閒聊] 買線上遊戲寶物 也享7天退貨期(?)

看板ELSWORD作者 (終りのない夢に向って)時間13年前 (2010/11/07 17:44), 編輯推噓6(608)
留言14則, 8人參與, 最新討論串1/1
所以說 我可以買商城飾品7天 用到第六天申請退貨摟... 那某網站可以申請退貨嗎... 想也知道這些法規根本治不了遊戲廠商(  ̄ c ̄)y▂ξ ============================================================================== http://tw.news.yahoo.com/article/url/d/a/101107/4/2gf8c.html 中國時報【唐鎮宇/台北報導】 購買線上遊戲寶物也可享七天無條件退貨了!消保會日前通過《線上遊戲定型化契約範本 暨其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未來消費者買遊戲寶物、套件或付費下載相關軟體,七天 內可無條件向販售業者或遊戲業者退貨,新規定最快十二月生效,消費者可上消保會網站 (http://www.cpc.gov.tw/)查詢。 消保會簡任視察陳星宏表示,依新修正規定,未來消費者到便利商店等實體通路,購買線 上遊戲套裝軟體、遊戲寶物、補充包等,或付費下載相關軟體,販售業者須在七天內無條 件接受消費者退貨;若販售業者不處理或無法處理時,線上遊戲業者須負最後退費責任。 新修正也將遊戲點數比照禮券,明訂不得規定使用期限,也不能拒絕消費者退點數。陳星 宏解釋,遊戲點數如同預付型貨幣,如果消費者買了之後不想玩,想將剩餘點數退費,業 者不得在契約中片面拒絕,但可依比例或扣除必要的行政費用。 玩線上遊戲最常碰到帳號被盜、寶物被偷等問題,新修正規定,消費者查詢電磁紀錄,遊 戲業者不得拒絕,而且查詢費用不得超過兩百元。 另外,若發現寶物被其他玩家非法偷走,業者應負起查證歸還的責任,但若其他玩家是用 正常方式取得(如在不知情下向偷竊者購得),業者可不將寶物歸還原玩家,但須與原玩 家協商賠償方式。 再者,若業者發現玩家利用外掛程式干擾遊戲公平,業者須以書面或電子郵件通知,不得 無預警關閉帳號。業者也應載明遊戲分級,適合或禁用年齡範圍,方便父母判斷。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8.160.217.59

11/07 17:51, , 1F
買七天B欄 第六天退貨(?
11/07 17:51, 1F

11/07 17:59, , 2F
哇 最後一行這樣會給外掛更囂張吧
11/07 17:59, 2F

11/07 18:03, , 3F
業者:我要鎖你摟 瓜瓜:喔~ (繼續掛
11/07 18:03, 3F

11/07 18:04, , 4F
希望貨品7天內退貨無限循環這盲點應該他們有考量到吧
11/07 18:04, 4F

11/07 18:04, , 5F
最後一行的意思是要通知才能停帳號吧,所以沒差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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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是多一道手續要寄信而已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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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7 18:05, , 7F
最後一點也滿囧的,通常瓜開很大的人,一堆mail帳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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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7 18:06, , 8F
想也知道瓜農不會去收信,所以確認跟沒確認似乎沒啥意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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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且通知後才鎖帳號也等於給了瓜農有時間轉移物品的機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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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7 18:31, , 10F
所以其實最後一點就是串通瓜農的是嗎(有誤?XD
11/07 18:31, 10F

11/07 18:34, , 11F
鎖帳的同時寄通知應該也符合條例吧
11/07 18:34, 11F

11/07 18:40, , 12F
我怕遊戲代理商會搞退費可以,請到本公司辦理退費= =
11/07 18:40, 12F

11/07 18:40, , 13F
光車錢就超過點數的費用了,誰會想去退阿= =
11/07 18:40, 13F

11/07 18:47, , 14F
最後一行應該是說不能鎖你帳號然後等你自己去找公司吧
11/07 18:47, 14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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