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閒聊] 買線上遊戲寶物 也享7天退貨期(?)
所以說
我可以買商城飾品7天
用到第六天申請退貨摟...
那某網站可以申請退貨嗎...
想也知道這些法規根本治不了遊戲廠商(  ̄ c ̄)y▂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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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tw.news.yahoo.com/article/url/d/a/101107/4/2gf8c.html
中國時報【唐鎮宇/台北報導】
購買線上遊戲寶物也可享七天無條件退貨了!消保會日前通過《線上遊戲定型化契約範本
暨其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未來消費者買遊戲寶物、套件或付費下載相關軟體,七天
內可無條件向販售業者或遊戲業者退貨,新規定最快十二月生效,消費者可上消保會網站
(http://www.cpc.gov.tw/)查詢。
消保會簡任視察陳星宏表示,依新修正規定,未來消費者到便利商店等實體通路,購買線
上遊戲套裝軟體、遊戲寶物、補充包等,或付費下載相關軟體,販售業者須在七天內無條
件接受消費者退貨;若販售業者不處理或無法處理時,線上遊戲業者須負最後退費責任。
新修正也將遊戲點數比照禮券,明訂不得規定使用期限,也不能拒絕消費者退點數。陳星
宏解釋,遊戲點數如同預付型貨幣,如果消費者買了之後不想玩,想將剩餘點數退費,業
者不得在契約中片面拒絕,但可依比例或扣除必要的行政費用。
玩線上遊戲最常碰到帳號被盜、寶物被偷等問題,新修正規定,消費者查詢電磁紀錄,遊
戲業者不得拒絕,而且查詢費用不得超過兩百元。
另外,若發現寶物被其他玩家非法偷走,業者應負起查證歸還的責任,但若其他玩家是用
正常方式取得(如在不知情下向偷竊者購得),業者可不將寶物歸還原玩家,但須與原玩
家協商賠償方式。
再者,若業者發現玩家利用外掛程式干擾遊戲公平,業者須以書面或電子郵件通知,不得
無預警關閉帳號。業者也應載明遊戲分級,適合或禁用年齡範圍,方便父母判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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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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