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學] 安寧緩和使用率、末期的定義

看板Euthanasia作者 (嚇陸客福爾摩莎)時間6年前 (2018/07/28 14:10), 6年前編輯推噓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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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節錄自 https://www.ilong-termcare.com/Article/Detail/1200 2017/06/24 作者 財團法人中華民國(台灣)安寧照顧基金會 根據民國100年統計,癌症末期患者接受安寧緩和醫療比例已達四成, 但是,其他非癌症末期病患使用安寧緩和醫療比例卻僅及0.4%;台南 奇美醫院老年醫學科醫師陳炳仁指出,65歲以上老人族群中有四分之 一以上死於癌症,另四分之三因器官老化、生理機能衰退,包括心肺 衰竭、失智等,顯然,大多數非癌末期患者的安寧利用率偏低,未有 適當的安寧緩和醫療資源介入,走得辛苦,這部分的成長空間還很大。 ▍ 何謂末期? 非癌疾病難界定 然而,非癌末期患者的病程進展、存活期預估等,和癌末患者迥然有別 ,後者經由腫瘤科醫師依據癌症分期和症狀表現、病程、治療進展,來 判定是否為已難治癒的末期患者,一般有其根據,且八九不離十。 非癌末期患者卻不然,不僅病程變化呈多樣性,難於預估,且末期可能 長達半年到一年,其間病況起伏不定,增加了醫師臨床判定變數,加上 這方面醫界仍缺乏共識,醫師間認定常呈現分歧,因而非癌末的末期病 患及家屬何時尋求安寧療護資源?安寧團隊應何時、以何方式介入?在 在仍需要臨床大力的整合。 「人快走了,才叫做末期!」花蓮慈濟醫院家庭醫學科醫師謝至?指出, 臨床上接觸的病患、家屬對安寧的認知,一般多以為來日已無多的病人 才需要;相形下,癌症末期病患的安寧選擇,經二十餘年來政府和民間 相關安寧組織的宣導下,民眾接受度較高;加上即便病人的病情已難回 頭,臨床醫師總認為還能對病人多做點什麼,因而非癌適用安寧給付已 上路八年多,受惠者仍有限,如何界定非癌患者已進入疾病「末期」? 這些都是嚴苛的挑戰。 一般對於生命末期的認定,仍侷限於以時間長短來評量,以癌症末期為 例,台大醫院創傷醫學部醫師蔡宏斌指出,國內一般認定三個月,美國 的末期定義則是在自然狀況下,仍可存活半年,而英國末期標準的認定 甚至可長達一年。 陳炳仁認為,對於「末期」判定有兩個概念,一是指疾病末期,另一則 是指生命末期。目前醫界多著眼於疾病末期,因此,癌末可清楚認定三 個月存活期,但是,非癌患者疾病進程不同,例如器官衰竭患者病程可 能二至五年失智患者更長達八至九年,臨床醫師對非癌疾病末期、甚 或可存活期都難以預估何時到來。 ※ 編輯: apriltino (118.170.210.248), 07/28/2018 14:15:54
文章代碼(AID): #1RN0ZY6F (Euthanasi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