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題] 法學緒論

看板Examination作者 (((金)))時間10年前 (2013/10/24 23:21), 編輯推噓3(308)
留言11則, 4人參與, 最新討論串11/12 (看更多)
[考題] 國考歷屆考題與考題觀念討論(書裡看到的選這個)請附上想法、出處 問題一、 「假扣押」與「假處分」屬於民事訴訟中的何種程序? (A)通常訴訟程序 (B)簡易訴訟程序 (C)特別訴訟程序 (D)附隨程序 答案為(D) 假扣押跟假處分是一種保全制度,但我不清楚附隨程序的意義為何?煩請解答@@ 《93年基層行政警察人員考試~四等 行政警察人員-法學緒論》 問題二、 醫師對於危急之病症不得無故不應招請或無故遲延,是對於何種原則之修正? (A)契約自由原則 (B)不溯及既往原則 (C)所有權絕對原則 (D)過失責任原則 答案為(A) 我選D,我知道過失責任原則是指有過失才要負責, 那題意中對於危急病症為什麼是契約自由原則? 《93年基層行政警察人員考試~四等 行政警察人員-法學緒論》 問題三、 關於法律行為之撤銷,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A)法律行為有違反公共秩序或善良風俗者,得撤銷該法律行為 (B)法律行為有錯誤或不自由者,得撤銷該法律行為 (C)法律行為之撤銷,只能由法院為之,以示慎重 (D)法律行為未撤銷前,即屬無效 答案為(B) 我知道C.D有誤,但想請問選項A為何不行? 《考前搶分-102年度精選題庫 法學緒論 鄭中基編著》 煩請解析,謝謝!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62.1.102

10/24 23:29, , 1F
問題一,定暫時狀態或保全證據而作之必要緊急處分
10/24 23:29, 1F

10/24 23:30, , 2F
看看王金平及大統黑心油就知道假扣押及假處分之意義
10/24 23:30, 2F

10/24 23:34, , 3F
問題三,民法72條,是無效
10/24 23:34, 3F

10/24 23:37, , 4F
問題二,請注意看題目最後兩個字:修正
10/24 23:37, 4F

10/24 23:46, , 5F
問題一,附隨程序就是跟隨在一般的訴訟程序裡的程序,這種
10/24 23:46, 5F

10/24 23:46, , 6F
程序可做可不做,都不會影響判決結果
10/24 23:46, 6F

10/25 00:51, , 7F
2 根據契約自由基本上醫生可以不要和你訂契約幫你治療
10/25 00:51, 7F

10/25 00:52, , 8F
因為契約是雙方的是 但這樣對病人影響太大 要是所有醫生
10/25 00:52, 8F

10/25 00:53, , 9F
看到重症都不醫那不就死光了 所以契約自由在醫病關係中被
10/25 00:53, 9F

10/25 00:53, , 10F
修正(限制)了
10/25 00:53, 10F

10/25 23:02, , 11F
謝謝大家的解析,讓我又更清楚了!謝謝!!
10/25 23:02, 11F
文章代碼(AID): #1IQJiKIH (Examination)
討論串 (同標題文章)
文章代碼(AID): #1IQJiKIH (Examinati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