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StevenWa 鬧板 水桶一個月。

看板Examination作者 (大仁)時間10年前 (2013/12/31 00:46), 編輯推噓4(5124)
留言30則, 7人參與, 最新討論串1/1
10 + 12/30 StevenWa □ 姜世明老師102國考考題總題檢 11 + 12/30 StevenWa □ [閒聊] Re: 姜世明老師102國考考題總題檢 12 + 12/30 StevenWa R: [閒聊] Re: 姜世明老師102國考考題總題檢 ● 13 + 12/31 StevenWa □ [心得] 國考補教生態的理論與實務 6.鬧板者,水桶一個月;多重帳號分身皆鬧板者,除鬧板帳號 水桶一個月外,並移送帳號部。 鬧板送一個月,原文刪除。 5.廣告文或提供廣告連結,水桶二週;有証據或經板友提供証   據証明為業者、工讀生、慣犯者,水桶六個月,甚者,移送 帳號部。 更改判決 水桶六個月 --   「贓官可恨,人人知之,清官尤可恨,人多不知。    蓋贓官自知有病,不敢公然為非;    清官則自以為不要錢,何所不可為而剛愎自用,    小則殺人,大則誤國。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8.171.28.32

12/31 00:54,
看不出來鬧在哪
12/31 00:54
短時間發表三篇以上文章,視為鬧版

12/31 01:00,
應該用第5條廣告文處理吧 若又為是鬧板 那5+6條吧
12/31 01:00
※ 編輯: P55555 來自: 118.171.28.32 (12/31 01:04)

12/31 08:35,
不用做實質審查 就可以視為 板主還真好當 難怪要戀棧
12/31 08:35

12/31 08:46,
沒看到#1HJbRZVr說短時間發表三篇以上文章叫鬧板,
12/31 08:46

12/31 08:46,
還有除了標題也該列出違規內容吧?
12/31 08:46
StevenWa 短時間內發文四篇文章,為洗文章的行為 不論其內容是否違反板規,洗文章衝文章數,即違反板規 就算沒違反板規,站規亦也明定禁止灌水衝文章數量 其文章內容,四篇文章內容均為補習班廣高宣傳文宣 補習班營利,以板規來說,亦也違反 有任何疑義,歡迎來信討論

12/31 08:48,
清官?
12/31 08:48

12/31 08:51,
小心一點 板規就是板主自high自己爽說的算 等一下突
12/31 08:51

12/31 08:52,
然來個噓板主視為鬧版也不意外 視為還真好用 頗呵
12/31 08:52
短時間內洗文章數,干擾板面,無論到哪個板面都是鬧板的行為 你對於「視為」不滿意?我可以更改用詞,明確跟你說,這就是鬧板 ※ 編輯: P55555 來自: 118.171.28.32 (12/31 10:01)

12/31 10:42,
12/30共59篇,StevenWa的尚存自砍與被砍文章共7篇,
12/31 10:42

12/31 10:43,
而且7篇也不連續,難佔滿通常每頁20個標題的畫面吧?
12/31 10:43

12/31 10:44,
若真的惡劣地放送廣告,有些板也會塞精華區讓大眾
12/31 10:44

12/31 10:47,
瞻仰當初的惡行,還有到底有多密集地洗板吧?
12/31 10:47
作者 StevenWa (StevenWa) 看板 Examination 標題 Re: [閒聊] Re: 姜世明老師102國考考題總題檢 時間 Mon Dec 30 23:45:58 2013 ─────────────────────────────────────── 作者 StevenWa (StevenWa) 看板 Examination 標題 [閒聊] Re: 姜世明老師102國考考題總題檢 時間 Mon Dec 30 23:14:07 2013 ─────────────────────────────────────── 作者 StevenWa (StevenWa) 看板 Examination 標題 姜世明老師102國考考題總題檢 時間 Mon Dec 30 22:49:42 2013 ─────────────────────────────────────── 作者 StevenWa (StevenWa) 看板 Examination 標題 [心得] 國考補教生態的理論與實務 時間 Tue Dec 31 00:42:07 2013 ─────────────────────────────────────── 1.12/30 22.49.42 2.12/30 23.14.07 3.12/30 23.45.58 4.12/31 00.42.07 12/30 22.49 至 12/31 00.42 一小時53分內發表4篇文章,不夠密集嗎? 12/30至 12/31共60篇文章,StevenWa發表文章就占4篇 國考板平均在板人數取最低有100以上,100人發表不到60篇文章 StevenWa在1小時53分內「發表相同話題的文章就占4篇」, 這樣不叫洗文章,什麼叫做洗文章? 還給優待,針對其宣傳補習班,廣告的行為,沒有算水桶了 洗文章數不叫鬧板,什麼叫鬧板阿 ※ 編輯: P55555 來自: 118.171.28.32 (12/31 11:02)

12/31 10:56,
若真的是「商業廣告」,無論照新舊板規,光一篇就掰了,
12/31 10:56

12/31 10:57,
該罰的理由也該對吧?因為資訊不充分,只好推文追問......
12/31 10:57
廣告文 依照板規 水桶14天 鬧板水桶1個月 我選擇處理鬧板,較嚴重行為可以吧 ※ 編輯: P55555 來自: 118.171.28.32 (12/31 11:06)

12/31 11:09,
但是BigMidDay也回了同討論串,這不是StevenWa自言自語
12/31 11:09

12/31 11:11,
連續貼吧?還有刻意挑重的,總有個更具說服力的理由吧?
12/31 11:11

12/31 11:12,
(還是四篇都有廣告?)
12/31 11:12
作者 BigMidDay (大中天) 站內 Examination 標題 Re: [閒聊] Re: 姜世明老師102國考考題總題檢 時間 Mon Dec 30 23:50:36 2013 ─────────────────────────────────────── 補習班可以用這樣的玩法打廣告嗎?  版主可以處理一下嗎? 連續三篇,當你個板唷。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4.39.139.240 ※ 編輯: BigMidDay 來自: 114.39.139.240 (12/30 23:59)

12/31 00:26, , 1F
辛苦您了 歡迎提告 奉陪
12/31 00:26, 1F

12/31 00:27, , 2F
小弟意在分享 你這樣也想弄我 來吧
12/31 00:27, 2F

12/31 00:36, , 3F
自己看板規怎麼定怎麼寫 提告?關提告有啥搭嘎
12/31 00:36, 3F
※ 刪除原因: (已被P55555刪除) <BigMidDay> 鬧板 ※ Deleted by: P55555 (118.171.28.32) 12/31/2013 00:47:26 ※ Delete Reason: (已被P55555刪除) <BigMidDay> 鬧板 BigMidDay 要用站內信向本人檢舉,誤回覆到板面 我把這篇刪除,這樣不對嗎? ※ 編輯: P55555 來自: 118.171.28.32 (12/31 11:22)

12/31 11:28, , 4F
我在猜 會不會等等懷疑我貼出來的內容造假 如果懷疑我造假
12/31 11:28, 4F

12/31 11:29, , 5F
直接寄信問當事人吧
12/31 11:29, 5F

12/31 11:36, , 6F
到此,既沒有人質疑你刪BigMidDay文對不對,也沒必要懷疑
12/31 11:36, 6F

12/31 11:37, , 7F
證據真偽,但這些似乎早該在公告文一併附帶吧?還有,我
12/31 11:37, 7F

12/31 11:39, , 8F
既不認識當事人也不認識前板主,算我休假路過愛管閒事。
12/31 11:39, 8F

12/31 11:53, , 9F
StevenWa已經說是在一航當老師了 照板規「業者」廣告文應
12/31 11:53, 9F

12/31 11:54, , 10F
水桶六個月 若照板主判定StevenWa為鬧板 一行為違反數板規
12/31 11:54, 10F

12/31 11:55, , 11F
競合 取其重者處分較為妥適
12/31 11:55, 11F

12/31 12:27, , 12F
12/31 12:27, 12F

12/31 12:29, , 13F
同MJ,如果他可以的話,那是不是大家也可以這樣呢?
12/31 12:29, 13F

12/31 12:30, , 14F
我是指"StevenWa已經說是在一航當老師了"這點
12/31 12:30, 14F
請提出相關檢舉,不要老是你說我說,不跟我說哪裡看到 當老師的證據在哪邊,要跟我說 ※ 編輯: P55555 來自: 118.171.28.32 (12/31 12:34)

12/31 12:38, , 15F
在你刪除他文章中的最後一篇
12/31 12:38, 15F

12/31 12:39, , 16F
懷疑你是不是文章都不看仔細內容為何 只依照你的「短時間
12/31 12:39, 16F

12/31 12:40, , 17F
內發表多篇同類型文章」的標準來處理
12/31 12:40, 17F

12/31 12:40, , 18F
應該是倒數第二篇
12/31 12:40, 18F

12/31 13:27, , 19F
版主所摘要的第一篇第二篇都有字據可查 寄給版主信件內
12/31 13:27, 19F

12/31 13:28, , 20F
我都""原文照貼+引文""一起附上。字句如:
12/31 13:28, 20F

12/31 13:29, , 21F
"小弟也許這週六會在一帆上最後一堂課 我必須對政大上過
12/31 13:29, 21F

12/31 13:29, , 22F
我民訴課輔來報名 又上不到我課的朋友道歉""
12/31 13:29, 22F

12/31 13:30, , 23F
""若您願意給自己一個機會來一帆聽看看小弟的告别之作""
12/31 13:30, 23F

12/31 13:34, , 24F
""但若想你們想聽一下102年的考點分析請電洽一帆(希望張
12/31 13:34, 24F

12/31 13:35, , 25F
璐、孫囿大師成全XD)小弟會賣命為各位講解""
12/31 13:35, 25F

12/31 14:07, , 26F
首先,最應該保留證據的板主,還要其他權利不對稱者舉證,
12/31 14:07, 26F

12/31 14:09, , 27F
這是不是太離譜了?再者,以上BigMidDay的推文,不就顯示
12/31 14:09, 27F

12/31 14:12, , 28F
這是補習廣告邀約嗎?還有,要假設別人心態前請先確定世上
12/31 14:12, 28F

12/31 14:14, , 29F
有多少反例,不是每個板主的修養都是相互複製的吧?
12/31 14:14, 29F
※ 編輯: P55555 來自: 118.171.28.32 (12/31 17:32)

01/01 00:27, , 30F
實務見解還沒下載欸!
01/01 00:27, 30F
文章代碼(AID): #1ImQDqtS (Examinati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