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串To tunnelm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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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噓-184(34推 218噓 89→)留言341則,0人參與, 最新作者fan415 (issac0001)時間14年前 (2010/03/24 23:28), 編輯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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給 PO資電一甲 林XX 文的 原PO. Tunnelman 隧道人. 八點多去了西屯警局,你贏了阿 的確 "沒品"是介於道德的模糊地帶. 但你PO出我同學的本名就是不對 告了只能說妳是公然侮辱罪嫌. 警察建議我們不要告 我們也沒時間上法院 只備了案. 很厲害,找出我和林同學和LOGE的身分,讓別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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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噓65(65推 0噓 19→)留言84則,0人參與, 最新作者tunnelman (隧道人)時間14年前 (2010/03/25 00:20), 編輯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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希望我不會跟fan415一樣半小時到XX .... 我也只po出你啊. 你不想知道我還是可以告訴你. 完全沒有一個人是我朋友. (要說逢甲人都是朋友也是可以啦). ^^^^^^^^^^. 啊不是說12頁.... 在板上說"我道歉,但你也要道歉". 在信裡說"明天下午三點......順便跟你道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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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噓23(66推 43噓 84→)留言193則,0人參與, 最新作者sheoldark (feeback)時間14年前 (2010/03/25 00:31), 編輯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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給資電一甲 的 正義先生. 維護世界和平,噢不,維護「你自己的小世界」和平的任務就交給你了!在網路上指名道姓沒有甚麼不對啊,重點在於那句「沒品」又既然「沒品」介於道德的模糊地帶,又何來post出本名就是不對的邏輯呢?該說什麼呢..這句「沒時間上法院」俗稱虛張聲勢是說備案就只是在筆記本上撇兩撇是一點效
(還有948個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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