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報] (補)95學年度 上 民總期中考 林元祥師

看板FJU-Law2006作者 (華)時間17年前 (2007/01/19 02:03), 編輯推噓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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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能參考任何資料 ※共5題,每題20分。題目紙不用交回 一、何謂「形式意義之民法」?何謂「實質意義之民法」? 二、請略述「契約自由原則」之內涵及在私法社會化之過程中,其如何被修正? 三、法律解釋自解釋主題為孰而為區分,有「有權解釋」及「無權解釋」二者, 試析其義? 四、試舉例說明何謂「擴張解釋」及「縮小解釋」? 五、以權利之作用為區別標準,權力可區分為那幾種? 以上為期中考~ -- 如果我們不滿意現在, 誰能去改變它? 只有我們自己──你,和我。 一朵蒲公英的小絨花,對它輕吹一口氣, 種子滿天飛舞,落在四面八方,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59.117.241.118 jackygrap:轉錄至看板 LawService 11/15 23: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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