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閒聊] 夏0清說自己被80

看板FJU作者 (公開發行5566)時間7年前 (2017/06/07 16:25), 編輯推噓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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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此時~網路狂潮,有罪預判】     去年此時,我初遭遇網路辦案的錯置混淆,一年以來,更多新資訊的出現,變化漸漸發生 。     2017年將會是對有罪推定的邏輯與不實網路輿論反省的一年。     上週台大 李茂生教授,只不過就法論理,對夏林清的停聘案提出「本以為夏教授是因為 違反程序、撈過界而被懲處,但好像不是這樣。」並提出幾個停聘案可思考的疑點。當我 輾轉被告知此一提問,才剛覺得有意思時,就又聽說一群網軍去李臉書開罵。由去年迄今 年,只要「輔心和夏林清」這幾個字一出現,就會有特定的一群網民酸言進攻。     請李教授放心,我確實不是因為「違反程序、撈過界」而被懲處,更不要說朱伯銘去年52 9文搞得沸沸揚揚,「河蟹吃案、延緩性平、言語傷害、為我兩年後退休權力布局」這些 荒誕的指控,校方在移送給校教評會的<心理系夏林清教授違失之具體事由>中,一個字 都不敢提,因為很清楚,這些都是朱生瞎掰的,校方委外調查後,知道要聽信朱文羅織的 故事來懲處我絕對經不起檢驗。看來李教授是內行的,而且有參與校內性平的實務經驗, 所以根本不在一般網路審判網魔深信不疑的框架中,雖然這些網魔到現在都還不能接受。     至於我被懲處停聘的理由,是否因李教授原本以為的「撈過界」?這也是官方及校方一開 始想依法論法來追究的,就是輔心工作小組的組成有沒有違法,有無撈過界問題,以及在 工作過程中,有沒有違反程序,做了不當的事情?李教授已經很謹慎的加了一句「但好像 不是這樣」對他這個認定有所保留,但這些網魔還是不分青紅皂白的亂罵。但我想告訴李 教授,確實就不是這樣,輔大校方移送教評會的<心理系夏林清教授違失之具體事由>中 ,依然也是一個字都沒有提到這方面的罪狀。     輔大校方移送教評會的<心理系夏林清教授違失之具體事由>中,懲處我的理由就是因為 我違反性侵害犯罪防治法第13條、性別平等教育法22條、學生輔導法第17條等規範的「保 密原則」,說我為發抒不滿主動將受害者姓名及其他足資識別身分之資訊公開,但校方卻 罔顧本案是當事人同意男友朱伯銘是第一個帶頭主動公開其全名,且網路上在我提及△△ △之前,早已瘋傳,我卻獨獲其罪,只因我不肯閉嘴息事寧人。這一部分我相信如果像李 教授這種行家看到一定覺得莫名其妙,難以理解。至於李教授臉文提到他認為「重點或許 在於夏教授是否為應守密之人。」我也準備了萬字答辯書,但現在公布資訊量太大,有朝 一日,我一定將答辯書公布。     但我認為重點還是:輔大懲處停聘我的理由,「根本不是」朱文呼天搶地控訴的河蟹吃案 、延緩性平、二度傷害等,也非工作小組取代校內性平機制撈過界。我提醒關注此案的人 ,網魔至今痛罵我的還是強烈認定我「河蟹吃案、延緩性平、二度傷害」。       他們一路有罪推定,即令無端羅織我洩密罪而濫權停聘的輔大校方,本來想配合朱伯銘的 定調置我於死地,現在卻遮遮掩掩、迴避不敢提朱伯銘的指控。這不是顯而易見的自打嘴 吧嗎?輔大校方為了懲處而懲處,假裝正義凜然,硬扣我洩密罪名,卻當朱伯銘的指控如 空氣?      我看著網魔們跳腳,卻也看清楚他們根本不敢去質疑輔大為何不以朱生公開指控我的罪名 來停聘我。當他們放過輔大的混水摸魚,正反映他們先前「仗義」對付我是有夠虛偽,根 本禁不起檢驗,也證明他們果真只是「正義魔人」而已,他們根本打從心裡踐踏「無罪推 定原則」,要享受網路霸凌當然要採有罪推定才能過癮! https://m.facebook.com/story.php?story_fbid=1459848910742624&id=10000152587623 7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01.13.195.125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FJU/M.1496823959.A.E4B.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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