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得] 風之名使用手冊
有克沃思帥圖的網誌版:http://blog.yam.com/lunacat322/article/57863842
「黃昏時突然出現的火,眼睛如井底之冰的男人,血與燃燒毛髮的味道,祁德林人…
…那是一切的開端。」
我想,也許很多人都聽說《風之名》非常好看,我也覺得《風之名》非常好看,可以
算是我最近最喜歡的奇幻小說(附帶一提的是,最近有在追的奇幻小說是魔法傭兵系列和
不知啥時會出第六部的冰與火之歌)。
想知道風之名的好看之處,可以上PTT奇幻版或咕狗一下大家的感想,有逛過我的
BLOG的人都會知道我寫的不是普通的感想,而是奇怪的感想(被打)
所以在這邊我要寫的是《風之名》的使用手冊,好啦,嚴格來說是閱讀方式(只是說
成使用手冊會比較帥:P)
首先,你必須要知道的是,風之名不包含附錄的頁數是703頁,用尺量大約有4.5CM這
麼厚,實際上看起來根本是名符其實地磚頭呀!不得不說這是女生單手拿久了會手痠的重
量,至於看起來有點舊是因為我常拿起來看(挺)
但我今天要告訴你的絕對不是這本書是居家墊桌腳、邊看書邊練肌肉或是隱藏於書架
上的兇器,而是該如何成功挑戰這本超級厚的書。
基本上我還蠻喜歡看厚書的,有時還會在睡前不小心翻開新買的書然後看到天亮(隔
天還要上班真的超想死的),記得當年大學時看冰與火之歌第三部還第四部就不小心看到
天亮,最悲傷的是還沒看完(畢竟有三本呀!),所以我應該算有不少厚書經驗值,但我
在看風之名時一開始卻有點難進入狀況,看了好幾次都沒辦法持續看下去。
我問我哥:風之名你看完了吧?真的好看嗎?
我哥:你要撐住,撐到主角進去大學院就會好看了。
好吧!我撐住,前面是第三人稱,旅店老闆的部份有一點點悶。撐住撐住,咦?怎麼
又出現了一個編史家,他被嗶──了(不要誤會,單純是避免爆雷,不是他真的怎麼了)
,然後編史家和旅店老闆相遇了,什麼?原來旅店老闆是個傳說中的人物?(好啦,這個
看簡介就可以知道了。)
這時故事開始進入第一人稱,我的閱讀速度也開始快了起來。
我是克沃思,一個聲名狼藉的魔法師、技藝高超的神偷、天賦異稟的音樂家,
也是惡名昭彰的刺客。
我曾從沉睡的古塚諸王身旁劫走公主,焚燬特雷邦城,殺死巨獸龍蜥;
我曾和眾神交談,墜入愛河,寫出讓吟遊詩人流淚的歌曲,夜半走在無人敢提起的路
上。
我曾為君王提出建言,靠智慧踏上古道,在大學院裡同時遭到讚許與詛咒。
我周遊各地,歷盡滄桑,迷失方向,遭人背叛。
有人叫我無血克沃思、祕法克沃思、弒君者克沃思。
那些都是我贏得的稱號,付出代價換來的。
你可能也聽過我的三兩事。
如何?感覺很吸引人吧?
接下來男主角克沃思就以第一人稱講起他的童年,他和父母的劇團一起旅行的生活,
他在旅途中遇到了他的啟蒙老師,學習了基礎的魔法知識,也開啟了克沃思對大學院的嚮
往。
當然,好景不常,惡運降臨在這個歡樂的劇團頭上……
黃昏時突然出現的火,眼底如井底之冰的男人,
血與燃燒毛髮的味道,祈德林人……那是一切的開端。
孤獨一人的克沃思傷心欲絕,在一段自我放逐的時間之後,前往大學院學習魔法。
在進入大學院之後故事越來越好看了,明明很厚可是感覺一瞬間就看完了。不得不說
克沃思真是我看過最衝動的男主角呀!說他很聰明嘛、他惹麻煩的速度又是前所未見的快
,一入學後就嗶──了大書庫,然後嗶──了大師,還被大師們嗶──了(這些嗶──都
只是為了防止洩漏劇情,絕對沒有不好或是令人想歪的意思喔!)
附帶一提的是克沃思還馬上很歡樂地得罪了有權有勢的死敵,不用宿敵是因為這個敵
人不是「寫作敵人唸作朋友」的那種,而是「寫作敵人唸作非搞死你不可」的這種,偏偏
克沃思還完全不客氣地一直調戲……不,挑釁對方,雖然出了一口氣但搞得日子越來越難
過,不過這種暴走性格我喜歡呀!
同樣是第一人稱的男主角,斐滋超級憂柔寡斷的,我有一次七點吃完飯後想說等斐滋
踏上旅途我就去做別的事,結果看到十點斐滋還沒出發呀!這時我已經看完了上部的一半
啦(翻桌)←不過我還是乖乖看了全套,夜眼好帥!
克沃思的暴走性格讓他原本可能會很順的學業生涯變得不太順,在走投無路的情況下
,他只好貢獻出自己的嗶──向高利貸借錢(←為什麼要在這麼奇怪的地方嗶呀!)
為了生計,克沃思決定重拾自己最拿手的技巧,賣嗶──好啦,其實是賣藝,在他第
一次登台的期間,他遇到了直到多年後仍無法清楚描述她美貌的女子。
「巴斯特,我的困擾在於,她很重要,對故事來說很重要,我想不出來有什麼方法可
以充份形容她。」
「我在幹什麼?這又有什麼用呢?我自己都不太了解她了,要怎麼讓你們了解她?」
克沃思在多年後,仍無法用語言描述出她的樣子,這樣子的回想讓讀者能體會到他
的感情。這位女主角(至少在第一集是女主角)如克沃思所說,是個難以捉摸、像謎一般
的女子,男人們都為了她瘋狂,不過以女性的眼光來說,我只會覺得這個女的是怎麼一回
事(毆)幸好還不到討厭的地步,我倒是很好奇對於男生來說,捉摸不定的女生真的很迷
人嗎?還是只要外表迷人個性不管怎麼樣都很迷人?(被打飛)
糟了,原本想寫使用手冊不知不覺間寫成嗶字連篇的介紹(喂)來寫使用說明(?
)的部份好了,首先我要聲名(豎起一根手指)看書還是從頭看到尾比較能欣賞作者安排
故事上的深意,但是如果因為有點讀不下去而錯過風之名也是很可惜的事,所以偷偷摸摸
地跳著看應該也不是什麼太過份的事吧(抖)雖然說我都已經寫成網誌了一點都不偷偷摸
摸就是了,作者大人請原諒我!
總之如果手邊有風之名但是讀不下去的朋友,可以試著從第64頁開始讀,這邊克沃
思會開始跟編史家說故事,克沃思開頭的敘述非常優美我看了好幾次都覺得很喜歡。更有
耐心一點的朋友可以從第47頁開始讀,從編史家開始也是個不錯的開頭。
另外啟蒙恩師在教克沃思秘術時只要耐心看會覺得很有意思,這邊把秘術系統寫得
很仔細,認真看就可以看得懂(雖然我看完還是有點忘了是怎麼回事orz),風之名的魔
法系統和一般的魔法系統不太一樣,也是閱讀時一個比較有趣的點。
對了,讀到一半我還不小心發現風之名趕流行的橋段:
「三年前的夏天我穿過古藹林時,膝蓋中箭,此後膝蓋就不時出狀況。」他皺著眉,
傷感地說:「這是讓我放棄外頭好日子的原因。」
原來克沃思你的膝蓋也中了一箭啊啊啊(抱頭)不懂這個梗的可以看這邊:
http://0rz.tw/Mx0Mn
不曉得之前有沒有人發現這個梗,但我發現時好開心呀!回到正題~在讀完小克沃斯
的遭遇後,再回頭看前面的旅館主人橋段,會忍不住對於前後個性的落差感到驚訝,也會
好奇究竟是遭遇了什麼事才會有這樣的改變,當然在克沃思自己開始說故事前的劇情透露
──是的!這傢伙在開頭就把之後的劇情說光光了!──可以看得出來未來的故事很精彩
。
總之聽說風之名中文版十二月就要出了,我超級期待的!快點出吧!還沒看過風之名
的朋友去閱讀第一集吧!
我徘徊絕境、歷盡倉桑、成為最惡名昭彰的傳奇英雄
這不是我想要的人生,卻是我能贏得的最好結果
--
既然無法永遠幸福快樂,那就吐嘈吧!
喵一是笨蛋&苦悶OL夢工場:http://blog.yam.com/lunacat3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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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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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 Onfina 來自: 114.34.217.15 (11/08 22: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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