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揪團] 陪釣蝦,即贈蝦。
※ [本文轉錄自 TaichungBun 看板 #1Dq01J15 ]
作者: tp61qup3u833 (雙木十三) 看板: TaichungBun
標題: [揪團] 陪釣蝦,即贈蝦。
時間: Mon May 16 00:33:18 2011
活動主題:釣蝦&吃蝦(想喝的不反對)
集合地點:東明釣蝦場(台中市梅川東路5段128號)
活動時間:100.05.16 02:00am 至100.05.16 05:00am
目前人數:1
報名方式:站內信、水球 或者 種花電話0933-431-332 (十三)
最晚等到一點二十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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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久沒有來po文說要釣蝦了!!!!
真開心今天有這個閒功夫。
因為在下有閃光了,這對在下來說可真是『驚天地,泣鬼神』啊....
想必~~~~在天上的外婆知道了,也會摸摸我的頭,稱讚一番吧。
已經和閃光報備過了,可以夜釣,明天早上再去載她上班,還要順便買阿寶。
§§『在下只是不想一個人孤單的釣蝦,找個人陪在下一起分享中蝦的喜悅
以及賞標時候的空閒時間有人可以陪在下聊聊天。』
如果沒有人打算一起去的話,在下也會考慮爬枕頭山。
◎◎重點:您不需要很會釣,您只需要陪在下聊天。如果會釣,那就更好!!
達成條件者,在釣蝦時間到時,會給予三小時所有的收獲。
在下手邊上有冷凍過後的蝦子,也可以併帶去,讓您先行品嘗。
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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喝酒不開車,開車不喝酒。 酒後駕車,害人害己,請勿酒駕。
喝酒不開車,開車不喝酒。
喝酒不開車,開車不喝酒。 酒駕肇事,最高罰款十五萬元,請看好你的荷包。
喝酒不開車,開車不喝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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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 tp61qup3u833 來自: 122.118.187.80 (05/16 00: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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抱歉了,都冷落了你....改天給在下一個機會補償吧....
※ 編輯: tp61qup3u833 來自: 122.118.187.80 (05/16 0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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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不碰PFP,我就不知道有什麼事情可以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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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為,她說還不要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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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會不會,改天找她去你家一起打牌。
※ 編輯: tp61qup3u833 來自: 111.252.36.149 (05/16 17: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