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請益] 消防員的薪資結構???

看板FiremanLife作者 (警消愛五六)時間16年前 (2008/09/12 19:36), 編輯推噓4(4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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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lasoha (衝三等..)》之銘言: : 今年僥倖錄取消防警察四等... : 可是我不知道消防員的薪資結構是怎樣?? : 聽說其中"加班費"好像因縣市不同而有所不同??是什麼意思啊?? : 又三等和四等薪資結構有不同嗎???好像三等薪資比較多..是這樣嗎?? 基本上消防人員的薪資都是比照警察人員 消防員薪資表裡的應領項目有 1、薪俸 2、消防加給 3、主管職務加給 4、地域加給 5、危險加給-----就是警察的警勤加給 6、鑑識加給 但不是每項都可領,要符合資格的才可領 一般的隊員領的只有1+2+5 長字輩的才能領主管職務加給 高山或是離島的才能領地域加給 鑑識加給目前只有火調科的可以領 以上 科科 再補充一下 消防機關火災原因調查鑑識鑑定人員:     須為警察特考消防、刑事鑑識或刑事警察人員考試及格之警察官或職務歸列為 消防技術、刑事鑑識、化學工程、機械工程或電力工程職系者為限,並曾受內 政部消防署辦理之火災原因調查鑑定訓練合格(一個月以上班期),且須符合 以下條件之一:     (一)內政部消防署火災調查組實際從事火災原因調查、鑑識、鑑定工作之組長、 科長及其他編制內人員。     (二)臺北、高雄市政府消防局、救災救護大隊火災調查(鑑識)科(組)實際 從事火災原因調查、鑑識、鑑定工作之科長、股長、組長及其他編制內人 員或於編制表註明辦理火災調查、鑑識、鑑定工作之人員。    (三)各縣(市)消防局及港務消防隊火災調查(鑑識)課(組)實際從事火災 原因調查、鑑識、鑑定工作之課長、組長及其他編制內人員或於編制表註 明辦理火災調查、鑑識、鑑定工作之人員。 http://210.69.186.91/cpa2004/gvpayment/SYFX8149P.html 資料來源:人事行政局刑事鑑識、爆炸物處理暨火災原因調查鑑識鑑定人員危險 職務加給表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61.60.46.58

09/12 19:39, , 1F
謝謝詳細解說...心扣阿...
09/12 19:39, 1F
※ 編輯: tpc5566 來自: 61.60.46.58 (09/12 19: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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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請問學長、戶長、家長,這些也可以領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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織田信長:靠..我都沒領了..哪輪的到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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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12 21:11, , 4F
這篇可以考慮M起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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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12 22:25, , 5F
花蓮有東海加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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