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題] 地區引戰釋疑
※ 引述《RandyMarsh (屎蛋爸)》之銘言:
: 幾年前開始逛八卦版就有這個疑問了
: 關於地區引戰、謾罵,例如罵南部,罵高雄
: 根據版規7
: 第七條:[挑釁、謾罵]
:  ̄ ̄ ̄ ̄ ̄ ̄ ̄ ̄ ̄ ̄ ̄
: ‧ 文章內容含有對特定人物、使用者、特定族群進行言詞侮辱、挑釁、威脅、謾罵、歧
: 視、引戰之文章,一律劣退且加給半年水桶。
: 似乎罵地區(非罵地區"人"的狀況,如南部人,高雄人,地區+人是族群應無疑義)
: 並非"特定人物"、"使用者"、"特定族群"
: 地名怎麼會是特定族群呢?
: 也就是說:高雄真落後 南部真落後>>> 依據板規應該沒事
: 高雄人真落後 南部人真落後> 這樣才有對"特定族群"謾罵
: 那麼給予"謾罵地區"水桶的依據是? 還是其實這樣不違反板規?
: 如果真的要限制這種行為是否要在"特定人物、使用者、特定族群"後面加入"地區"
: 以完善板規?
: 同樣的問題在學校上也是會有這個問題
: XX學校是學店,很爛 不等於 XX學校的學生很爛
: (合理評論學校) (對學校的學生族群謾罵)
你好
板主群共識一致認為,
指名某一城市謾罵,
顯然是對住在該地之人挑釁。
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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難定紛紛甲子年,千魔蕩蕩白陽天;
蒼天旨意著書命,諸子虔誠扶道顛。
佛燈點亮華光現,ㄧ線生機救末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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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4.27.15.55
※ 編輯: Bignana 來自: 114.27.15.55 (03/05 0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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