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戶籍法》修法未過 台南「同性伴侶顯性註記」破功消失

看板Gossiping作者時間8年前 (2016/03/04 07:27), 8年前編輯推噓-1(569)
留言20則, 15人參與, 最新討論串1/1
1.媒體來源: 三立 2.完整新聞標題: 《戶籍法》修法未過 台南「同性伴侶顯性註記」破功 3.完整新聞內文: 政治中心/綜合報導 台南市自2月1日開創全國首例,接受同性伴侶在戶籍謄本上加註「伴侶關係」,雖然不具 婚姻法律效力,仍被視作推動同志婚姻的代表。不過日前卻傳出一對同性伴侶前往台南市 南區戶政事務所辦理,卻發現根本還有重重限制導致無法註記,讓民眾十分不滿,認為根 本是欺騙、沒有誠意! 台南市長賴清德於1月底宣布,從2月1日起跟進高雄、台北、台中的作法,受理同志伴侶 於戶政資訊系統內「隱性註記」為同性伴侶,更單獨加碼宣布,台南市可在戶籍謄本其他 記事欄以個人記事的方式「顯性記載伴侶關係」,被民眾視為尊重、包容並推動同志婚姻 的先鋒城市。 不過日前一對女性同性伴侶前往台南市南區戶政事務所辦理註記,才發現《戶籍法》修法 未過,且內政部用「更新系統」的理由來文台南市,將針對個人記事增加檢核項目,「如 非屬法定登記事項時,系統會顯示錯誤訊息」,只要輸入「同性伴侶」等字,就會跳出「 無此項戶籍登記」,等同變相阻止同性伴侶登記。 台南市民政局局長陳宗彥表示,內政部戶政司針對性的更動系統,侷限了地方政府推動政 策,也讓民眾對政府失去信心,市府表達嚴重抗議。而民眾也大感受騙,認為台南市政府 明知無法登記,卻沒有任何通知,根本是對社會開空頭支票,非常不妥。 4.完整新聞連結 (或短網址): http://www.setn.com/News.aspx?NewsID=127676 5.備註: (1)感謝中央的把關,沒有讓戶籍謄本被亂搞! (2)目前戶籍法規定的登記有這些 一、身分登記: (一)出生登記。 (二)認領登記。 (三)收養、終止收養登記。 (四)結婚、離婚登記。 (五)監護登記。 (六)輔助登記。 (七)未成年子女權利義務行使負擔登記。 (八)死亡、死亡宣告登記。 (九)原住民身分及民族別登記。 二、初設戶籍登記。 三、遷徙登記: (一)遷出登記。 (二)遷入登記。 (三)住址變更登記。 四、分(合)戶登記。 五、出生地登記。 六、依其他法律所為登記。 (3)看了一下 臺南市同性伴侶註記作業須知 目前雖然表面上規定要刪除(廢止)註記規定是要兩個人一起 不過卻有一些方式可以單方面搞定 滿有趣的設計 「已註記為同性伴侶者,嗣後因結婚、死亡、雙方皆遷出本市(含國 外),雙方之同性伴侶所內註記即應由戶政事務所刪除,個人記事 註記須辦理廢止事宜。」 -- 專賣同志 愛滋男變毒大亨 http://goo.gl/g59hgs 今年10月初,檢警掌握凱文想趁同月26日在北市舉行的同志大遊行,許多國外熟客也入境 參與遊行之後的午夜毒趴,大撈一筆,所以決定提前收網,避免讓更多毒品流入同志圈~愛惜生命~ ~遠離毒品~ ~讓愛滋生~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61.230.155.168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457047671.A.F8B.html

03/04 07:29, , 1F
在合法婚姻未通過的情況下 任何註記本來就是列管用的
03/04 07:29, 1F

03/04 07:31, , 2F
首長劃大餅才發現做不到
03/04 07:31, 2F

03/04 07:31, , 3F
內政部用「更新系統」的理由 要怪誰 很明確了吧
03/04 07:31, 3F
系統更新讓系統符合戶籍法,沒甚麼好怪的阿 ※ 編輯: RandyMarsh (61.230.155.168), 03/04/2016 07:33:44

03/04 07:33, , 4F
dpp 趕快修戶籍法跟民法
03/04 07:33, 4F

03/04 07:39, , 5F
台南市立個同志伴侶牆好了,伴侶名字刻在牆上就好
03/04 07:39, 5F

03/04 07:44, , 6F
什麼鬼啊
03/04 07:44, 6F

03/04 08:03, , 7F
歧視不就好棒棒,討厭同性戀是你的自由,不代表他們法律
03/04 08:03, 7F

03/04 08:04, , 8F
上不能被保障,法律最重要的是符合理念
03/04 08:04, 8F

03/04 08:05, , 9F
新立委該動了吧
03/04 08:05, 9F

03/04 08:05, , 10F
其他法律是否包含地方自治條例?
03/04 08:05, 10F
應該會包含(但可能有爭議) 但是台南市的臺南市同性伴侶註記作業須知只是行政命令 就會牽扯到這邊的法律是狹義的法律還是廣義的法律 個人覺得應該是狹義的法律比較合理

03/04 08:09, , 11F
信望盟好棒棒
03/04 08:09, 11F

03/04 08:16, , 12F
爽啦!
03/04 08:16, 12F

03/04 08:31, , 13F
感謝國民黨終於要倒了~一堆反同立委也滾了 反同必敗
03/04 08:31, 13F

03/04 08:33, , 14F
歧視
03/04 08:33, 14F

03/04 08:33, , 15F
正義必得伸張
03/04 08:33, 15F
※ 編輯: RandyMarsh (61.230.155.168), 03/04/2016 08:41:46

03/04 09:28, , 16F
哈哈哈~ 哈哈哈
03/04 09:28, 16F

03/04 09:30, , 17F
一堆不守法的暴民
03/04 09:30, 17F

03/04 18:38, , 18F
同性模仿抄襲男女家庭實際上叫做扮家家酒扮婚禮並不
03/04 18:38, 18F

03/04 18:38, , 19F
是真正的婚姻,就如同人類仿製鳥巢不管仿得多像多逼真
03/04 18:38, 19F

03/04 18:38, , 20F
人類也永遠不可能仿得出真正的鳥巢來
03/04 18:38, 20F
文章代碼(AID): #1MsCXt-B (Gossipi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