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PTT挨告 供出鄉民個資換和解消失

看板Gossiping作者時間8年前 (2016/03/27 11:12), 編輯推噓0(000)
留言0則, 0人參與, 最新討論串23/33 (看更多)
1.法院的公文是寫「受文者:被告批踢踢實業坊」, 看起來PTT是被告,不是所謂的第三人,因此,如果PTT拒絕提供資料, 我是認為沒有民訴347-349的問題,如果要用到民訴347-349,對方一開始就不該告PTT。 2.其實就算法院用到民訴349好了,執行的對象該是誰?PTT本身是法人?或是有代表人 的非法人團體?如果都不是,那法院執行PTT跟去執行媽祖的意思差不多= =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61.224.95.61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459048322.A.C44.html
文章代碼(AID): #1Mzq-2n4 (Gossiping)
討論串 (同標題文章)
完整討論串 (本文為第 23 之 33 篇):
文章代碼(AID): #1Mzq-2n4 (Gossipi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