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爽翻了!大馬20詐欺犯返台 全放了消失

看板Gossiping作者時間8年前 (2016/04/16 02:17), 編輯推噓-8(08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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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說穿了,大家會不爽那些人回來台灣就馬上自由,還不就是酸葡萄心理 就像你努力工作日夜加班,年收入100萬 隔壁的小屁孩成天混吃等死,但忽然中了10億元樂透,所以你超不爽 現在大家就是這個心態 要不然那些詐欺犯又不是詐欺你的錢,對你不痛不癢,你不爽他什麼? ※ 引述《IloveBlack2 (我愛花媽花媽愛我)》之銘言: : ※ 引述《asked (艾斯可一滴)》之銘言: : : 到底關台灣屁事...... : : 詐欺被輕判是因為你們中國提供的證據可信度超低 什麼莫名其妙的口供都拿得出來好嗎 : : 台灣詐欺罪的刑度很重耶 最高可以合併到三十年耶 : : 結果你們中國檢警拿來台灣的證據跟屎一樣 : : 我們文明世界耶 是要怎麼拿屎判人重刑啊? : : 自己只拿得出屎一般的證據 結果還靠杯台灣都輕判嫌犯 到底是有什麼病? : : 你們中國不改善自己的司法制度 不改善自己的證據取得方式 不加強自己的司法公信力 : : 不讓自己早點脫離蠻荒 還在那邊機機歪歪說我們文明世界縱放嫌犯? : : 最慘的是我們自以為的文明世界裡,有一堆嚮往蠻荒的人。真的很可悲。 : 怎麼還是一堆人看不懂? : 再強調一次 : 刑法第5條境外犯罪沒有規定到詐欺 : 刑法第7條境外犯罪適用本刑三年以上 : 就算今天詐欺犯 : 在台灣跳出來公開說:「對我就是騙了一大堆大陸人的錢。」 : 然後把自己在馬來西亞所有的機房位置、聯絡方式、車手名單、受害名單全都公布 : 在台灣還是無罪 無罪 無罪 : 只要受害者非本國國民 : 且發生地在國外 : 在台灣就是無罪 無罪 無罪 : 跟什麼證據蒐集力一點關係都沒有 : 就算嫌犯想要跟中華民國自首 : 把所有證據備齊 : 他還是無罪 無罪 無罪 : 所以只要遣送回台 : 他如果騙的不是台灣人 : 就只能放人 放人 放人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59.115.211.117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460744248.A.EFD.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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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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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樂透跟詐欺比~~是在懶叫比g腿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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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對詐欺犯真有同理心 想必有很深的體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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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邏輯很爛 那殺人犯 不是殺你和你認識的人都沒關係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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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串夠了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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拿出他們是詐欺犯的證據啊!中國CARE那些詐欺犯不會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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動把證據送過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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呂秀蓮談蔡英文兩岸路線:和習近平好好商量<叫小英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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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正10毛跟習感情好 舔到都噴洨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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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IS去中國就只是去浪費錢和學習帶風向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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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沒接過詐騙電話嗎 很煩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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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岸有司法互助,中國可以提供犯罪證據顯示給台灣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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講回台灣就是縱放的智障是覺得中國其實沒有犯罪證據?(^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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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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爛邏輯 這種言論真的覺得是台灣人的墮弱 可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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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台灣以後被國際社會打壓 老外也說干我們屁事就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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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到底干酸葡萄什麼事?...這種行為很高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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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講的是事實,那是所謂的危懼共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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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叫爽?沒看到陳由豪那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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