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爽翻了!大馬20詐欺犯返台 全放了消失
其實說穿了,大家會不爽那些人回來台灣就馬上自由,還不就是酸葡萄心理
就像你努力工作日夜加班,年收入100萬
隔壁的小屁孩成天混吃等死,但忽然中了10億元樂透,所以你超不爽
現在大家就是這個心態
要不然那些詐欺犯又不是詐欺你的錢,對你不痛不癢,你不爽他什麼?
※ 引述《IloveBlack2 (我愛花媽花媽愛我)》之銘言:
: ※ 引述《asked (艾斯可一滴)》之銘言:
: : 到底關台灣屁事......
: : 詐欺被輕判是因為你們中國提供的證據可信度超低 什麼莫名其妙的口供都拿得出來好嗎
: : 台灣詐欺罪的刑度很重耶 最高可以合併到三十年耶
: : 結果你們中國檢警拿來台灣的證據跟屎一樣
: : 我們文明世界耶 是要怎麼拿屎判人重刑啊?
: : 自己只拿得出屎一般的證據 結果還靠杯台灣都輕判嫌犯 到底是有什麼病?
: : 你們中國不改善自己的司法制度 不改善自己的證據取得方式 不加強自己的司法公信力
: : 不讓自己早點脫離蠻荒 還在那邊機機歪歪說我們文明世界縱放嫌犯?
: : 最慘的是我們自以為的文明世界裡,有一堆嚮往蠻荒的人。真的很可悲。
: 怎麼還是一堆人看不懂?
: 再強調一次
: 刑法第5條境外犯罪沒有規定到詐欺
: 刑法第7條境外犯罪適用本刑三年以上
: 就算今天詐欺犯
: 在台灣跳出來公開說:「對我就是騙了一大堆大陸人的錢。」
: 然後把自己在馬來西亞所有的機房位置、聯絡方式、車手名單、受害名單全都公布
: 在台灣還是無罪 無罪 無罪
: 只要受害者非本國國民
: 且發生地在國外
: 在台灣就是無罪 無罪 無罪
: 跟什麼證據蒐集力一點關係都沒有
: 就算嫌犯想要跟中華民國自首
: 把所有證據備齊
: 他還是無罪 無罪 無罪
: 所以只要遣送回台
: 他如果騙的不是台灣人
: 就只能放人 放人 放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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