鍵盤小妹也曾經不小心當過被告,
就讓我來分享面對訟棍的幾個tips好惹
1. 不要以為你沒指名道姓就不構成公然侮辱,
如果旁人可以推測出你就是在污辱某個人,
那就可能會成為被告惹。
所以如果你真的想侮辱某人,
侮辱對象的範圍大一點,讓你想侮辱的那個人知道你是在說他,
可是他又沒辦法舉證說你就是在針對他。
2. 多多自嘲,文章或推文裡偶爾可以自嘲一下,
譬如白痴喇、智障喇等等的,
型塑出一種這就是你經常在使用的口頭禪,
而並沒有意要去貶損他人名譽或使人難堪的感覺。
這樣當你真的想污辱一個人的時候,你大可以用這些字眼,
之後如果真的被告惹,
你也可以舉證說其實你平常也會用這些字眼來自我評論,
並沒有要侮辱人的意圖歐。
3. 還有,如果你想罵某個人,
你不見得要罵到讓大家都知道馬
寫個站內信,你愛怎麼罵就怎麼罵啊,
反正侮辱本身沒有罪,「公然」侮辱才有罪馬
這時候你會很怕對方說「欸我這個帳號是很多個人共用的」
呵呵,那又回到第一點惹,那你就大可以說你不是在針對他啊
不過程度要拿捏,不要罵得太過份變成是在恐嚇或威脅,
強制罪又是另一件事情惹(茶)
以上是我der律師朋友跟我分享的
謹供大家參考
希望大家未來能夠在版上盡情的發言兒
不要因為區區訟棍搞得人心惶惶 噤若寒蟬
有補充的歡迎
薛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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