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卦] 八卦版的推文是否能多點同理心?消失

看板Gossiping作者時間7年前 (2017/04/28 19:03), 7年前編輯推噓3(129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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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crossroads22 (十字路口)》之銘言: : 回覆R大,因為你說你沒有讀過一書,我幫你摘錄重點。 : 「李國華發現世界有的是漂亮的女生擁戴著他, : 他發現社會對性的禁忌感太方便了,強暴一個女生,全世界都覺得是她自己的錯。 : 罪惡感又會把她趕回他身邊,罪惡感是古老而血統純正的牧羊犬, : 一個個小女生是在學會走穩之前就被逼著跑起來的犢羊。......」 : 「最終讓李國華決心走這一步的是房思琪的自尊心。 : 一個如此精緻的小孩是不會說出去的,因為這太髒了。 : 自尊心往往是一根傷人傷己的針,但是在這裡,自尊心會縫起她的嘴。」 我想提醒你,這是創作,是一種所謂上帝視角 作者可以很明確寫男老師出於惡意,可以很明確寫女學生為了催眠自己才說在一起 現實中,沒有人知道女學生當下到底願意不願意 這也是為什麼很多推文難以有同理心的原因 : 「剛剛在飯桌上,思琪用麵包塗奶油的口氣對媽媽說: : 「我們的家教好像什麼都有,就是沒有性教育。」 : 媽媽詫異地看著她,回答: : 「什麼性教育?性教育是給那些需要性的人。所謂教育不就是這樣嗎?」 : 思琪一時間明白了,在這個故事中父母將永遠缺席,他們曠課了,卻自以為是還沒開學。」 : 以上段落出自《房思琪的初戀樂園》 不知道你摘這段用意?是想呼籲家庭性教育?應該不是給我看的? : 什麼叫做誘姦? : 先不用談到未成年,假設我今天是一個成年女子, : 我喜歡某名男性,但假設這位男性設局在我無行為能力的狀態下發生性行為, : 這樣的狀態合理嗎? : 我是不是會被指稱,反正妳也喜歡他,你們情投意合賺到了? 你都說無行為能力了,如果當下女方不願意,那就是性侵啊 可能我在原來回文沒說的很清楚 喜歡一個人,跟當下同意與他發生性行為,本來就不是相等的 當下不同意,跟當下同意事後覺得被騙,也不一樣 我之所以疑慮誘姦是否成立 在於現實中女學生當下是否是願意的? 是否因為喜歡老師而願意發生關係 事後發現老師並不是自己想像的那樣,才認為自己被誘姦了? : 就算一名女性喜歡一位男性,也不等於男性對女性的所作所為包括性行為都是理所當然的。 : 再來回到師生戀。 : 根據書中描寫,李國華是名師,也是鄰居長輩之中非常值得信任的鄰居師長, : 家長才會放心,把自己的女兒交付給李國華家教。 : 那麼李國華利用的是什麼? : 利用自己補教名師的光環,利用自己跟女學生家長的友好關係, : 進一步地慢慢靠近女學生,設計讓他誘拐女學生發生長期的性行為。 : 且他是長期而有計劃性地設計一個又一個女學生進入他的狩獵圈。 : 女學生欣賞文才洋溢的男老師,但他同時又對老師對他的所作所為感到「困惑」。 : 她愛老師,但他不明白老師以「做愛」當做愛的表示。 : 她問媽媽為什麼沒有性教育,媽媽說不需要性教育。 : 她只能從誘姦她的老師身上,說服自己,喔,因為老師愛我,所以我必須跟他做愛。 : 房思琪最後瘋了, : 這是長期忍受心理與生理、行為認知不協調產生的崩壞。 : 在瘋掉以前,她必須對自己催眠著「我跟老師互相相愛,我們做這樣的事情是合理的。」 : 以「我跟老師在一起」,掩蓋老師「強暴」我這件事。 : 很多人想要很理性地、邏輯地推斷,誘姦不是強暴、在一起不等於性侵。 : 但請不要忽視女學生的心理精神狀態。 再次提醒,創作中可以這樣寫得一清二楚 實際上情形如何沒有人知道 因為女作家憂鬱自殺就認定她被性侵,是否也太粗糙? 難道不能是因為她認定的純真的愛破滅而憂鬱最後自殺? (此為我隨意舉例,事實如何我並不知道) : 每個人的感情經驗與性經驗都不相同, : 在女學生對於性與愛仍然懵懂的年紀,一個充滿社會威望的老師進入了他的人生。 : 老師作為一個教育者、威望者,利用女學生的仰慕進行誘姦。 : 當然我們每一個人不知道事情的真相,更甚至真人真事搬進法院也未必會獲得裁決。 照常理說,如果當下是不願意的,自然應該試圖反抗與事後提告 當然妳可以說因為她太害怕 那就回到我說的,一個人被性侵,當下沒反抗,事後沒提告 我們到底要憑什麼去認定他是被性侵? 因為被害人事後認為自己被騙了? 那不就像許多事後誣告一樣,因為後來覺得不對,那就是對方性侵我 若照你標準,後來發現男方有惡意就算是侵犯 那假設是成年男女,女生想要愛情男生只想要性 上床後女生發現男生心態難道就能算性侵?? : 那麼我覺得問題的根源不只是探問誘姦到底等不等於性侵? : 而是這位老師的「手段」 : 大人拿一支棒棒糖對小女孩說,妳跟我做愛,我就給你棒棒糖。 : 小女孩為了得到棒棒糖跟大人做愛, : 這是誘姦還是性侵? : 你會說小女孩也合意性交,不觸犯法律,不等於強暴嗎? 如果小女孩未滿16,本來就犯罪沒什麼好討論 如果滿16,除非他智能不足,不然的確是合意沒錯啊,難道援交也都要算誘姦? 沒有觸犯法律也要算強暴,是憑什麼認定?你覺得是就是?那還要法律何用? : 一位教授跟女學生說,你跟我上床,我就給你高分通過。 : 這是誘姦還是性侵? 你這例子比較像利益交換 如果教授是說你不跟我上床,我就不讓你過,才能算趁勢性交吧 : 假設一對男女互相相愛,男方以情感勒索對女方說, : 妳跟我做愛,我才相信妳愛我,不然就分手。 : 這是誘姦還是性侵? 請問這不是你情我願嗎? 男方有強迫女方嗎?男方有什麼權勢讓女方不得不接受? 都沒有的話當然不是誘姦也不是性侵啊 你好像搞混誘姦的意思了,可以google一下 : 在性與愛情中,本來就充斥著各種「權力不對等」的關係。 : 面對性的話題,男女更長久被賺賠邏輯給把持,女性在性議題上被認為是吃虧的。 : 生理女性身上更背負者更多性污名與受害者檢討。 : 一名女作家之死,社會不檢視加害者的「手段」,而檢討受害者的狀態與說詞。 : 難怪這個世界留不住受傷的靈魂。 我認為你可以從自己做起 例如上面你自己舉的例子,明明教授和女學生是利益交換,你卻認為是女方吃虧 男方情感勒索,女方明明可以拒絕,自己不拒絕卻認為被侵犯 先把自己放在受害者的位置,再來指責不合己意都是加害者,這樣有意義嗎? 我從頭到尾也沒有說男老師是對的 我只是疑慮所謂誘姦到底成不成立 PS: 因為C大指名所以我公開回文,但我不希望變成好像個版,所以請不用再回我了 平常都潛水,這次衝動回文只是希望能夠理性一點討論,而不是情緒大過一切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1.241.15.173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493377386.A.680.html

04/28 19:04, , 1F
回的很好但是你會害她瘋狂想嘴贏你而睡不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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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你最好先跟我道歉我就原諒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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創作大賽開打很久了 不知還要洗多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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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歲 資優生 名門子弟 正妹正妹正妹(很重要 所以說三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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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上帝視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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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賽還沒開打 另一邊就輸一半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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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囉1樓,我沒有瘋狂想嘴誰喔,我也想就事論事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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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k 謝謝R大認真回覆,我也不會再另外回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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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懂你的意思了,也接受你的小說全知視角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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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是這個案例你我關注的焦點不一樣,故無法達到共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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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誘姦成不成立,或許你比較從法律層面來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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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我個人比較在乎的是受害者的心理狀態跟情愛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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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愛關係下的權力不對等,本來就不是法律守備範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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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自然無法達成共識,我也沒有要跟你爭誰對誰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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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為你已經先入為主認定他是受害者了,而這認定僅憑著被害人看起來很受傷很痛苦 這種自由心證是不是很危險? 假設我和男生發生關係後發現男生只想上床,但我本來期待愛情 我很痛苦,我說我是被騙被性侵了,這樣是合理嗎? 我認為重點在當下當事人到底願不願意,而這是外人無法知道的 所以才需要由法律去界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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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知道你的盲點在哪嗎?就是小女孩就算愛慕了也不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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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願意發生關係!被武力強迫或被用話術脅迫,還是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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欺騙的方式,都是不樂意發生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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願不願意發生關係跟她當下是否愛慕老師是兩回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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跟她是不是已經滿16歲沒有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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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只知道你的閱讀能力很差 "喜歡一個人,跟當下同意與他發生性行為,本來就不是相等的 當下不同意,跟當下同意事後覺得被騙,也不一樣 我之所以疑慮誘姦是否成立 在於現實中女學生當下是否是願意的? 是否因為喜歡老師而願意發生關係 事後發現老師並不是自己想像的那樣,才認為自己被誘姦了?" 法律上來說未滿16責任就完全在老師啊,還是你認為未滿16只要合意就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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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還是不認為靠法律足以判斷願不願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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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當然不是萬能,所以要靠什麼判斷?我"事後"說你性侵你就是性侵? 你可以想想這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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尤其涉及個人的私密經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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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保護的已經是「最低的道德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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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樣的案子經由不同的法官審判,也可能有不同的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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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謂的法律認證就一定等同無犯意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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誘姦的發生就是遊走在法律無法可管的灰色地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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許多性侵的加害者也多出自熟識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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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師生合意的「戀愛」真的沒有法律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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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麼一個老師跟班上的好幾名女同學「戀愛」、「上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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卻又無法舉證性侵的狀況下,老師真的沒有問題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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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學生都滿16,老師也不是用脅迫方式,只有道德問題吧 去掉身分,就跟一男劈N女一樣啊,你可以說他爛不道德,但他沒有性侵啊 謝謝你跟我討論,我想我們的想法應該都清楚了,就不繼續了,謝謝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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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大概認為她的腦補比死者的書更有說服力,也比人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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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父母說的更精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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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大概不懂什麼叫創作?難道你父母知道你跟人上床合不合意? 我不會再回你了,不用浪費時間說沒有意義的話 ※ 編輯: raincrain (111.241.15.173), 04/28/2017 21:54: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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玩過一個又一個的"名師",這樣玩弄自己的學生,根本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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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狼師!妳大概覺得這樣的人很可能是無辜的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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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很討厭那種抓住陋法無罪就毫無同情心的調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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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29 22:47, , 37F
社會風氣就是在漠視之下爛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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