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台大要教部速聘管中閔 李茂生酸:這2點優於國家法令?已回收

看板Gossiping作者 ( )時間6年前 (2018/05/15 02:09), 編輯推噓42(53112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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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種似是而非的胡扯真的不需要太多的法律知識就可以直接打臉: ※ 引述《elmotze (On my way)》之銘言: : 一. 基本常識: : 1. 台大是行政機關. : 2. 台大校長遴選委員會是受委託執行公務的團體(視為行政機關). : 以上單位執行校長遴選事務皆屬行政行為. : 二. 違法之處. : 1. 台大身為行政機關, 自始即知遴選委員蔡明興與校長候選人管中閔之關係, : 卻未對此善盡監督之義務, 形成僅對管中閔有利之局面, : 有違一般法律原則. : (行政程序法第4條 行政行為應受法律及一般法律原則之拘束。) : 一般法律原則裡面包括行政機關行政要公平(公平原則), : 不是法律沒有明訂就可以大小眼. 大學選校長應不應該符合一般法律的平等原則(公平原則是啥小)?=> 當然應該。 : 另, 行政程序法 : 第9條: 行政機關就該管行政程序,應於當事人有利及不利之情形,一律注意。 行政機關應不應該注意有無利益迴避的問題? => 當然也應該。 但行政程序法有沒有規定大學校長該怎麼選才叫合法沒有利益迴避問題? => 沒有。 那規定在哪? => 大學法及依其訂立的校長遴選辦法。 : 1. 特別法僅代表其與普通法牴觸的部分優先適用, : 不代表普通法皆不適用. : 照你們那種邏輯, 現役軍人適用陸海空軍刑法(特別法), : 那就不適用刑法(普通法). : 意思是現役軍人殺人放火也都沒有辦法論罪?? 這段完全不知道在鬼扯什麼,行政程序法(普通法)沒有特別規定的部分,大學法(特別法) 有規定,當然以大學法為優先,誰跟你說行政程序法就不適用了?不要跟教育部一樣先射 箭再畫靶,很難看。 : 2. 蔡明興當遴選委員, 可以. : 蔡明興推薦自家獨董當校長, 有問題. : 台大知道這種狀況卻當作沒看見, 一樣有問題. 一直跳針這種抹屎言論才是有問題吧。 > 國立大學校長遴選委員會組織及運作辦法 > 第 6 條 > 遴委會委員為校長候選人者,當然喪失委員資格;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經 > 遴委會確認後,解除其職務: > 一、因故無法參與遴選作業。 > 二、與候選人有配偶、三親等內之血親或姻親或曾有此關係。 > 三、有學位論文指導之師生關係。 請你翻譯翻譯當獨董是哪裡有問題了? > 遴委會委員有前項不得擔任委員之事由而繼續擔任,或有具體事實足認其 > 執行職務有偏頗之虞者,候選人得向遴委會舉其原因及事實,經遴委會議 > 決後,解除委員職務。 就算你還是要跳針這段好了,請問是有哪個候選人在遴選期間去舉報了? 再退一萬步你說教育部事後抹黑也算舉報好了,請問遴委會有沒有討論過? 有,結論就是無疑義。你到底還想怎麼凹? : 一般來說, 所謂送教育部聘用就代表教育部可以做最終決定. : 當然, 這個最終決定一樣受到法律(包括法律原則)拘束. : 而行政機關對其主管事項無裁量權的部分, 才會在法律當中明文寫出來. 最後,就用你最喜歡提的法律原則來打臉這段最無恥的唬爛。 一般法律原則的第一點就是<依法行政原則>,而其中的<法律保留原則>就是指 「行政須有法律之授權始能作成合法之行政行為」,而特別提到政府的「干涉行政」 行為必須嚴格地有法律依據方可行之。 簡單來講就是,你教育部想干涉台大校長的遴選結果,你最好給我拿出嚴謹的法律依據, 不然你就是違反法律原則。看到了沒?結果從頭到尾違反法律原則的就是你教育部,還好 意思拿一般法律原則出來說嘴? 棄大腦而不用那叫無知,處心積慮地顛倒是非那叫無恥。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65.225.100.80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526321358.A.DDD.html

05/15 02:10, 6年前 , 1F
森戚戚
05/15 02:10, 1F

05/15 02:11, 6年前 , 2F
有腦還會加入民進黨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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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15 02:11, 6年前 , 3F
DPP到底是被什麼樣的少數派控制? 可以完全不顧正義硬幹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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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15 02:13, 6年前 , 4F
顏色很重要 法律都能轉彎了 沒法就甲級動員生出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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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15 02:13, 6年前 , 5F
推你最後一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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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15 02:15, 6年前 , 6F
拿法律保留原則,談行政機關對行政機關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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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15 02:21, 6年前 , 7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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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15 02:24, 6年前 , 8F
現在吱吱是北7,7pup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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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15 02:28, 6年前 , 9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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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15 02:39, 6年前 , 10F
幫你推啦,但是你顏色不對這篇不會爆了
05/15 02:39, 10F

05/15 04:36, 6年前 , 11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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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15 06:14, 6年前 , 12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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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15 06:36, 6年前 , 13F
快吉死教育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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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15 06:37, 6年前 , 14F
講這麼多台大還是不敢去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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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15 06:45, 6年前 , 15F
都說沒有政治黑手了.....科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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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15 06:45, 6年前 , 16F
說句笑話.....戈巴契夫頭髮最多....資進黨最民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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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15 06:55, 6年前 , 17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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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15 06:55, 6年前 , 18F
吱吱會狂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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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15 06:59, 6年前 , 19F
看好囉 噓都是覺青ㄗㄗ 嘻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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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15 07:16, 6年前 , 20F
拿錢辦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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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15 07:46, 6年前 , 21F
真的 某些ID的發言 都不知道是無知還是無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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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15 07:46, 6年前 , 22F
都喜歡講一些似是而非 或是前面對 後面錯 偷偷置換概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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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15 08:55, 6年前 , 23F
原po辛苦,從他用語就知道他根本就不是法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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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15 08:56, 6年前 , 24F
標準只用文義自己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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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15 10:00, 6年前 , 25F
寫得精闢! 大推最後一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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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15 10:00, 6年前 , 26F
為何不適用國立臺灣大學校長遴選委員會組織及運作要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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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15 10:00, 6年前 , 27F
第四條的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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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15 10:02, 6年前 , 28F
另外法律保留原則並不是都採取干涉保留的說法吧。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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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15 10:02, 6年前 , 29F
性理論丟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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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15 10:06, 6年前 , 30F
conflict of interest,你這篇文章最後一句話是在講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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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15 11:50, 6年前 , 31F
樓上的l你還來秀下限,現在大家都知道無恥的是資進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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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15 11:59, 6年前 , 32F
不同意的可以說說你的論據 不用在這邊一直跳針秀下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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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15 12:41, 6年前 , 33F
推,國人將亡,人治獨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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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15 14:27, 6年前 , 34F
你講普通法與特別法那段,我是認為根本搞錯了,不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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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行政程序法有關程序的規定,其原因在於三條三項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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款的事項排除,跟什麼普通法特別法風馬牛不相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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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於你說當初沒有人舉報,那是因為相關資訊是事後才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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挖出來,遴選時未充分揭露相關資訊,自然沒有舉發,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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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15 14:30, 6年前 , 39F
以這個為理由認定沒有瑕疵也是蠻妙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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還有 215 則推文
05/18 00:26, 6年前 , 255F
交法改屁哲學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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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18 00:29, 6年前 , 256F
你的回文真的跟小學生一樣欸。只會複製別人講的話,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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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18 00:29, 6年前 , 257F
是詞窮了是不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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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18 16:22, 6年前 , 258F
XD 果然不知道哲學家怎麼辯論的 價值觀的問題 你覺得我覺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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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18 16:23, 6年前 , 259F
就算你呈現的細節資料為真(或我承認這些前提 跟你達成共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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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18 16:26, 6年前 , 260F
我還是覺得獨董的威逼利誘影響力遠遠小於現實中的好朋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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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18 16:29, 6年前 , 261F
獨董沒法參與會議沒法投票那要獨董幹嘛 提供專業意見當顧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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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18 16:29, 6年前 , 262F
就好要獨董幹嘛 我怎會不知道獨董有實質影響力 我管細節是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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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18 16:30, 6年前 , 263F
現實中就是找不到一個超然公正的監督者 所以文明社會要運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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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18 16:31, 6年前 , 264F
就是人為訂定一些審查條件勉強讓他比較可能跟內部無關比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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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18 16:32, 6年前 , 265F
中立一點 所以你該論述的是到底有沒有符合獨董的審查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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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18 16:34, 6年前 , 266F
有的話就該當作"相對那群人來說就是公司外部人" 只要他符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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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18 16:34, 6年前 , 267F
審查條件 就是聽不懂我的論述邏輯 還在那邊悲憤"獨董這麼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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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18 16:35, 6年前 , 268F
要怎麼可以不揭露" 你就是不懂什麼是"既有的遊戲規則" 獨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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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18 16:36, 6年前 , 269F
資格 和 遴選辦法 都是 從上帝的角度來看都一樣不完美 但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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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18 16:37, 6年前 , 270F
是現實世界免強訂定出來的遊戲規則 符合的人"應該""至少"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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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18 16:38, 6年前 , 271F
沒有審查還好 再繼續翻更多細節阿 笑死 XDD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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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19 11:01, 6年前 , 272F
其實我要講的很簡單啦,你如果願意聽就聽,不聽就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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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19 11:02, 6年前 , 273F
,起碼其他網友有機會了解。第一:現在臺灣有關獨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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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19 11:02, 6年前 , 274F
董事的制度根本與美國、日本、德國相差甚遠,並沒有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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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19 11:02, 6年前 , 275F
業務執行權給特定的執行董事,而是整個”董事會”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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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19 11:02, 6年前 , 276F
執行,而獨立董事也是董事會的成員,所以才會造成”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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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董事”的獨立性只有虛名的疑慮,因此我才說你拿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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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19 11:02, 6年前 , 278F
來說獨董就是很中立好棒棒,是掩耳盜鈴。第二:我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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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19 11:03, 6年前 , 279F
不是說只要有跟遴選委員有同在一個董事會就一定有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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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19 11:03, 6年前 , 280F
,一定要一竿子打翻一船人,可是你事前不講出來,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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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19 11:03, 6年前 , 281F
身這個問題就沒有討論到,等到被捅了就開始政治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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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19 11:03, 6年前 , 282F
說這是大學自治,如果你想要討論這是不是大學自治的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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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19 11:03, 6年前 , 283F
疇,這牽扯到制度性保障的問題,與是否屬於有判斷餘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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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19 11:03, 6年前 , 284F
的不確定法律概念,我們可以討論。但是在那裡扯邏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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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19 11:03, 6年前 , 285F
說小三小王也要揭露,我實在是哭笑不得。我只問一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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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19 11:04, 6年前 , 286F
啦,同屬一個董事會的事實,是有憑有據的,你上經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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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19 11:04, 6年前 , 287F
部網站就看的到,阿你說的小三小王是有根據的麼?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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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19 11:04, 6年前 , 288F
拿的出來性愛光碟或喇吉照,來做為你的依據的話,我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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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19 11:04, 6年前 , 289F
意見啊,我相信其他網友也沒意見吧?樂觀其成啊,但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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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19 11:04, 6年前 , 290F
你有拿出來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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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19 12:34, 6年前 , 291F
富邦沒有依法迴避投票 光是這一點就形成嚴重瑕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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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19 12:34, 6年前 , 292F
上市櫃董事會 董事遇到利害關係議題都要迴避投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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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19 12:35, 6年前 , 293F
你台大選校長可以不用迴避投票喔 笑死人了
05/19 12:35, 293F

06/13 17:36, 6年前 , 294F
專業推! 拔管的理由越來越荒謬!
06/13 17:36, 294F
文章代碼(AID): #1Q-T3EtT (Gossip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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