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爆卦] 台大法律學院教授發起重啟校長遴選連署啦已回收

看板Gossiping作者 (ulycess)時間6年前 (2018/05/18 11:08), 6年前編輯推噓1(3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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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violetking (夢想就在前方(♂))》之銘言: 上面我看不懂你在說什麼 : : 回到大學法的議題,何謂大學自治,絕對不是吾人在外圍隨口亂喊,說這個牴觸大學自治 : : ,或說那個是大學自治就叫大學自治的。原則上要先看相關法律怎麼規定,進而判斷個案 : : 適用的法律規定是否侵害了大學自治的核心範圍(也就是保障學術自由),才能說這個法 : : 律侵害大學自治。 : 法律也是公權力的一部分。 : 難道法律沒有賦予婦女參政權前,婦女就沒有參政權? : 僅是參政權沒有受到保障。 : 基本權是先於法律存在,甚至先於憲法存在(天賦人權)。 : 不是「朕賜給你的才是你的﹐朕不給﹐你不能搶。」 這邊你有點搞錯了 權利大致上可以分為自然權(natural rights)和法定權(legal rights) 我老師把前者稱為先於憲法之權,也就是即使沒有憲法,這些權力依然存在 無論法律或是憲法都不可以剝奪 後者必須以憲法加以規定才存在 天賦人權只包含前者,並不包含後者 參政權本身屬於法定權,不是自然權 例如不能因為法律沒有保障嬰兒有參政權,就說法律違憲 因為參政權不如生命權一樣是自然權 所以假如納粹制定「憲法」進行種族滅絕--->憲法違憲 但是國家制定法律不給嬰兒參政權--->法律沒有違反基本權保障 當然婦女參政權本身還有平等原則和保護不足的問題 從平等原則和保護不足可以推出不給婦女參政權是違憲 但不代表參政權是先於憲法存在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63.22.133.158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526612892.A.D45.html

05/18 11:10, 6年前 , 1F
這邏輯可以 但是不好 因為自然權變成沒有標準 人人
05/18 11:10, 1F

05/18 11:12, 6年前 , 2F
既然我們已有可行無礙之憲法,這時才來主張自然權就很可笑
05/18 11:12, 2F

05/18 11:14, 6年前 , 3F
實際上到最後 還是要看權力者決定憲法 權力者指的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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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18 11:16, 6年前 , 4F
能是少數個人或全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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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18 11:16, 6年前 , 5F
實際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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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18 11:16, 6年前 , 6F
我更覺得自然權這個概念是為了爭取支持所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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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18 11:17, 6年前 , 7F
而背後的邏輯仍然是爭取權力者支持的說法而已
05/18 11:17, 7F
自然權是為了解決有沒有憲法條文會不會違憲的問題 這個距離日常生活太遠了,基本上只存在於法理學的討論 不太會有實際案例的,台灣大概就一個499號解釋吧 ※ 編輯: ulycess (163.22.133.158), 05/18/2018 11:23:41

05/18 11:29, 6年前 , 8F
法政=社會毒瘤
05/18 11:29, 8F

05/18 11:32, 6年前 , 9F
低能 西方國家今天可以主宰世界就是建立在法政上
05/18 11:32, 9F

05/18 11:37, 6年前 , 10F
吃史吧 靠法政造晶片還是靠法政造F-35
05/18 11:37, 10F

05/18 11:38, 6年前 , 11F
法政就是培養一堆社會寄生蟲 吸食 工、農、科學家 的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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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18 11:38, 6年前 , 12F
產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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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18 12:54, 6年前 , 13F
多謝,聽你這樣解釋,我真的類比上有問題了。
05/18 12:54, 13F

05/18 16:05, 6年前 , 14F
推樓上學習精神
05/18 16:05, 14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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