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匿名玩家不算人」辱廢物大逆轉改判已回收

看板Gossiping作者 (佐木三號)時間6年前 (2018/07/29 07:10), 6年前編輯推噓6(602)
留言8則, 6人參與, 6年前最新討論串1/1
※ 引述《Workforme (′‧ω‧‵)》之銘言: : 1.媒體來源: : 自由時報 : 2.完整新聞標題: : 「匿名玩家不算人」辱廢物大逆轉改判無罪 : 3.完整新聞內文: : 「匿名玩家不算人」辱廢物大逆轉改判無罪 : 2018-07-29 : 〔記者李立法/屏東報導〕線上遊戲中辱罵匿名玩家「廢物」、「垃圾」是否構成犯罪 : 法院出現不同認定,一審法官認為網路匿名的名譽權應受法律保護,判決打出該辱罵字 : 的遊戲玩家有罪;二審認為公然侮辱罪的對象應該是「人」,虛擬遊戲中的角色或暱稱 : 具有人格主體的自然人,改判無罪。同一事實、同一個法院出現不同判決結果,引發熱 : 。 : http://img.ltn.com.tw/2018/new/jul/29/images/bigPic/600_188.jpg
: 線上遊戲中辱罵匿名玩家「廢物」、「垃圾」是否構成犯罪?屏東地院法官出現不同見 : 。(記者李立法攝) : http://img.ltn.com.tw/2018/new/jul/29/images/bigPic/600_189.jpg
: 表格 : 徐姓男子在線上遊戲暱稱「YOLO#41267」,與暱稱為「JOBA」的蕭姓男子起爭執,去年 7 : 月在該遊戲對話視窗中,先後辱罵「JOBA」是廢物及垃圾,蕭男提告,檢方依公然侮辱 : 起訴徐男。 : 屏東地院簡易庭法官認為,以匿名或假名在專屬網路平台與其他成員互動,與真實社會 : 無差異,匿名本身具有表彰特定人身分效果,自應受法律有關名譽權的保護,公然侮辱 : 行成立,判徐男有罪。 : 一、二審見解相反 仍可上訴 : 徐男提起上訴,屏東地院合議庭認為,「JOBA」是暱稱,並非具有人格主體的自然人, : 他玩家僅知「YOLO#41267」侮辱「JOBA」,並不知「JOBA」就是蕭男,蕭男的人格或名 : 既未受到侵害,諭知徐男無罪。 : 律師劉思龍則認為,「YOLO#41267」與「JOBA」背後都是「人」在操作,有IP可查到行 : 人,徐男在網路遊戲中辱罵蕭男,線上還有其他玩家可共聞共見,非單純的網路遊戲糾 : ,實有觸法之虞,上訴翻盤空間不小。 : 4.完整新聞連結 (或短網址): : http://news.ltn.com.tw/news/society/paper/1220264 : 5.備註: : 法律人可以喬個統一的標準嗎? (′‧ω‧‵) 如果我在現實是個人,有完整的人格 但在網路遊戲中,想當一個垃圾 想做一些平常現實中不敢做的事 比如說殺人,守屍,對被我殺的屍體吐口水 那在遊戲中,別人罵我是垃圾 這還算公然侮辱嗎? 這要看你是罵這個角色 還是罵我這個人 罵角色是垃圾,不算公然侮辱 罵我這個人,算是公然侮辱 問題在於說我的角色是由我操作的 所以很多人分不清兩者差別在那 那再換一個舉例 如果我是個演員,演出一個壞人的角色 為了演好這個角色,我很用心的演壞人 然後讓觀眾感覺到這個人壞到很討厭 觀眾日後看到這個演員,該不該因為討厭他而罵他?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80.217.220.4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532819441.A.193.html

07/29 07:11, 6年前 , 1F
斯德哥爾摩症候群
07/29 07:11, 1F

07/29 07:16, 6年前 , 2F
星爵表示:
07/29 07:16, 2F

07/29 07:26, 6年前 , 3F
就像韓劇演小三的上街真的會被狂粉媽媽
07/29 07:26, 3F

07/29 07:27, 6年前 , 4F
罵 可你也不能的對粉絲生氣
07/29 07:27, 4F

07/29 08:10, 6年前 , 5F
婆媽有罵代表你演技成功
07/29 08:10, 5F
要看他罵誰,還有罵的內容 罵角色ok,罵演員就不對了 罵的內容不涉及人身攻擊的話還好

07/29 08:25, 6年前 , 6F
那這樣在ptt罵人也是匿名啊
07/29 08:25, 6F

07/29 08:25, 6年前 , 7F
結論就是 看法官爽不爽 隨他講
07/29 08:25, 7F

07/29 09:33, 6年前 , 8F
台灣法官只會搞笑
07/29 09:33, 8F
※ 編輯: meidoku (180.217.220.4), 07/29/2018 09:47:34
文章代碼(AID): #1RNFVn6J (Gossipi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