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爆卦] 教育部要開始弄老師了已回收

看板Gossiping作者 (丑角3)時間5年前 (2018/12/06 08:48), 5年前編輯推噓4(4010)
留言14則, 7人參與, 5年前最新討論串11/20 (看更多)
※ 引述《konica42 (平價拉麵)》之銘言: : 一早起來看完了一整篇(感覺戰場開太大迷失焦點了) : 我的表達能力沒有很好 : 但稍為幫各位統整一下還是可以的 : 簡而言之「流浪教師」的考試「資格」會大受影響 : 原因: : 教育部的細則內提到要有1年的「職場經驗」才能報名考試 : 可是,距離下一次考試只剩下半年的時間 : 但對於這個「1年的職場經驗」在校生卻只要「修學分1個月」即可 : (這才是原PO一直說精神時光屋的原因) : 我想原PO目前只是想要表達這個政策給的時間點很詭異 : 他並沒有想要否決「1年的職場經驗」 : 只是他並不想因此喪失這次考試的機會 : 舉個例子 : A同學在107年畢業,他當時107年5~6月的教師甄試沒有通過 : 現在107.12月公布這條實行細則的修改,很明白108年5~6月他就喪失了報名資格 : (因為要滿1年的,工作證明+勞保or薪資單,時間只有半年生不出來) : 就這麼簡單而已,看看例子似乎有沒有覺得有點不合理? : 目前流浪教師或者單次考試失利的考生,有很多確實是考試當下發揮不好 : 但現在搞得你第一次沒考上你下一次也甭考,除非你去補滿1年的職場證明 : 聽起來是有點詭異啦,不知道各位夥伴如何判斷呢? : btw 有人考慮到少子化的問題 : 其實真正的少子化該解決的是教師數,而不是考教師的人數 : 對吧? : 以上 就算是依照104年的公布的細則 或最近修改的法律條文 基本上一年工作是必要的 104~108/7/31 過渡期從寬認定 你只要有工作證明 或勞保或薪資單就ok 但正式實施要求相對嚴謹 要有工作證明和勞保證明 這都是當時法令通過就有說明的了 啊你說你的工作開不出工作證明和勞保單 這不就代表你是個打工仔? 啊去年沒考上 又知道104年以後就要求要工作證明 還不趕快去找份工作?? 有工作的話到今年考季也是滿一年了啊 何來去年沒考上 今年卻沒證明之說?? (當然了 如果是職業考生那就沒辦法...) 所以現在的首先該問的是 是哪間學校的學生 可以實習一個月 就抵一年的的工作經驗?? 還有 少子化目前幾乎已經全台鎖缺了 鎖到代課的老師越來越多 加上年改後 幾乎未來所有教師都會延後5~7年退休 然後公立政府機構也都塞好塞滿 各種借調 如果少子化已經到了要處理在職老師的地步 那政府應該做的是 全面停招吧 XDDDDDD 在職都要處理了 還考什麼教師啊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63.22.79.126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544057302.A.AC3.html

12/06 08:50, 5年前 , 1F
事實上高職的職科教師不知道多少年沒幾個缺了
12/06 08:50, 1F

12/06 09:00, 5年前 , 2F
應該來個強淘汰機制,有些正式教師還真的爛到爆
12/06 09:00, 2F

12/06 09:11, 5年前 , 3F
當過學生都知道有些老師根本西瓜
12/06 09:11, 3F
淘汰機制是要用教學績效嗎??? 那那些教爛班的 後段爛校的 或是較著重在管理班級秩序的教師 就先GG了 你如果接觸過教育界 就會發現會處理班務的老師其實比很會教課的老師還重要許多 那如果不用教學績效淘汰 你要用什麼方式淘汰??? 事實上 現行教育體系淘汰機制和一般公司行號差不多 涉法律明定的犯行 明顯不適任 經開會後同意 嚴重性平事件(不管是否違法) 因故教學不力(無故曠課 曠職 或精神耗弱無法正常教學) .....等 教學現場真的差到要淘汰的老師 絕對比你想的要少太多了 這點你從一堆不適任教師離職後 還能到補習班工作或其他類教育機構任職就知道了 主要就是因為老師還肩負管理的責任 被管那方就容易不滿 認為老師很爛 這就跟公家機關的替代役總覺得自己最強 其他公務員都是廢物一樣 是一種自我價值膨脹下的偏誤

12/06 09:28, 5年前 , 4F
我還以為會打卡就算盡責了
12/06 09:28, 4F

12/06 09:28, 5年前 , 5F
請回覆一下我舉的例子,如果是你遇到,你會不會很無言?
12/06 09:28, 5F
我如果要考教甄 去年沒考上 又知道要有一年工作經驗 落榜當天我就去找工作了啊 到今年我會有一年工作經驗了 就算沒滿一年 我也會請工作單位開證明 證明我還在職 至於原文說政府今年突然法令改嚴 正確的說法應該是 104法令發佈到108正式實施之間的過渡期 管制比較鬆 有啥好無言的??? 我覺得最需要釐清的是 到底是哪一間師培可以實習一個月底一年工作 因為我剛看了所有相關法令 都是說一年工作經驗 例外條款是那種產學需求或是某些特殊職業類別 蠻好奇所謂的一個月抵一年到底是怎樣 ※ 編輯: Joker3 (163.22.79.126), 12/06/2018 09:36:01

12/06 09:49, 5年前 , 6F
我看過的爛老師就整體罵學生三字經的,2018年哦,的確出
12/06 09:49, 6F

12/06 09:49, 5年前 , 7F
我意料之外
12/06 09:49, 7F

12/06 10:34, 5年前 , 8F
修正草案完全看不出來有一個月實習時數可以充當一年工
12/06 10:34, 8F

12/06 10:34, 5年前 , 9F
作經驗的可能,大家是不是誤解什麼了啊...
12/06 10:34, 9F

12/06 10:40, 5年前 , 10F
感覺一個月的說法是來帶風向的,而且跟他原本的訴求根
12/06 10:40, 10F

12/06 10:40, 5年前 , 11F
本是兩件事
12/06 10:40, 11F

12/06 10:40, 5年前 , 12F
硬要混在一起講,我覺得這種
12/06 10:40, 12F

12/06 10:40, 5年前 , 13F
論述當老師堪慮
12/06 10:40, 13F

12/06 10:43, 5年前 , 14F
而且有學校只實習一個月的嗎?
12/06 10:43, 14F
文章代碼(AID): #1S277Mh3 (Gossiping)
討論串 (同標題文章)
文章代碼(AID): #1S277Mh3 (Gossipi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