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爆卦] 教育部要開始弄老師了已回收
※ 引述《konica42 (平價拉麵)》之銘言:
: 一早起來看完了一整篇(感覺戰場開太大迷失焦點了)
: 我的表達能力沒有很好
: 但稍為幫各位統整一下還是可以的
: 簡而言之「流浪教師」的考試「資格」會大受影響
: 原因:
: 教育部的細則內提到要有1年的「職場經驗」才能報名考試
: 可是,距離下一次考試只剩下半年的時間
: 但對於這個「1年的職場經驗」在校生卻只要「修學分1個月」即可
: (這才是原PO一直說精神時光屋的原因)
: 我想原PO目前只是想要表達這個政策給的時間點很詭異
: 他並沒有想要否決「1年的職場經驗」
: 只是他並不想因此喪失這次考試的機會
: 舉個例子
: A同學在107年畢業,他當時107年5~6月的教師甄試沒有通過
: 現在107.12月公布這條實行細則的修改,很明白108年5~6月他就喪失了報名資格
: (因為要滿1年的,工作證明+勞保or薪資單,時間只有半年生不出來)
: 就這麼簡單而已,看看例子似乎有沒有覺得有點不合理?
: 目前流浪教師或者單次考試失利的考生,有很多確實是考試當下發揮不好
: 但現在搞得你第一次沒考上你下一次也甭考,除非你去補滿1年的職場證明
: 聽起來是有點詭異啦,不知道各位夥伴如何判斷呢?
: btw 有人考慮到少子化的問題
: 其實真正的少子化該解決的是教師數,而不是考教師的人數
: 對吧?
: 以上
就算是依照104年的公布的細則
或最近修改的法律條文
基本上一年工作是必要的
104~108/7/31 過渡期從寬認定
你只要有工作證明 或勞保或薪資單就ok
但正式實施要求相對嚴謹 要有工作證明和勞保證明
這都是當時法令通過就有說明的了
啊你說你的工作開不出工作證明和勞保單
這不就代表你是個打工仔?
啊去年沒考上
又知道104年以後就要求要工作證明
還不趕快去找份工作??
有工作的話到今年考季也是滿一年了啊
何來去年沒考上
今年卻沒證明之說??
(當然了 如果是職業考生那就沒辦法...)
所以現在的首先該問的是
是哪間學校的學生 可以實習一個月
就抵一年的的工作經驗??
還有
少子化目前幾乎已經全台鎖缺了
鎖到代課的老師越來越多
加上年改後
幾乎未來所有教師都會延後5~7年退休
然後公立政府機構也都塞好塞滿 各種借調
如果少子化已經到了要處理在職老師的地步
那政府應該做的是
全面停招吧 XDDDDDD
在職都要處理了 還考什麼教師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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淘汰機制是要用教學績效嗎???
那那些教爛班的 後段爛校的
或是較著重在管理班級秩序的教師 就先GG了
你如果接觸過教育界
就會發現會處理班務的老師其實比很會教課的老師還重要許多
那如果不用教學績效淘汰
你要用什麼方式淘汰???
事實上 現行教育體系淘汰機制和一般公司行號差不多
涉法律明定的犯行
明顯不適任 經開會後同意
嚴重性平事件(不管是否違法)
因故教學不力(無故曠課 曠職 或精神耗弱無法正常教學)
.....等
教學現場真的差到要淘汰的老師
絕對比你想的要少太多了
這點你從一堆不適任教師離職後
還能到補習班工作或其他類教育機構任職就知道了
主要就是因為老師還肩負管理的責任
被管那方就容易不滿 認為老師很爛
這就跟公家機關的替代役總覺得自己最強
其他公務員都是廢物一樣
是一種自我價值膨脹下的偏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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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如果要考教甄
去年沒考上
又知道要有一年工作經驗
落榜當天我就去找工作了啊
到今年我會有一年工作經驗了
就算沒滿一年
我也會請工作單位開證明
證明我還在職
至於原文說政府今年突然法令改嚴
正確的說法應該是
104法令發佈到108正式實施之間的過渡期
管制比較鬆
有啥好無言的???
我覺得最需要釐清的是
到底是哪一間師培可以實習一個月底一年工作
因為我剛看了所有相關法令
都是說一年工作經驗
例外條款是那種產學需求或是某些特殊職業類別
蠻好奇所謂的一個月抵一年到底是怎樣
※ 編輯: Joker3 (163.22.79.126), 12/06/2018 09:36: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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