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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板Gossiping作者時間6年前 (2018/12/10 21:56), 6年前編輯推噓13(14111)
留言26則, 19人參與, 6年前最新討論串172/247 (看更多)
年初的勞基法修訂,讓人紅了眼眶、硬了拳頭,而另外加班費計算的行政命令似乎也有 違法的嫌疑。 --- 法源: 因為目前加班費計算的行政命令規定,加班費時薪核計是月薪除"30日"再除8小時,等於 在計算加班費時,是假設1個月工作30天。 然勞基法規定,勞工每周應有1休息日與1例假日,且正常工作時間,每日不得超過八小 時,每週不得超過四十小時。也就是每周工作日數為5天,故上述計算加班費的行政命令 明顯違反勞基法母法之精神。 --- 比較: 美國與大陸加班費月工作日數之算法: 美國:月工作日數21.67日 (月薪*12月/52周/5天) 大陸:月工作日數21.75日 台灣:月工作日數30日 --- 重新計算: 依勞基法 第 30、36、37條規定,每月工作日數應以全年日數扣除國定假日後,考量國 定假日在休假日與例假日之可能性,計算如下: 全年日數:有三年365日,有一年366日,平均為365.25日 全年扣除國定日數:國定假日12天,365.25-12=353.25天 每月扣除國定日數:353.25/12=29.44天 每月工作日數:29.44/7*5=21.03天 --- 建議: 1.斟酌其他國家之計算方式,並考量方便計算至月薪/小時數,建議加班費計算中的「 平日每小時工資額」,應由月薪/240小時,改為月薪/172小時(21.5日*8小時) 2.特別休假未休工資之計算,應一併改為每日為月薪/21.5天 --- 小弟已在公共政策平台提案,希望能改善我們勞工的權益,但據統計提案通過的比率 不到1/10,所以需要大家的幫忙連署,跪求大家的支持! m(_._)m 公共政策平台提案網址: https://goo.gl/jofDVc 小弟P幣不多,但求有更多人能關注此事,故每10推發100P,發到爆為止! 我們勞工真的很弱勢,連這種不合理算法竟然30年來從未修改,跪求大家能夠多多討 論、轉傳,一起為更合理的制度努力! --- 相關勞基法法規: 勞基法 第 30 條 勞工正常工作時間,每日不得超過八小時,每週不得超過四十小時。 勞基法 第 36 條 勞工每七日中應有二日之休息,其中一日為例假,一日為休息日。 勞基法 第 37 條 內政部所定應放假之紀念日、節日、勞動節及其他中央主管機關指定應放假之日,均應 休假。 --- 相關行政命令: 中華民國勞動部- 延時工資(加班費)相關函釋: https://www.mol.gov.tw/topic/3067/5991/6010/19252/ 內政部七十三年十月十八日台內勞字第二五六四五三號函:按月計酬者,除明確議定該 月工資未含假日工資外,其平日每小時工資額應以該月工資除以三十再除以八計之。 行政院勞工委員會九十年六月二十六日台九十勞動二字第○○二六二○二號函:新制工 時實施後,以「月薪制」計酬之勞工延長工作時間時,其延時工資應依勞動基準法第二 十四條規定辦理。至所稱「平日每小時工資額」如何計算,應視勞動契約之內容而定。 即原月薪給付總額為二四○小時者,除勞資雙方重行約定者外,仍得視為給付二四○小 時之工資,其「平日每小時工資額」據原公式推算,並無不可;惟勞資雙方已就工資總 額及計算內涵重行約定者,應依新約定之內容推算之。 行政院勞工委員會九十六年八月七日勞動二字第○九六○一三○六七七號函:按月計酬 之勞工於逾法定正常工時之時段延長工時,應依勞動基準法第24條規定計給延時工資; 其據以核計延時工資之「平日每小時工資額」究應如何計算,應視勞動契約之內容而 定。原約定月薪給付總額相當於240小時者〈即「平日每小時工資額」係以月薪總額除 以30再除以8核計者〉,除勞資雙方重行約定者外,其「平日每小時工資額」仍可依據 原公式推算〈如月薪為17280元者即為72元〉,不因按時發布之基本工資調升至95元而 當然變動。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39.8.172.65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544450171.A.800.html ANiZan9991: 先挑一挑你的錯字 感謝,已更正 12/10 21:56

12/10 21:56, 6年前 , 1F
合法但不合理
12/10 21:56, 1F

12/10 21:57, 6年前 , 2F
你想逼老闆自殺嗎
12/10 21:57, 2F

12/10 21:57, 6年前 , 3F
太貴了 巷口的台灣人 才10元
12/10 21:57, 3F

12/10 21:57, 6年前 , 4F
而且中國台灣是落後國家
12/10 21:57, 4F

12/10 21:59, 6年前 , 5F
你在台灣 不爽可以移民美國 太平洋沒加蓋
12/10 21:59, 5F

12/10 22:02, 6年前 , 6F
你一定在101對不對?
12/10 22:02, 6F

12/10 22:05, 6年前 , 7F
被發現了
12/10 22:05, 7F

12/10 22:06, 6年前 , 8F
再多講一點:法定休假日加班為300%
12/10 22:06, 8F

12/10 22:06, 6年前 , 9F
大陸的。 台灣老闆嘻嘻中
12/10 22:06, 9F

12/10 22:07, 6年前 , 10F
這點當初就有人質疑過 爛政府資動部還說這樣對勞工有利
12/10 22:07, 10F

12/10 22:08, 6年前 , 11F
肏她媽我自己算就是錢變少 都不知道哪裡有利
12/10 22:08, 11F

12/10 22:08, 6年前 , 12F
資動部不意外
12/10 22:08, 12F

12/10 22:09, 6年前 , 13F
都變中國台北了 加班費計算不統一嗎?
12/10 22:09, 13F

12/10 22:09, 6年前 , 14F
唉 台灣沒有勞動部只有廢物
12/10 22:09, 14F

12/10 22:10, 6年前 , 15F
該公投的不公投 不該公投的在那邊亂
12/10 22:10, 15F

12/10 22:15, 6年前 , 16F
加班不只傷肝還傷荷包
12/10 22:15, 16F

12/10 22:21, 6年前 , 17F
標題
12/10 22:21, 17F

12/10 22:55, 6年前 , 18F
沒差,反正領不到,從沒領過
12/10 22:55, 18F

12/10 22:56, 6年前 , 19F
12/10 22:56, 19F

12/10 23:42, 6年前 , 20F
12/10 23:42, 20F

12/11 01:32, 6年前 , 21F
支持
12/11 01:32, 21F

12/11 01:35, 6年前 , 22F
12/11 01:35, 22F

12/11 06:18, 6年前 , 23F
去台北市檢舉 所以有加班公司 可以率先執行
12/11 06:18, 23F
※ 編輯: havehaven (39.8.172.65), 12/11/2018 07:53:59

12/11 07:56, 6年前 , 24F
推 這個應該要更多人看見
12/11 07:56, 24F

12/11 08:00, 6年前 , 25F
推數好低啊 再給個推
12/11 08:00, 25F
※ 編輯: havehaven (39.8.172.65), 12/11/2018 08:04:46

12/15 15:12, 6年前 , 26F
推一個,現行計算確實不合理
12/15 15:12, 26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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