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死刑能震懾酒駕? 李茂生:大概只有鞭刑發揮威嚇作用已回收
加重刑責 建立新的刑責
是能嚇止犯罪 還是能治癒罪犯?
教育才是治國之根本阿 不是嗎?
教育使得國民恪遵守法之精神
才能預防犯罪 阻擋犯罪之根源
或許教育對於現今的社會問題效用不大
但對於國家長遠發展而言卻影響甚遠
無奈現在的人只看得到眼前的問題
※ 引述《gotopark (無限風光在險峰)》之銘言:
: 死刑能震懾酒駕? 李茂生:大概只有鞭刑發揮威嚇作用
: 台中酒駕累犯害命引起社會關注,行政院長蘇貞昌主張嚴懲,並表示「酒駕致人於死,等
: 同故意殺人」,法務部呼應蘇揆說法表示,研擬朝「故意殺人」方向修法,對此,台大法
: 律系教授李茂生在臉書表示,操弄未必故意,不顧著手定義,恣意擴張未遂範疇等,雖然
: 在在挑釁學說理論,但是在台灣,還有什麼是不可能的?
: 他表示,想以死刑震懾酒駕者一事,在刑事政策上實在是說不通啊。就像是整部刑法唯一
: 死刑一樣,只能說說而已。要真能發揮威嚇作用的,「我想大概只有鞭刑而已」。
: 李茂生表示,乾脆將鞭刑訂為從刑,可併科或專科。如此一來,公然侮辱、毀謗、通姦,
: 149與150都可以鞭刑,特別在虐死小狗或小孩時,圍在地檢署門前的人都可以鞭刑。
: 他說,當然對於選舉時亂開支票,當選後不予以實現的人,也應該立法將之視同詐欺罪,
: 立即予以鞭刑才對。鞭刑的作用這麼大,怎可以讓這種刑罰僅適用在酒駕上,當然應該讓
: 其發揮最大的功能。政府也應該考慮一下在國家考試的項目下,特設鞭刑官的考科。考試
: 項目就訂成腕力測試等。醫學院也可以成立特別科系,讓未來的醫師們可以選擇是否要當
: 鞭刑後創傷復原專科醫師。
: 李茂生說,鞭刑可以遏止犯罪,也可以創造新的官職,更可以促進醫學上的進步,絕對比
: 死刑更能夠促進社會的和諧。不知為官者是不是可以考慮一下?
: https://udn.com/news/story/12823/3631087?from=udn-catelistnews_ch2
: 聯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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