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好市多懷疑顧客行竊,不讓離開竟撲倒男客已回收

看板Gossiping作者 (☑30cm)時間5年前 (2019/04/16 12:23), 5年前編輯推噓9(907)
留言16則, 12人參與, 5年前最新討論串14/30 (看更多)
※ 引述《arthurwang (莫言)》之銘言: : ※ 引述《d9660661 (辭職一搏)》之銘言: : : 是說基於人權不能檢查 : : 那做為業者,你該如何避免真的小偷? : : 感應門也是防君子不防小人,直接把感應器去掉就行 : : 之前還有拿一箱便宜電器,然後把高價3c拆磁扣放進去的 : : 難道只能每家店都像機場裝X光機? : 賣場要做的就是,增加成本去做這件事 : 不論是加裝攝影機,盡量減少死角,增加取得有力證據的機會 : 或是多請人來在各個位置專門查看是否有人偷東西 : 這些都是做生意的人要做的 : 你要減少被偷竊的風險,就該付出更多成本來做這件事 : 而不是把減少偷竊的成本,轉嫁到別人的人權上。 : 人權是非賣品,就是這樣。 我比較好奇的是, 今天好市多撲倒客人限制他行動等警察來, 「假設」警察搜身搜出未結帳商品, 該客人是不是依然可以控告好市多員工強制罪? 再者,好市多有證據證明該商品是他偷(店內商品)的嗎? 他就不能昨天買一買,今天放身上到好市多裡面走動嗎?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65.89.167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555388607.A.92E.html

04/16 12:24, 5年前 , 1F
可以
04/16 12:24, 1F

04/16 12:24, 5年前 , 2F
你講的這些都可以啊 看上法院怎麼證明
04/16 12:24, 2F

04/16 12:25, 5年前 , 3F
舉證阿,不然法院、法官、檢察官、律師是在幹嘛的
04/16 12:25, 3F

04/16 12:25, 5年前 , 4F
要組團去釣好事多員工來撲一波了嗎
04/16 12:25, 4F

04/16 12:26, 5年前 , 5F
強制一定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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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16 12:32, 5年前 , 6F
可以告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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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16 12:36, 5年前 , 7F
強制可以告 但好市多員工也可以提出誤認有阻卻事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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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16 12:37, 5年前 , 8F
如果店員不搜身不碰觸,但堅持限制行動自由等警察來
04/16 12:37, 8F
比如召集全店員工到出口做體操嗎 XDD

04/16 12:37, 5年前 , 9F
(依法律的行為:現行犯)誤認對方是現行犯 阻卻罪責
04/16 12:37, 9F

04/16 12:37, 5年前 , 10F
這樣會有問題嗎?
04/16 12:37, 10F

04/16 12:38, 5年前 , 11F
這種情況就實務上是過失(容許構成要件錯誤)
04/16 12:38, 11F

04/16 12:39, 5年前 , 12F
強制又不處罰過失 說不定就沒事
04/16 12:39, 12F
※ 編輯: widec (1.165.89.167), 04/16/2019 12:40:29

04/16 12:52, 5年前 , 13F
驗傷看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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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16 15:19, 5年前 , 14F
你第二段意圖組團釣魚喔……X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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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16 17:46, 5年前 , 15F
可以
04/16 17:46, 15F

04/16 19:24, 5年前 , 16F
第二段不錯誒 搞死好市多員工 一個一個吉
04/16 19:24, 16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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