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爆卦] 高嘉瑜踢爆聯開宅同一人大量承租
※ 引述《henry46277 (Henry小昌)》之銘言:
: 【捷運局澄清捷運聯開宅出租機制】
: 有關北市議員高嘉瑜今(4)日上午召開記者會,指出有民眾標租多戶捷運聯開宅,且每坪月租金低於都發局的社會住宅,有轉租牟利疑慮。北市捷運局澄清說明,捷運聯開宅標租均依規定辦理,無標租對象、戶數之限制,承租者如確有轉租之需求,須事先報核,絕無圖利特定標租公司或特定承租戶,倘有承租戶違約,將依契約規定辦理。
: 捷運局表示,聯合開發住宅出租作業,係依「臺北市大眾捷運系統土地開發公有不動產租售自治條例」第6條規定辦理,出租或出售均應以公開招標方式為之,故無標租對象、戶數之限制,各戶得標價格,屬市場競價機制,價高者得標,競價結果各戶承租價格會不一樣,亦會有1人標租多戶之情形。至於得標多戶後是否可以轉租,依聯開宅租賃契約書約定,須報經捷運局同意後始得辦理,承租者如確有轉租之需求,須事先向該局報核後才可以轉租,如未依約定申請,且限期未改善,則依約定終止租賃契約,該局將加強清查1人承租多戶之情形,掌握轉租動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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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市捷運局說明,由該局進行標租作業的聯開宅均為毛胚屋,需由承租人自行裝修,與租金網平台提供物件無法類比;委由本府都市發展局代租代管之聯開住宅已轉當本府社會住宅,都發局參酌承租戶租屋負擔能力,以約市價7-9折,且採逐年減收機制,第一年租金以市價85%計收,倘承租人入住後遵守生活規約,第2、3年租金將酌予調降為70%,以小碧潭站153號27樓某戶為例,捷運局所訂租金約15,910元/月(不含管理費),社會住宅承租戶實際繳交租金為10,641元/月,二者租金差異則由都發局以政府預算補貼;惟聯開宅為鼓勵長租,依租期長短(最長9.5年)給予最多84%折扣
: ,故無捷運局出租住宅租金比社會住宅租金更低之情形。
: 捷運局進一步說明,為將捷運聯開宅招租訊息透明化,除在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該局官網公告外,亦於本府觀光傳播局刊登租屋資訊,為更加便民與效率,目前已委請資訊公司架設專網,未來聯開宅標租作業將可直接辦理線上領標、投標及線上開標。
: 來源: https://is.gd/RuyBib
: 備註: 手機排版傷眼抱歉!
: 這是剛剛發現在北市府新聞稿專區看到的
: 所以就 Po上來了!
: 大家一起理性討論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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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Sent from JPTT on my Asus ASUS_X00QD.
大家還記得之前報過的這個捷運局標租住宅有人大量承租再轉租出去當二房東的事件嗎?
當時捷運局的說法是若承租者有跟捷運局申請說明就可以轉租出去
最近又收到通知捷運局有新的住宅標案出租
仔細閱讀投標須知發現多了以下兩點(特別以用藍色字)
https://i.imgur.com/qmJlwWa.jpg
看來是要針對大量承租來當二房東的抑制對策
願意改善進步是好事 值得嘉許
只是總覺得政府單位很多事情都是這樣
都要等有影響力的人出來踢爆 事情鬧大後才會開始反省
我相信這個事件也只是眾多不公義事情的冰山一角
若是每件事情都是等被踢爆鬧大後先玩文字遊戲說查無不法
之後為了避免爭議再開始改善修正
那永遠都會有一批受害的老百姓
期許政府部門在訂立各種規章能想得更完善一點
會鑽研各種法規漏洞的有心人士比你我想像的都來的更多
而我們能做的也只有在發現有疑點的當下就立即提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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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220.135.14.12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572517049.A.56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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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看來沒有任何處置
按照捷運局之前的說法 他們只要有提出申請要轉租 捷運局也同意
之前開標說明也沒定義不能一人承租多戶 所以就查無不法
※ 編輯: damoun (220.135.14.12 臺灣), 10/31/2019 18:3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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