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欠1.8萬罰單法拍透天厝 執行官:一切合法 杜絕危險

看板Gossiping作者 (uncledesmond)時間4年前 (2020/04/18 11:25), 編輯推噓3(5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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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卦板板友大家好,我是 Victor 實習律師, 身為法律工作者,看到這件新聞也有一些心得想跟大家分享。 想法: 昨天執行署的聲明出來了, Victor 看了一下,發現事情沒有想像中的複雜, 男子也沒有想像中可憐。 這個人4年下來, 因為「無照」、「超速」、「不參加道安講習」才累積數萬元罰單沒繳, 當中他5次親自簽收罰單(所以不可能說不知道有罰單了吧)。 執行署4年下來 , 用了「2次平信」、「11次雙掛號」通知這個人催繳罰單。 法拍也到第4拍才拍出,你知道當中有多少程序要通知他嗎? 「第1拍」: 查封通知→查封(執行署官員到你家指封你會不知道?)→鑑價通知→拍賣通知→流標通知。 「第2拍」: 拍賣通知→流標通知。 「第3拍」: 拍賣通知→流標通知。 「第4拍」: 拍賣通知→拍定通知→點交通知。 總共12次程序都有公文通知, 這樣你跟我說你不知道?連我阿嬤都不相信。 「至於為什麼不挑冰箱、洗衣機,要挑房子拍賣?」 1.家電沒有價值(簡單來說就是殘值很低,連鑑價費用都不夠付) 2.家電是生活必須品(你拿走了他要拿什麼冰食物、洗衣服?) 3.執行署人力有限: 每年全台要執行的案件約莫1100萬件,每次執行都這樣搞,執行署官員直接說不幹了 4.「動產」不像「不動產」有登記制度: 所有權人是誰很難釐清(如果他說是朋友借他的,那是要不要查封?), 所以通常執行署都不願意指封那些破爛的家具或家電(不過名畫或收藏品除外) 5.這個人名下沒存款 我是執行署,當然先挑最有價值的房子來賣, 就是要讓你痛, 你會痛,馬上就乖乖拿錢出來繳。 結語: 這個人真的很皮,等到房子真的被賣了,才出來哭, 還叫老母下跪(她一定覺得兒子怎麼這麼不負責任), 很多人覺得「一皮天下無難事」, 殊不知台灣的法律還是可以治這種人(不過有錢有勢的人就不一定了) 今天又有新的進展: 【執行署「轉彎」了?執行署今決定暫緩點交】 當中涉及了有趣的法律問題,我們晚點來聊。 粉專是小弟最近計畫,從法律角度評論熱門新聞,歡迎進來逛逛~ https://www.facebook.com/蔣子謙實習律師-Victor-112296890403469/ ----- Sent from JPTT on my Asus ASUS_Z017DA.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80.217.126.159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587180318.A.E26.html

04/18 11:27, 4年前 , 1F
真希望某人出來看一下 別老是把重點放在寄信
04/18 11:27, 1F

04/18 11:29, 4年前 , 2F
制度不完善 人不用檢討..就爛咩 不然要怎樣 現在房都沒了
04/18 11:29, 2F

04/18 11:32, 4年前 , 3F
樓上 我倒覺得沒有不完善
04/18 11:32, 3F

04/18 11:32, 4年前 , 4F
真爽活該
04/18 11:32, 4F

04/18 11:33, 4年前 , 5F
別富堅阿
04/18 11:33, 5F

04/18 11:34, 4年前 , 6F
本來ㄧ個制度只要能適用一般普遍的多數情況就是好制度
04/18 11:34, 6F

04/18 11:35, 4年前 , 7F
沒用 長官不想扛 縮了
04/18 11:35, 7F

04/18 12:19, 4年前 , 8F
好文,推一下。
04/18 12:19, 8F

04/18 16:29, 4年前 , 9F
寫這麼多沒依法執行也沒查封,新聞上拍賣前法官就有寫
04/18 16:29, 9F

04/18 16:29, 4年前 , 10F
要電話聯絡...
04/18 16:29, 10F

04/29 10:26, 4年前 , 11F
解說很明確
04/29 10:26, 11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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