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精神科醫:我鑑定超過百例、對得起自己良心!

看板Gossiping作者 (日本上網卡(名片))時間4年前 (2020/05/01 10:13), 編輯推噓4(62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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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A80211ab (我愛買菜)》之銘言: : ※ 引述《leafshot (5566)》之銘言: : : 1.媒體來源: : : SETN : : 2.記者署名: : : 記者古芙仙、廖國雄、徐士庭/嘉義報導 : : 3.完整新聞標題: : : 精神科醫:我鑑定超過百例、對得起自己良心! : : 4.完整新聞內文: : : 鐵路警察李承翰遭逃票乘客砍死,法官認定鄭姓嫌犯當時急性思覺失調,判決無罪, : : 察官很不滿,認為法官只憑醫師的鑑定報告,就認為嫌犯喪失行為能力,非常遺憾! : : 官說,曾當庭問過嫌犯,如果殉職警察換成你的女兒,你還會殺嗎?嫌犯回答「不會 : : 因此認定嫌犯有辨識行為能力。而參與精神鑑識的醫師也在法庭上嗆檢察官,認為不 : : 質疑醫師團隊,自己鑑定過上百起案例,憑專業在做判斷,對得起自己良心! : : 殺警鄭嫌(2019﹒07﹒04):「這是一個有計畫的。」 : : 殺了鐵路警察的鄭姓嫌犯,曾對著鏡頭失控大吼他有計畫。檢察官認定這是預謀殺人 : : 一審法官卻以嫌犯符合刑法第19條第1項,因精神障礙不能辨識行為違法程度判決無 罪? : : 都是根據「精神鑑定報告」。鑑定醫師甚至當庭嗆檢察官,專業被質疑他無法接受。 : : 台中榮總嘉義分院醫師沈正哲:「就我不高興的是,她說我們不專業、又說我們很草 : : 但是事實上我做的司法鑑定超過100例,那如果你認為我鑑定不專業,那之前你為什 麼? : : 照我的意見來判決。」 : : 嘉義地檢署主任檢察官蔡英俊:「被告根本就沒到刑法第19條第1項,關於識別能力 的? : : 題,那這根本就是不是一個問題。」 : : 檢察官跟鑑定醫師認知有很大差異,嫌犯犯案當下有無辨識行為能力,成為被討論的 : : 。他在108年7月3日到五金行買尖刀,接著去民代服務處陳情有人要詐領他保險金, 又? : : 派出所想報警,警方沒受理,最後選擇搭車到台北總統府陳情,不滿被查票,刺殺鐵 : : 檢察官曾當庭訊問,要是死掉的員警是你的女兒,你還殺得下去?兇嫌回答不會 , 因? : : 檢察官認定他精神沒問題,可辨識行為。 : : 嘉義地檢署主任檢察官蔡英俊:「就是不理其他的證據,然後只看鑑定報告做一個判 : : 這個判決相當的誇張。」 : : 台中榮總嘉義分院醫師沈正哲:「報警說有人要害他,他一直傳訊息給他身邊的人, : : 人要害他、他說他很害怕,這些都說明他發病很多天了。」 : : 精神科醫師判斷,兇嫌隨時處在發病不穩定的狀態,思覺失調;反觀檢察官認為嫌犯 : : 購物,可以跟人對談、搭火車,兩邊對於辨識行為能力各自解讀,只是一條人命枉死 : : 嫌已患有精神疾病,一審逃過死刑,再度引發爭議。 : : 5.完整新聞連結 (或短網址): : : https://www.setn.com/News.aspx?NewsID=735053 : : 6.備註: : : 馬的,超棒, 殺人前幾天報警有人要害他 他很害怕 , 就可以判斷思覺失調了嗎? : : 我看也不用酒駕殺人了 : 這案件引起這麼高討論, 主要是社會上精神病患隨機殺人案越來越多 : 法官檢察官醫生三方大概都騎虎難下 : 除了影響到司法威信外, 對於精神病患更是加上難以負荷的觀感枷鎖 : 精神病患的產生, 除了先天,很大部分是後天/疾病/藥物 等造成 : 就法律上來說, 精神病殺人不判死就算在中國這極權國家也是這樣 : 但這病在這現今高壓社會只會越來越多, 如果大眾給予太多歧視眼光或是壓力 : 只是讓更多精神病患不敢就醫, 因為就醫等同承認是人人喊打的精神病患 : 我有一個朋友 認識快20年, 初期讓人感覺他是有點焦慮傾向, 雖然他有吃藥 : (吃藥真不見得有用 可能還要換醫師換藥), 但逐步加重後, 被醫師認定是躁鬱症 : 比方他會在捷運站內眾目睽睽下暴怒爆走, 隨便飆罵超商店員 (這在新聞很常見) : 或是在公司開會時情緒失控, 動手摔東西罵同事 : 之後,被公司留停一年後找個理由解雇他, 目前是失業在家, 白天常出去閒晃 : 這期間他都有持續服藥, 也換了很多藥但是都不見好轉 : 我想說的是....精神疾病患者除了承受自身疾病壓力, 也要承受外在家庭 經濟 工作.. . : 等的各方壓力, 萬一社會真走到"有病最好關起來"這步 : 這些患者只會更躲起來暗自療傷, 拒絕就醫怕被貼標籤, 當然更可能是去傷害自己或別 : 精神疾病患者(特別是攻擊潛在)應該比照癌症個管師建立長期追蹤制度, 不論在醫療與 : 心理衛生教育積極出動,而不是像現在放牛吃草;去要求大家關懷周遭精神病患很困難, : 什麼你我都推了一把這種屁話 : 政府從就醫紀錄來建立個案長期追蹤輔導治療 會比較容易 其實現在會放牛吃草就是因為沒人關心 反正出事也不關自己的事情 直接免罪 如果被檢定出精神病的 就要一個保人 出事都算在保人身上 不然就強迫住院治療 那那個保人就會盡力不要出事 父母不幫忙保 還有朋友啊 就像你如果覺得你朋友放心沒問題 那就簽個名做保就好了 有保人 自然會有人保護精神病不要出大亂子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80.217.146.69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588299219.A.5AE.html

05/01 10:15, 4年前 , 1F
結果保人後來也變精神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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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01 10:15, 4年前 , 2F
神經病政府應該好好管起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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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01 10:16, 4年前 , 3F
這種沒用 你沒看到一堆人光是顧失智的就顧到兩頭燒得就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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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01 10:16, 4年前 , 4F
更何況沒吃藥就發病的更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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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01 10:17, 4年前 , 5F
沒人會願意作保的啦,倒不如全民練起鐵布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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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01 10:17, 4年前 , 6F
有懶叫的也要保人 怕性侵別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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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01 10:18, 4年前 , 7F
為了不歧視 沒懶叫的也要保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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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01 10:18, 4年前 , 8F
那願意當保人的絕對是神經病
05/01 10:18, 8F

05/01 10:20, 4年前 , 9F
這樣可能精神病落海事件會暴增吧
05/01 10:20, 9F

05/01 10:20, 4年前 , 10F
法官判無罪的 法官當保人啊 這樣保證沒法官敢判無罪
05/01 10:20, 10F

05/01 10:23, 4年前 , 11F
法官當保人這個我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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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01 10:23, 4年前 , 12F
法官作保啦
05/01 10:23, 12F

05/01 10:26, 4年前 , 13F
既然沒人願意當保人 那誰敢保證說出來不會再犯???
05/01 10:26, 13F

05/01 10:26, 4年前 , 14F
所以那些甚麼可以治療的 都是放狗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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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01 10:26, 4年前 , 15F
要他作保 就開始跳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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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01 10:26, 4年前 , 16F
跟我看法一樣,法官可以保他不是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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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01 10:28, 4年前 , 17F
法官保人,精神科醫師轉職治療
05/01 10:28, 17F

05/01 10:49, 4年前 , 18F
法官當保人蠻合理的 責任自己擔 不是判完就沒事了
05/01 10:49, 18F

05/01 12:30, 4年前 , 19F
以後要規定判可教化就是幫他作保
05/01 12:30, 19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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