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精神科醫:我鑑定超過百例、對得起自己良心!
※ 引述《A80211ab (我愛買菜)》之銘言:
: ※ 引述《leafshot (5566)》之銘言:
: : 1.媒體來源:
: : SETN
: : 2.記者署名:
: : 記者古芙仙、廖國雄、徐士庭/嘉義報導
: : 3.完整新聞標題:
: : 精神科醫:我鑑定超過百例、對得起自己良心!
: : 4.完整新聞內文:
: : 鐵路警察李承翰遭逃票乘客砍死,法官認定鄭姓嫌犯當時急性思覺失調,判決無罪,
讓
: : 察官很不滿,認為法官只憑醫師的鑑定報告,就認為嫌犯喪失行為能力,非常遺憾!
檢
: : 官說,曾當庭問過嫌犯,如果殉職警察換成你的女兒,你還會殺嗎?嫌犯回答「不會
」
: : 因此認定嫌犯有辨識行為能力。而參與精神鑑識的醫師也在法庭上嗆檢察官,認為不
應
: : 質疑醫師團隊,自己鑑定過上百起案例,憑專業在做判斷,對得起自己良心!
: : 殺警鄭嫌(2019﹒07﹒04):「這是一個有計畫的。」
: : 殺了鐵路警察的鄭姓嫌犯,曾對著鏡頭失控大吼他有計畫。檢察官認定這是預謀殺人
,
: : 一審法官卻以嫌犯符合刑法第19條第1項,因精神障礙不能辨識行為違法程度判決無
罪?
: : 都是根據「精神鑑定報告」。鑑定醫師甚至當庭嗆檢察官,專業被質疑他無法接受。
: : 台中榮總嘉義分院醫師沈正哲:「就我不高興的是,她說我們不專業、又說我們很草
率
: : 但是事實上我做的司法鑑定超過100例,那如果你認為我鑑定不專業,那之前你為什
麼?
: : 照我的意見來判決。」
: : 嘉義地檢署主任檢察官蔡英俊:「被告根本就沒到刑法第19條第1項,關於識別能力
的?
: : 題,那這根本就是不是一個問題。」
: : 檢察官跟鑑定醫師認知有很大差異,嫌犯犯案當下有無辨識行為能力,成為被討論的
重
: : 。他在108年7月3日到五金行買尖刀,接著去民代服務處陳情有人要詐領他保險金,
又?
: : 派出所想報警,警方沒受理,最後選擇搭車到台北總統府陳情,不滿被查票,刺殺鐵
警
: : 檢察官曾當庭訊問,要是死掉的員警是你的女兒,你還殺得下去?兇嫌回答不會 ,
因?
: : 檢察官認定他精神沒問題,可辨識行為。
: : 嘉義地檢署主任檢察官蔡英俊:「就是不理其他的證據,然後只看鑑定報告做一個判
決
: : 這個判決相當的誇張。」
: : 台中榮總嘉義分院醫師沈正哲:「報警說有人要害他,他一直傳訊息給他身邊的人,
說
: : 人要害他、他說他很害怕,這些都說明他發病很多天了。」
: : 精神科醫師判斷,兇嫌隨時處在發病不穩定的狀態,思覺失調;反觀檢察官認為嫌犯
可
: : 購物,可以跟人對談、搭火車,兩邊對於辨識行為能力各自解讀,只是一條人命枉死
,
: : 嫌已患有精神疾病,一審逃過死刑,再度引發爭議。
: : 5.完整新聞連結 (或短網址):
: : https://www.setn.com/News.aspx?NewsID=735053
: : 6.備註:
: : 馬的,超棒, 殺人前幾天報警有人要害他 他很害怕 , 就可以判斷思覺失調了嗎?
: : 我看也不用酒駕殺人了
: 這案件引起這麼高討論, 主要是社會上精神病患隨機殺人案越來越多
: 法官檢察官醫生三方大概都騎虎難下
: 除了影響到司法威信外, 對於精神病患更是加上難以負荷的觀感枷鎖
: 精神病患的產生, 除了先天,很大部分是後天/疾病/藥物 等造成
: 就法律上來說, 精神病殺人不判死就算在中國這極權國家也是這樣
: 但這病在這現今高壓社會只會越來越多, 如果大眾給予太多歧視眼光或是壓力
: 只是讓更多精神病患不敢就醫, 因為就醫等同承認是人人喊打的精神病患
: 我有一個朋友 認識快20年, 初期讓人感覺他是有點焦慮傾向, 雖然他有吃藥
: (吃藥真不見得有用 可能還要換醫師換藥), 但逐步加重後, 被醫師認定是躁鬱症
: 比方他會在捷運站內眾目睽睽下暴怒爆走, 隨便飆罵超商店員 (這在新聞很常見)
: 或是在公司開會時情緒失控, 動手摔東西罵同事
: 之後,被公司留停一年後找個理由解雇他, 目前是失業在家, 白天常出去閒晃
: 這期間他都有持續服藥, 也換了很多藥但是都不見好轉
: 我想說的是....精神疾病患者除了承受自身疾病壓力, 也要承受外在家庭 經濟 工作..
.
: 等的各方壓力, 萬一社會真走到"有病最好關起來"這步
: 這些患者只會更躲起來暗自療傷, 拒絕就醫怕被貼標籤, 當然更可能是去傷害自己或別
人
: 精神疾病患者(特別是攻擊潛在)應該比照癌症個管師建立長期追蹤制度, 不論在醫療與
: 心理衛生教育積極出動,而不是像現在放牛吃草;去要求大家關懷周遭精神病患很困難,
: 什麼你我都推了一把這種屁話
: 政府從就醫紀錄來建立個案長期追蹤輔導治療 會比較容易
其實現在會放牛吃草就是因為沒人關心
反正出事也不關自己的事情
直接免罪
如果被檢定出精神病的
就要一個保人
出事都算在保人身上
不然就強迫住院治療
那那個保人就會盡力不要出事
父母不幫忙保
還有朋友啊
就像你如果覺得你朋友放心沒問題
那就簽個名做保就好了
有保人
自然會有人保護精神病不要出大亂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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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整討論串 (本文為第 18 之 33 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