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精神科醫:我鑑定超過百例、對得起自己良心!

看板Gossiping作者 (yre1994)時間4年前 (2020/05/01 12:33), 4年前編輯推噓4(5110)
留言16則, 11人參與, 4年前最新討論串25/33 (看更多)
※ 引述《tigotigo (鐵劍-中立理性選民)》之銘言: : 拎北很好奇耶,思覺失調跟正常人差在哪裡?差在對事實的認知不同嗎? : 比如說拎北如果喝酒在路上飆車撞死人,但是拎北喝醉以為自己是在遊樂場玩碰碰車,拎 : 北算是思覺失調嗎?如果拎北懷疑老婆外遇把老婆浸豬籠淹死她可以適用刑法第19條第1 : 項嗎? : 什麼叫做無法辨識自己的行為是犯罪?你以為對方是要殺你的人,所以你殺回去,那叫做 : 無法辨識自己的行爲是犯罪嗎?難道精神障礙不知道反殺回去也是犯罪嗎?不能這樣講吧 : 。他買了刀,上了火車,意識到有人在攻擊他,採取的行動是殺回去,這算沒意識能力? : 拎北就是覺得這邏輯怪怪的,照他這樣說,喝到茫把車子當遊樂場碰碰車開更符合刑法19 : 條第1項吧。 最近看對思覺失調患者的誤解越來越多心都累了,翻譯一下DSM-5的診斷標準,畢竟不是專科精神科醫師可能會有錯誤歡迎指正 先聲明,我沒有主張廢死,昨天看到判無罪我也很不能接受,所以不要戰這個 簡單來說思覺失調的診斷包含幾種症狀 1. 譫妄(會設想出不符合現實的情節,簡單來說就是被害妄想) 2. 幻覺(幻聽、幻視、幻嗅等) 3. 異常無組織性的語言(可能會突然對空氣說話) 4. 異常混亂行為 5. 負性症狀(對事情異常淡漠、缺乏思考、情緒) 5項中至少要有二項符合,且1、2、3要有至少一項並持續一個月以上,然後日常生活功能 受到影響六個月以上 除了上述症狀還要排除憂鬱症、躁鬱症、物質濫用(藥物、酒精、毒品)等狀況,所以最後 會被診斷為思覺失調的其實已經排除其他造成異常的原因,剩下的就是生理因素 醫學上最主流認定的機制是多巴胺在腦中分泌不均 所以,要被診斷為思覺失調不是隨便就可以唬過去的事,醫學上其實滿嚴謹的。 幻聽是患者非常常見的症狀,可能會聽見有個聲音每天叫你去死、說很恨你、說其他人都是 在害你,也有可能要你不要吃藥,因為那些都是毒藥。最可怕的事你分不出這些聲音和情節 的真假,因為這些都是真實存在腦海的聲音,到最後喪失了判斷的能力 大多數的患者其實是沒有攻擊性的,他們可能會關在房間裡閉門不出,或是比一般人擔心怯 弱,我也看過很多努力面對、接受治療試著回歸社會的病患 生病不是他們的錯,請給他們一點包容。 ----- Sent from JPTT on my iPhone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4.24.216.134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588307633.A.840.html

05/01 12:35, 4年前 , 1F
也太包容
05/01 12:35, 1F

05/01 12:36, 4年前 , 2F
想開一點就好
05/01 12:36, 2F

05/01 12:37, 4年前 , 3F
民眾哪有以為其他患者有攻擊性==
05/01 12:37, 3F
我昨天看到一篇說要把不吃藥的患者通通電死保護社會的QQ

05/01 12:38, 4年前 , 4F
包容點,他們發病就讓他殺,不要抵抗
05/01 12:38, 4F
沒有這樣說啊,有攻擊和犯罪行為的還是要好好管理,但不要一竿子打翻一船人

05/01 12:38, 4年前 , 5F
民眾看到的是"有攻擊性的該人"無罪
05/01 12:38, 5F

05/01 12:38, 4年前 , 6F
真的要包容 一堆死刑粉可能都有病
05/01 12:38, 6F

05/01 12:44, 4年前 , 7F
聽說在精神科醫師的定義裡,人人都有病,不只死刑粉
05/01 12:44, 7F

05/01 13:05, 4年前 , 8F
因為我在維修靈魂的硬體這本書 在美國執業的精神科醫師
05/01 13:05, 8F

05/01 13:06, 4年前 , 9F
他們有透過外科手術的方式去治療病患
05/01 13:06, 9F
現在好像還沒有手術被證實可以有效治癒,應該還在實驗階段,不過也許以後會是一種解決

05/01 13:07, 4年前 , 10F
還沒有到不能識別殺人是犯罪吧
05/01 13:07, 10F
不是不能辨識行為違法,而是發病讓他沒辦法依他的辨識而行為吧,不過我也不是法律專業 該罰的還是罰,但不要歧視其他努力治療的人

05/01 13:38, 4年前 , 11F
自以為聰明的人容易反被聰明誤,而且死要面子,被質疑就翻
05/01 13:38, 11F

05/01 13:39, 4年前 , 12F
臉。大聲說我是醫師,法官耶!
05/01 13:39, 12F
※ 編輯: tpvupu20 (114.24.216.134 臺灣), 05/01/2020 13:45:37

05/01 14:18, 4年前 , 13F
所以立委在幹嘛?
05/01 14:18, 13F

05/01 15:10, 4年前 , 14F
據報王被判無期是因不被認為當下發病,沒發病砍路人的頭?
05/01 15:10, 14F
https://i.imgur.com/bHzmP3B.jpg
這在判決書裡檢察官也提出了同樣的問題,應該是王景玉也是發病,但他的原意就是要殺人,所以 用的是19條第2項 然後鄭再由的本意不是殺人比較像突發的失控所以用第1項? 但我也覺得這界線超模糊的,只能說判決書上寫的看起來是這樣 抱歉沒辦法解決你問題QQ

05/01 15:13, 4年前 , 15F
歧視言論為何爆發? 因為高傲的專業無法平息眾人不滿的情緒
05/01 15:13, 15F
※ 編輯: tpvupu20 (114.24.216.134 臺灣), 05/01/2020 17:18:15 ※ 編輯: tpvupu20 (114.24.216.134 臺灣), 05/01/2020 17:23:38 ※ 編輯: tpvupu20 (114.24.216.134 臺灣), 05/01/2020 17:25:29 ※ 編輯: tpvupu20 (114.24.216.134 臺灣), 05/01/2020 17:27:38 ※ 編輯: tpvupu20 (114.24.216.134 臺灣), 05/01/2020 17:28:52

05/01 17:41, 4年前 , 16F
謝謝回應
05/01 17:41, 16F
文章代碼(AID): #1UgwQnX0 (Gossiping)
討論串 (同標題文章)
本文引述了以下文章的的內容:
完整討論串 (本文為第 25 之 33 篇):
文章代碼(AID): #1UgwQnX0 (Gossipi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