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卦] 法律系是文組 邏輯卻很強?

看板Gossiping作者 (不是綿芽的錯)時間3年前 (2021/04/23 01:39), 3年前編輯推噓2(2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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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poggssi (冠軍車手321)》之銘言: : : 常常有社會案件發生或者恐龍法官出現 : : 導致理工宅男大戰文組法律系 : 第一段,大前提:說明相關法律規定、要件。 : 第二段,小前提:涵攝過程,說明案情事實是否與法律規定之要件完全相符合。 : 第三段,結論:根據涵攝過程,完全符合法律之要件規定,故得出A法律效果。或是不符合 : 法律規定之要件,得出B法律效果 : 邏輯學常舉的例子,像「天雨,則地濕。但地濕,不一定天雨,因為可能是有人潑水」 : 這就是一個邏輯。法律也常有這種推論 : 比如說,「客觀構成要件不該當,則未達既遂。但未達既遂,不一定就是未遂,因為可能根 : 本沒有著手」 : 整天在討論、思考這些法律問題,四年下來,邏輯自然就強囉 三段論的應用,理工科也是一樣的 (不如說哪個正常的科系不是這樣?) 以三段論的模型來說,那些「疑似恐龍法官」的爭論出現的時候, 理工宅常常會寫出些奇怪論述大多是因為對「大前提」的理解或想像有問題。 原因是這些人連了解為什麼法規這樣運作的意願都沒有 用數學問題來比喻的話,就好像看到一個單純的運算問題: 4 的6次方除以6的餘數是多少? 最直接的做法就是 4^6 = 4096,直接算出餘數 4 ; 也可以用同餘的概念 4^6 = 16^3 ≡ 4^3 (mod 6) ≡ 4 (mod 6) 但有些不知所以的人可能就會說:這可以用費馬小定理秒解 因為 a^p ≡ a (mod p) 所以 4^6 ≡ 4 (mod 6) 你跟他說費馬小定理的前題是 p 必須一個質數, 結果他的回應是「啊我這樣算是不是算對了?」 你給他一個反例 a=14 p=6 , 接著他的回應是「我不是數學家啦」 這種事情發生在理工科眼裡雖然很低能, 但遇到疑似恐龍法官案件,這群低能兒就看不出自己有多弱智了 -- Hololve Alternative: 角卷綿芽給予炭治郎的建議 https://i.imgur.com/0mPdESk.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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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23 01:44, 3年前 , 1F
生....生科
04/23 01:44, 1F

04/23 01:46, 3年前 , 2F
不過說實在的 很多科系實際上也沒強調這些吧 背起來就是了
04/23 01:46, 2F

04/23 01:47, 3年前 , 3F
我指大學部
04/23 01:47, 3F
三段論根本不用強調啊。把定理背起來也無妨,但你至少要背對吧? 背錯了也就算了,但有人告訴你背錯了,你總該知道是哪邊錯了吧? ※ 編輯: arrenwu (98.234.190.206 美國), 04/23/2021 01:50:26

04/23 01:57, 3年前 , 4F
吳睿你講這個他們大多數人聽不懂啦xDD
04/23 01:57, 4F

04/23 02:01, 3年前 , 5F
就我自己的刻板印象上,至少八卦板上的主流民意是看
04/23 02:01, 5F

04/23 02:01, 3年前 , 6F
到兩個東西可以推出同一個結果,就認為這兩個東西是
04/23 02:01, 6F

04/23 02:01, 3年前 , 7F
全等的。要從論證過程上來講兩者性質(理工科也會在意
04/23 02:01, 7F

04/23 02:01, 3年前 , 8F
性質)不同,又被嘴話術啦文字遊戲啦,好啦至少看起來
04/23 02:01, 8F

04/23 02:01, 3年前 , 9F
真的很像
04/23 02:01, 9F

04/23 02:03, 3年前 , 10F
就最愛丟幾組測資甚至指有一組測資
04/23 02:03, 10F

04/23 02:03, 3年前 , 11F
output一樣就說兩個程式應該是一樣的 其他都不管
04/23 02:03, 11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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