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卦] 法官叫你舉證是不是受叛我輸

看板Gossiping作者 (法海不是不懂愛)時間3月前 (2024/03/18 16:11), 3月前編輯推噓0(1119)
留言21則, 4人參與, 3月前最新討論串1/1
ok 事情是醬子的拉 我們知道 我們的法考 人數很少 很難過 所以很多張居正天才兒童 都考不上 可是偏偏已經在座位的上的壞老人 就不能讓人挑戰 這就是現實 然後我們的法律在在製定的時候都已經滯後 尤其實那些 自稱是為民服務的民意代表們 法溢作為入罪的基礎 倫理作為出罪的依據 任何法律一經制定已經滯後 要經過形式的篩檢 還有實質的篩檢 而且我們還知道 誰主張 誰舉證 人沒有自證其罪的義務 警察抓你 他有義務拿出證據證明你有罪 而你沒有義務自證清白說我無罪 那麼今天這個官司 法官要我舉證 這是甚麼意思? 他要判我輸嗎? -- 廢文!無誤!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8.167.147.223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710749500.A.CF0.html

03/18 16:15, 3月前 , 1F
法官說了算,要你死就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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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是老壞人 老三害欸 ※ 編輯: mimi1020b (118.167.147.223 臺灣), 03/18/2024 16:16: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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舉證義務有些寫在法條上,你通篇抱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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鄉民只能通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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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是不是法律系念到走火入魔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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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稱 做壞的法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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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實是 超過7成的法律是行政機關提出的草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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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後經過各機關的法制單位裡的法律人魔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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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時候可以寰宇奇觀看到各種法律人言出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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隨 自創的法螺 可能這種審查過程跟用精神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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奮毒品一樣爽快吧 覺得自己掌握了 神之權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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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到送進立法院一二三讀的過程 又被各個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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員不容質疑(敢質疑就不用過了)的突發奇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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魔改 不過這階段通常比給法制單位魔改好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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了 至少立委們比較像正常人思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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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一個法律草案經過幾個月的多次魔改 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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後三讀通過的版本 說不定根本四不像 跟最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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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原意已經扭曲了 然後法律在執行時 只好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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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管機關的解釋去想辦法調回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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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現代科舉,但不至於壟斷所有權力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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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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