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串[新聞] 酒駕零容忍 立委提修法:初犯即拘立竿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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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噓10(18推 8噓 9→)留言35則,0人參與, 5年前最新作者xiemark (aisinjuro)時間5年前 (2019/03/02 08:17), 編輯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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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媒體來源:. 聯合報. 2.完整新聞標題:. 酒駕零容忍 立委提修法:初犯即拘立竿見影. 3.完整新聞內文:. 針對酒駕議題,法務部27日公布酒駕加重處罰刑法修正案,立委費鴻泰今(28)下午提議,修正社會秩序維護法第87條,酒駕者應立即收押禁見3日,他認為此舉「立竿見影、劍及履及,比進入司法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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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噓-1(1推 2噓 5→)留言8則,0人參與, 5年前最新作者DICB (曾經擁有燒雲林縣垃圾。S)時間5年前 (2019/03/02 08:36), 5年前編輯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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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個...大概是用來保護酒駕肇事者,因為現在不少,要是酒駕肇事撞死人,那麼不是鄉民正義或家屬和親友打.... 然而拘提收押三天,大概火氣小很多了,所以這是保護肇事者,那會怕??. 資進D能黨酒駕肇事撞死人,最高死刑+沒收車子就已經很爛了,狗黨的比資進D能黨的更爛...... 資進D能黨的:法官不敢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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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噓3(3推 0噓 5→)留言8則,0人參與, 5年前最新作者ApAzusa126 (梓喵126號)時間5年前 (2019/03/02 09:19), 編輯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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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是我,我沖矢昴啦. 這個東西吧,我只能說. 非常之有創意. 首先,立即收押的基礎從費的口語看來是定位成處罰,不經司法程序,第一波先違反了無罪推定. 再來,羈押的定位是保全被告和證據的強制處分,費直接把他當刑罰?. 再來,這個羈押既然不經司法程序,訴訟法要求的聲請羈押程序他肯定一個都不符合,不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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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噓2(4推 2噓 5→)留言11則,0人參與, 5年前最新作者DICB (曾經擁有燒雲林縣垃圾。S)時間5年前 (2019/03/02 09:43), 5年前編輯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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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個人是建議先這樣比什麼判死刑,拘提拘押三天還要有感...... 第一:從強制險下手. 媽的!一堆酒駕.飆車超速吸毒開車的肇事者,都會拿強制險當成和解條件之一,就立法規定那些酒駕.飆車超速.吸毒開車的肇事者,強制險不得當成和解條件之一...... 這樣等於 如果現在原本強制險賠150萬+肇事者個人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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