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串[新聞] 蔣萬安說了!京華城容積變更符合程序 合法與否「由法院認定」
共 22 篇文章

推噓-40(13推 53噓 77→)留言143則,0人參與, 1月前最新作者ilovettb (4%白蠊教民眾堂專版)時間1月前 (2024/09/09 13:36), 1月前編輯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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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段期間 小草的浮木 就是章萬安. 國蔥拿出 市府公文. https://imgur.com/hJSVpaW. 小草馬上在八卦版洗. 沒想到 李四川馬上出來打臉. 白喊「蔣市府認京華城案合法」 李四川:僅符合程序. 憨草智商太低. 我來解釋給憨草聽. 我去農業局申請農地農用 農業局也核准了. 程序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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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噓2(7推 5噓 17→)留言29則,0人參與, 1月前最新作者alwang (暱稱回來吧)時間1月前 (2024/09/09 13:47), 1月前編輯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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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去農業局申請農地農用 農業局也核准了. 都發局 改建 都發局. 程序都對. 結果我被調查局抄了. . 我主張我依程序申請 一切合法 農業局也核了. 都發局. 調查局:大哥 你不是種高麗菜 你是種大麻唉. 你要舉例好歹也把代名詞代表的人物是誰給寫清楚 差點被你帶開. 不寫清楚 憨草很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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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噓13(13推 0噓 13→)留言26則,0人參與, 1月前最新作者GingFreecss (金富力士)時間1月前 (2024/09/09 13:51), 編輯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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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肥只是好奇啦,純法律面而言,我國法院審判權(民事、刑事、行政),互不干涉,也不受其他審判權法院認定的拘束。. 京華城給容積的行政處分是機關做的,有沒有違法要不要撤銷原處分應該是行政法院的權利。. 現在羈押的法院是刑事法院,刑事法院理論上只能判有沒有罪,就算認定有違法圖利,如果之後行政法院認為處分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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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噓15(17推 2噓 36→)留言55則,0人參與, 1月前最新作者Caroney (做想做的事)時間1月前 (2024/09/09 13:55), 編輯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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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笑的是. 程序合法+都委會決議 = 沒參加審議的柯文哲「顯然明知違法」羈押. 欸不是現在的蔣萬安市政府公開宣傳自己都不知道自己的行政處分是不是合法/違法,台北地方法院呂政燁法官卻可以認定當年的柯文哲顯然明知違法,通靈了喔. --. Sent from nPTT on my iPhone 14 Pr

推噓10(11推 1噓 28→)留言40則,0人參與, 1月前最新作者drlee1231 (喵牛青)時間1月前 (2024/09/09 14:02), 1月前編輯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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客觀來說,就是柯文哲自己承認:賴清德不會放過他。. 因為只要是民眾黨的案子,就會被法官判決違法。. 所以民眾黨做任何事,就是圖利:明知法官會判違法,民眾黨卻還去做。. 這樣就構成圖利的要件:明知違法還要做。. 小草懂了嗎?. 柯文哲有沒有違法?柯文哲又不是法官,沒有資格判定自己有沒有違法。. 法官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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