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舉] #1Sl0zgOn jackie0414 政黑板規3-1

看板HateP_Picket作者 (PTT歐巴)時間5年前 (2019/04/23 09:04), 編輯推噓7(7010)
留言17則, 4人參與, 5年前最新討論串1/1
一、檢舉人ID: PttObba 二、被檢舉人ID: jackie0414 三、違反板規: ※此項請直接複製完整條文貼上,切勿只寫板規編號※ 第三章 言語/漫罵攻擊規範 1.本版不鼓勵言語攻擊,發/推文皆受規範,違反本章規定者水桶35天 2.特定對象/群體定義: a.PTT使用者,如ID/暱稱/代稱或討論上下文行為等,客觀可得知針對特定使用者 b.使用圖片/連結等形式,可連結特定對象 c.非政治群體,如ROC行政區域地緣/宗族/信仰/興趣/性別/性傾向/學歷/職業等 d.PTT它板使用者群體 e.未明確對象,但於相同特定對象之文章/推文下,2次以上攻擊行為 f.未明確對象,但回文特定對象之文章,並發表攻擊內容 四、違規文章代碼與說明: #1Sl0zgOn

04/21 14:57,
人家叫你別回 一直跑進來幹嘛 滾出去行不行
04/21 14:57

04/21 14:58,
想找人取暖就自己去發一篇文 少來亂
04/21 14:58

04/21 15:00,
看來有人真的要繼續秀下限耶 一堆人叫你滾 就是不走
04/21 15:00

04/21 15:02,
丟人現眼 還真的看到就想吐
04/21 15:02
整篇文章只有我被原PO要求別回 也只有我被人罵滾出去 因此從前後文判斷 明顯可得知jackie0414所辱罵之對象是我 並非用"有人"二字即可規避責任 再者 罵人"丟人現眼" 或 "丟臉"等用詞 有多次違反政黑板規3-1的判例 例如 #1SBt0ylI (HateP_Picket)#1SJmlj_- (HateP_Picket) 另外 罵人"看到就想吐" 也有多筆違反妨害名譽的有罪判決 例如 https://bit.ly/2GDQ8rh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80.217.134.20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HateP_Picket/M.1555981486.A.D15.html

04/24 17:12, 5年前 , 1F
受理
04/24 17:12, 1F

05/01 21:40, 5年前 , 2F
意見 無違規
05/01 21:40, 2F

05/01 22:21, 5年前 , 3F
這個連被檢舉人都沒來抗辯 就直接判無罪 真的很扯
05/01 22:21, 3F

05/01 22:24, 5年前 , 4F
上一篇才說
05/01 22:24, 4F

05/01 22:24, 5年前 , 5F
kero2377: 被檢舉人回的是 好想吐喔 並不是
05/01 22:24, 5F

05/01 22:24, 5年前 , 6F
我看到你pttobba好想吐
05/01 22:24, 6F

05/01 22:25, 5年前 , 7F
那這一篇直接罵"看到就想吐" 也是無罪啊 那你上篇在說啥?
05/01 22:25, 7F

05/01 22:28, 5年前 , 8F
更別說法院判例都給N次了 k和N板主一直故意無視 也不正面
05/01 22:28, 8F

05/01 22:28, 5年前 , 9F
回應這個法院判例到底哪裡不合板規 http://goo.gl/NRzSiG
05/01 22:28, 9F

05/09 21:55, 5年前 , 10F
將轉告知被檢舉人來抗辯
05/09 21:55, 10F

05/09 22:49, 5年前 , 11F
我轉過了.
05/09 22:49, 11F

06/06 20:48, 5年前 , 12F
意見:無違規
06/06 20:48, 12F
PttObba:轉錄至看板 L_SecretGard 06/17 14:15

07/03 17:26, 5年前 , 13F
該案重審
07/03 17:26, 13F

07/03 17:31, 5年前 , 14F
丟臉or丟人現眼以及想吐這詞 都不致到違規標準
07/03 17:31, 14F

07/03 17:31, 5年前 , 15F
判定無違規
07/03 17:31, 15F

07/03 17:32, 5年前 , 16F
因同一名詞同時有無罪及有罪判決 個人認定無違規
07/03 17:32, 16F

07/03 19:10, 5年前 , 17F
意見:想吐一詞足使他人社會上名譽受到貶損 個人認為違規
07/03 19:10, 17F
文章代碼(AID): #1SlcIkqL (HateP_Pick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