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舉] #1cR1AXmH elhazard01 版规三之2

看板HateP_Picket作者 (孤身不寂寞)時間3月前 (2024/06/16 10:23), 3月前編輯推噓4(409)
留言13則, 3人參與, 3月前最新討論串1/1
一、檢舉人ID: wangrg 二、被檢舉人ID: elhazard01 三、違反板規: ╭─────────────╮ │第三章 言語/漫罵攻擊規範│ ╰─────────────╯  ̄ ̄ ̄ ̄ ̄ ̄ ̄ ̄ ̄ ̄ ̄ ̄ ̄ ̄ ̄  判決要件:[特定的對象/群體]與[明顯貶抑詞語],需兩者皆有應視為言語/漫罵攻擊。 1.本板不鼓勵言語攻擊,發/推文皆受規範,違反本章規定者水桶35天, 欲檢舉者需提出 滿足板規3-2「特定對象」之舉證,若多數板主判定不符則不受理。 2.特定對象 a.PTT使用者,如(1)ID, (2)暱稱/代稱, (3)討論上下文行為等        (1) (2)客觀可確認為針對特定使用者, (3)由板主判定。  b.未明確對象,但回文特定對象之文章/推文,並發表非針對文章/推文之攻擊內容。  c.指定推文樓層並發表非針對推文之攻擊內容 ※此項請直接複製完整條文貼上,切勿只寫板規編號※ 四、違規文章之 文章代碼"與"網址(以利電腦查詢作業) 與重點說明: ┌─────────────────────────────────────┐ │ 文章代碼(AID): #1cR1AXmH (HatePolitics) [ptt.cc] Re: [黑特] 感覺網紅旅遊 │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HatePolitics/M.1718358689.A.C11.html │ │ 這一篇文章值 11 Ptt幣 │ └─────────────────────────────────────┘ 噓 elhazard01: 好好享受426賤畜生活 等著黨鐵拳到頭 39.12.152.215 06/14 19:05 → elhazard01: 不收錢替共產粉飾的 還不426入籍的真 39.12.152.215 06/14 19:07 → elhazard01: 的夠賤 39.12.152.215 06/14 19:07 附加證據,另一篇文章 ┌─────────────────────────────────────┐ │ 文章代碼(AID): #1cR2U1k4 (HatePolitics) [ptt.cc] Re: [討論] 為什麼民進黨 │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HatePolitics/M.1718364033.A.B84.html │ │ 這一篇文章值 93 Ptt幣 │ └─────────────────────────────────────┘ 噓 elhazard01: 正常人不收錢去舔共的又不入共籍的最 39.12.152.215 06/14 19:33 → elhazard01: 賤 39.12.152.215 06/14 19:33 兩篇文章,根據上下文,足夠證明其對原PO之惡意 從客觀上觀察,很明確就是以貶抑言詞攻擊該篇貼文的Po文者,也就是我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22.116.188.181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HateP_Picket/M.1718504596.A.1BB.html

06/16 13:09, 3月前 , 1F
無法判斷是指你未達
06/16 13:09, 1F

06/16 13:50, 3月前 , 2F
指涉是在單篇文章之下有明確指涉,如果要別篇也算進
06/16 13:50, 2F

06/16 13:50, 3月前 , 3F
去就是無限上綱
06/16 13:50, 3F
兩篇文章同一天寫出,User:elhazard01 ,兩篇文章內容如此不同, 使用雷同的文字噓文咒罵,唯一合理解釋,只能是對原PO本人的惡意

06/16 14:57, 3月前 , 4F
未達
06/16 14:57, 4F

06/16 19:15, 3月前 , 5F
未達
06/16 19:15, 5F
根據連續兩篇 適用 b.未明確對象,但回文特定對象之文章/推文,並發表非針對文章/推文之攻擊內容 所以不裝了

06/17 17:24, 3月前 , 6F
政黑每天一堆人在噓人,如果同一個人被噓就算在說發文
06/17 17:24, 6F

06/17 17:24, 3月前 , 7F
的,那我不就天天被檢舉
06/17 17:24, 7F
b.未明確對象,但回文特定對象之文章/推文,並發表非針對文章/推文之攻擊內容 我倒是蠻想知道,到底犯不犯賤,跟我寫的內文如何掛勾連結? 連續兩篇若無明確連結,被檢舉者不是針對特定對象(我)人身攻擊,還能是什麼其他可能性? 可以讓在座的各位板主如此『無法確認』 ※ 編輯: wangrg (122.116.188.181 臺灣), 06/17/2024 18:28:14

06/17 19:58, 3月前 , 8F
與文章有一定程度相關,發回推文卻非針對文章本身內容
06/17 19:58, 8F

06/17 19:58, 3月前 , 9F
做批評攻擊,有一定機率判斷是攻擊發文者,非絕對
06/17 19:58, 9F

06/17 19:58, 3月前 , 10F
這種推文政黑還少嗎,你怎麼知道他罵你還是罵底下的別人
06/17 19:58, 10F

06/17 19:59, 3月前 , 11F
結案後請勿編輯文章,不服就繼續申訴
06/17 19:59, 11F

06/17 20:04, 3月前 , 12F
要不然你可以選擇提告解決。我們這不是法院,讓法院還你
06/17 20:04, 12F

06/17 20:04, 3月前 , 13F
公道,本案就不符合我們大多的判案邏輯
06/17 20:04, 13F
文章代碼(AID): #1cRaoK6x (HateP_Picket)